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功的社区书记还是合格的社区书记吗?
抢功的社区书记当然不是一个合格的社区书记,作为一个合格的社区书记就不应该有这种?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的做法,这是最可耻的。
就拿最近的一件事情说吧,在四川的古蔺县龙山镇一小孩不慎落入水中,两名村民立即跳入水中,救起了落水的孩子。当地的媒体听到消息赶忙过来报道,这样的好心人应该受到人们的尊敬与称赞。但是在当地媒体报道出来,称跳水救人的是当地的社区书记陈凯,而陈凯本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事发当时他正在附近的一个酒楼吃饭,听到呼救声后,他仅用了15秒就赶到了现场,"当时没人去救,我就马上跳了下去。"在报道发表后,遭到了当地村民的质疑,明明是王高、张洪波下去救的人,怎么最后变成了社区陈凯书记救得人呢,为此当地媒体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击者口述有误,书记当时在岸上。不管怎么样哪怕是当时没有下去,只是在旁边站着、等着,社区书记也不能抢别人的功劳,毕竟那是别人不顾自己的安危去救了这个小孩子的,更不应该扭曲事实的真相。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旦你抢别人功劳的事情被人发现后,你将会被贴上道德败坏的标签,使自己就很难在工作中立足,也暴露了自己虚伪的一面,破坏了公职人员的形象,也对救人者造成了不公特别是作为国家工作人员,更应该以人民为本,抢功劳根本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社区书记应该做的事情,为此还可能使自己丢失工作。
还有不管自己做的好与不好都不可以抢别人的功劳,毕竟那是别人所付出的辛勤的汗水,合格的社区书记就要一步一个脚印的去做好每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