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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唱戏要紧 储劲松 E·B·怀特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梭罗膜拜者。不仅思想肖似,行事迹近,就连文风也奉梭罗为圭臬,尚味淡而思深。我注意到一个有趣的细节:梭罗喜欢在文章里罗列收成和开支,怀特也追踵前贤,煞有介事地列举计算他的种养渔猎和日常开销的明细。 我追慕梭罗也久,徐迟译版的《瓦尔登湖》以及新星版的《野果》(这个译名略嫌硬直粗糙),我读过很多遍,能背诵一些简妙的句子,比如“天亮的日子多着呢,太阳不过是一颗晓星”。中外圣哲,多在后世的传言中逐渐演化成令人高不可攀的神,只可虔敬供奉而不可模仿。然而梭罗是可以效仿的,原因我以为在于他是一个平民化的圣哲,他的文章中有性灵派的“我”存焉。梭罗的骨殖已归大地,其思想和精神却永存世间,怀特不过是他众多信徒中的一个,当然,怀特不单是在思想上仰慕梭罗,还真正身体力行之。 怀特放弃在大都会纽约薪水优厚的职业,领着同在《纽约客》杂志供职的妻子以及他们的爱子,迁居到缅因州的咸水农场,当了一位地道的农民,在农事的间隙写梭罗式的散文。厌倦了大都会的生活固然是主要理由,还有一个理由,在凡夫俗子看来则有些傻气,在怀特经典散文集《人各有异》里,他说,作为《纽约客》的评论员,杂志规定的社评用语“我们”这个“模糊的字眼儿”让他感到困惑和迷茫。他的意思是,他不想用复数的第一人称写作,而想用没有丝毫含糊的“我”。 我不知道怀特在偏爱用单数第一人称的“我”来写作方面,是否也受到梭罗的强烈濡染,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梭罗的散文里,“我”字出现的频率很高。正如法郎士所说:“文学作品是作家的自述传。”无论是诗歌、散文、小说、戏剧还是其他形式的文学作品,里面都必然有作者的影子。就散文而言,更需要作者以“我”的身份,对着草木,另一个自己,或者想象中的读者,敞开胸怀说真话。文若无“我”,必是满纸僵虫,所以我十分厌恶用第三人称写作的作品,尤其是散文。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论词,云:“有有我之境,有无我之境。”这话貌似与法郎士相左,细思量之,其实二者所言并不相悖,“无我之境”乃是“有我之境”的高级阶段,“无我”仍然是“有我”的,只是“我”隐藏成了一箭山风、一块顽石,或者一茎野草。 近世的散文名家,外国的我钟情梭罗和怀特,中国的我尤爱周作人。我以为,虽然他们国籍不同,时代不同,身世各异,有一点却是相通的,那就是独立自由之精神。无论是行事还是作文,他们都强调“我”,那个裸裎的、率真的、本质的、无所隐瞒也无所畏惧的自我。有人评周作人散文,以为有“落叶气质”,所评可谓精当。其实,梭罗和怀特的散文,同样有简远辽阔的落叶气质,初品寡淡而细碎,反复咀嚼方才明白是高士手笔,其境界远非姿质凡常写作者所能企及。他们是家常的,恬淡的,更是老辣的。就好比静美秋叶聚拢了,点一把火,其味一如芥末。 铜板铁琶唱大风之文,雄则雄矣,读多了,总觉空乏,好比在听华而不实的马谡慷慨激昂纸上谈兵;低吟浅唱作鸟声之文,美则美矣,读多了,定会发腻,如同听自己不爱的人向自己倾诉幽情。只有深具落叶气质的文字,才可以润进人的心里,并成为一个人肌体和精神的一部分。 周作人作过一篇《谈文章》,文中讲了个小典故:旧时绍兴有一个伶人,带出了一个好徒弟,叫他初次登台演戏时,伶人吩咐徒弟道:“你自己唱戏要紧,戏台下边鼻孔像烟囱似的那班家伙你千万不要去理会他们。”他还说了关于写文章的种种,我深刻记得的,就是“自己唱戏要紧”。周作人写文章,完全是旁若无人唱“我”的戏,梭罗和怀特也是如此。 作为一个写作者,从前我写了很多废话。应时,应景,应约,应名,应利,有时甚至什么也不应,纯粹是三天不写手痒。有一天我读到周作人的《谈文章》,又想到梭罗和怀特,突然像大梦醒了似的,发觉做一只废话篓子,杀自己的头发、脑子和光阴很不划算,远不如敞怀躺在石上招野风吹我痛快,也不如雪夜拥衾读前贤著作来得自在。于是发誓要节字如节育。猫有九条命,人最多两三条,我以为梦醒那一天我陡获解脱,有如新生。 “自己唱戏要紧。”这话不仅适合唱戏、写文章,也是做人处世的千金方,可当座右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