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夜作品赏析

《长夜》是姚在抗日战争时期创作的一部独特的作品。它由上海怀东正教文化协会于1947年出版。小说讲述了作者从1924年冬天到第二年春天,在土匪中生活了大约100天的经历。它是“一部自传体小说”。而且,“在写作中,为了忠实于现实主义,我决定不刻意提高主人公陶菊生的觉悟程度,也不提高那些出身贫农雇农的‘侠士’的觉悟程度和行为准则。”“忠实地反映20世纪20年代河南农村生活的重要方面以及生活在这种条件下的人物的精神面貌,是我写这部小说的中心目的。小说当然反映了我的世界观,也反映了我的思想感情,但我绝不会偏离历史生活的真实,刻意添加一些意识形态的宣传。”豫西是有名的土匪天下。作者的个人经历和现实主义的创作态度使《长夜》为现代读者提供了一个看到“真实的”土匪故事的机会。“从审美的角度,我发现了‘真正的土匪’。《长夜》可以和萧军的《第三代》并列为中国现代小说史上的两部奇书。”

《长夜》的现实主义主要来源于人物之间的复杂关系和对人物的现实描写。“在这部小说里,我写的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农民因为没有出路而造反。我写他们的痛苦、希望和仇恨;他们“下水”(成为土匪)后,如何与地主阶级产生拉拢和矛盾关系,又如何不得不被地主中的土豪所利用;我写出了杆子和地方小军阀的复杂关系;我还写了杆子内部是有等级差别的:有的人枪多,有的放给他人分享赃物;有人扛着别人的枪;有些人是‘剁手’,地位很低。小说所反映的社会现象、人际关系、阶级关系,就是我青年时代曾经生活过的历史现实。”“一支人数众多的武装起来的土匪,阶级成分复杂:有真正失业的农民,有农村的二流子,有脱离军队的士兵,有落入地主家庭的人;也有被招入正式军队的军官,因战败或不满而重新下水的。”正是这种“人际关系”、“阶级关系”和土匪内部阶级成分的复杂性,给读者带来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阶级理论图解作品所缺乏的“现实主义”,对人物关系的复杂描写,是建立在对人性、人格的复杂描写之上的。土匪头子李水磨和薛,以及土匪赵世子和刘老一,都是令人难忘的“强人”形象。狮子赵在与地主武装红枪会和地方军阀马文德的战斗中表现神勇。对“肉票”和叛逆农民的处理是残酷的,尤其是拍摄刘虎庄的大舅和二舅的细节,令读者难以忘怀;面对土匪头子薛的母亲和妻子,他在亲昵和顽皮中表现出对家庭温暖的渴望。坚韧、残暴、忠义、感性的人格组合,表现了作者对特殊家庭(赵五岁孤儿,母亲被叔父逼自杀)和社会(战乱,强人盛行)中形成的人格特征的准确把握。薛是冷静、聪明、坚韧、机警和善良的。他劝同村的年轻人不要当土匪,但他必须亲自动手。他看到土匪烧杀强奸劝阻,却让他们为所欲为。他是一个集农民的善良慷慨与土匪头子的精明强硬于一身的复杂人物。

这部小说的叙事视角也值得注意。作者说,“因为这是一部自传体小说,所以在写作时,我不追求惊心动魄的离奇故事情节或浪漫夸张,而是尽量写出我少年时生活的本来面目。”第一人称全知视角是自传最常用的叙事方式,也更有利于还原生活的本来面目。对于读者来说,我来讲我的故事,我目睹的土匪故事,更可信,更真实。然而,当作者写《长夜》时,他打算把它作为三部曲的第二部来构思。《黄昏·长夜·黎明》三部曲是一部旨在反映从清末到北伐战争近三十年河南农村历史变迁的史诗,我显然很难讲出来。“因为《长夜》是自传性的,也是最容易写的,所以我就从《长夜》开始吧。但缺点也是自传性质的,限制了我,没有写出那个时代更广阔的社会生活。”这种写史诗反映“广大社会生活”的野心迫使姚选择了第三人称视角,而对“现实主义”的追求又要求他在使用第三人称时不能时时刻刻“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相互妥协的结果是第三人称醒目视角,既保持了真实感又扩大了社会生活描写的广度。“1924年冬天,从伏牛山到桐柏山,无数田地荒芜。”“半个月前,吴在山海关、九门口指挥直属军与军交战,对冯玉祥从察哈尔回京毫无防备,扣留了总统曹锟,断了吴的后路。”——当需要向读者讲述浩瀚的自然风光和历史背景时,叙述者几乎无所不知;在进入具体的故事层面时,叙述者往往会不自觉地转向主角陶菊生的个人视角——“小说的主角就是我自己”。这个叙事角度其实是两个“我”* * *:一个是现在的“我”(写长夜的时候)负责为读者解释故事的发展和背景,另一个是过去的“我”(陶菊生)讲述不同情境下的故事和感受,两个“我”不断交替,所以两者一直很难一起完成。陶菊生是一个14岁的少年,读过书,有过“思想上的进步”,但也有家乡“强人”的思想,“以冒险为游戏,以英雄为事业”,也是土匪的“肉票”,土匪头子的义子。“肉票”和“进步”士人的身份让他感受到了土匪杀人放火的恐怖和残忍,“强人”的思想和养子的身份让他看到了土匪的勇敢、忠诚甚至人性的美好。这两个“我* * *讲述的土匪故事,带给读者爱恨交织的复杂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