陕西被埋母亲去世前原谅儿子,母亲当年真的是情非得已吗?

未必是。如果真的是情非得已,那干嘛要去再婚呢?还有46年的时间不管不问不闻,这又算什么呢?

一、母亲当年为什么改嫁?

马某的父亲当年早逝,留下母亲和马某和弟弟三人。的确在那个年代一个女人带着两个孩子是很难被村里人瞧不起,加上没钱没吃的。可是难不代表没有希望,你可以想办法,那个年代里有多少孤儿寡母,不都照样活了下来了。

我们老家村里有一个寡妇养着3个女儿2个儿子,人家也没有改嫁也没有抛弃任何一个子女,就是硬生生的把孩子拉扯大,这5个孩子有两个还是大学生。这位母亲拼了命的种地,让庄家有个好收成,孩子穿吃的都是村里老乡送的,要不就是母亲借的,等年岁好点就喂鸡喂猪的,慢慢的家里状况才能吃得饱穿的暖。人家也很难,但是人家没有放弃,坚持下来了。

为什么这位马某的母亲不去坚持,不去试一试呢?

二、46年的时间不管不问不闻

如果说不改嫁他们娘三个就活不下去了,都得死,那么可以原谅母亲改嫁。可是在46年的时间里为什么对马某是不管不问不闻呢?这又算什么?真的是情非得已吗?但凡你的心里能够想着马某,你能不惦记吗?你不想他吗?

同样是自己的孩子,为什么老二可以养在身边,老大却为何要被抛弃,这公平吗?情非得已是理由吗?都说孩子是母亲一生的牵挂,可是我为何没有觉着王某牵挂着马某呢?就算是离得再远,46年的时间你就抽不出一次时间去看看马某,去关心一下马某吗?马某是你的儿子,你不去说明当年的?情非得已?,马某怎么能理解你,能懂你呢?你不去关心疼爱马某,马某怎么能感受到你的母爱,让他怎么去爱?

三、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都说马某判十二年太轻了,我觉着一点也不轻,反而我觉着马某太委屈了,为什么呢?

王某虽然生了马某养了12年,可是她因为?情非得已?把马某抛弃,46年对马某不管不问不闻,让马某寄人篱下从小受尽白眼受尽冷落,46年之后等到瘫痪在床不能行动的时候再来寻马某,让马某承担起做子女的责任,这是什么逻辑呢?

既然把马某抛弃了,为何又去找他,什么时候找不行,偏偏等到瘫痪在床一动不能动了的时候找,让马某照顾自己,这不是欺负老实人吗?

如果马某家庭状况好也可以,有能力有条件照顾母亲王某,马某或许能够忍受下来,可是偏偏马某家过的很穷,自己家里都紧紧巴巴的,现在又凭空多出一个人的开销,马某真心承受不起。

母亲王某有能力有力气的时候照顾小儿子,小的时候怕小儿子吃苦受罪,带着小儿子改嫁;大了帮助小儿子看家做饭照顾孩子;最后老了动不了了需要人照顾却?啃?当年抛弃的大儿子。

马某在处理母亲王某的方式错了,他其实完全可以将母亲马某拉到她小儿子家里,直接推给小儿子,小儿子身体不好还有儿媳妇,还有孙子孙女的。马某他千不该万不该不应该将她活埋,最后将事情变质了,变成了故意杀人。

王某生了马某照顾了12年,然后再将他抛弃,马某最后又因为?活埋?母亲,被判刑12年。这样的结果对于这对母子来说他们之间的恩怨应该也了结了,谁也不欠谁的了。

最后:做父母的不要太自私,更不要用你们的?情非得已?去剥夺孩子的权利,你认为是为了对孩子好,让孩子过的好一点,然后抛弃他们;其实在孩子的心里,只要能和亲生父母在一起,吃苦受罪又算得了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