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爱的匹诺曹

我叫小央,在十七岁这年,蛋糕之神终于实现了我的愿望。我拥有了一个好朋友,她叫菲菲。她喜欢编故事,像童话里的匹诺曹。

“我出生在傍晚。护士把我抱给她的时候,她正看着窗外。有一只鸟落在那里,啄着台子上种着的一小片花草。她就温柔地笑着说:‘就叫飞飞吧,飞鸟的飞。’”

“你又骗我,那么小,还没学会睁眼睛。”

恰好是落日时分,余晖里菲菲的侧脸像被雨水浸湿的信件,不够真切。

“我早慧,而且记性好。”

菲菲转过身,面对面地凑近我,不说话了。

我依旧不太相信。但是菲菲的眼神愈发真挚,我想也有可能,她的成绩一向很好。

“别这么认真嘛,小央。生日快乐,之前不知道,原来我们同一天。”

菲菲突然笑出声,五官染上一层恣肆的明媚,一派天真,好看得让人生不起气。

“你也快乐。走吧,等会食堂没什么饭了。”

每天这会儿我们都会来天台,等过了晚饭的人潮再去觅食。

菲菲总是这样,进退自如地编着可大可小的故事,包裹住并不想为人知的心事。每当这时,我会像躲避一颗意外脱轨的网球,利落侧身,来减缓发球人的尴尬与失落,营造一种皆大欢喜的氛围。所以我岔开话题,并且不追问。

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秘密。每一个秘密都会化成丝丝缕缕的银线,将我们与人世间缠绕在一起,防止我们不断上浮,最终漂离地球。尽管外太空很美,但它会毫不留情地吞噬生命。

我一直很好奇我们是怎么变成朋友的。

菲菲是转校生,市一中转来的,成绩很好。而且很好看,是那种张扬的好看,人群中可以一眼辨识到的好看。所有美好的词都可以形容她。

而我的十七岁,黑体加粗的两个字:普通。无法打理的自来卷,硕大的黑框眼镜,不合身的宽大校服。标签是孤僻,敏感,无趣。所以有时候我也会羡慕菲菲,羡慕她的绽放。尤其是我暗恋很久的男生——阿楠,给她写了情书。但是菲菲说她情窦未开,退了回去。我甚至不需要难过。

菲菲转学那天恰好模考出成绩,座位需要打乱重组。班主任教龄很久,经验丰富,我们是她带的最后一届。所以我们班排座位,不一定按成绩和名次。走廊里很多人,同层的几个班的学生都在。入眼都是摇摇晃晃的蓝白色块,我们校服的颜色。好像每个人都在张口说话,所以听不到任何完整有效的信息。

我就抱着书包,站在队伍末尾,挂着半边耳机听英语,望着窗外发呆。当我数到第二十三片叶子时,菲菲出现在我的视线里,遮住了那棵巨大的梧桐树。

后来菲菲说起我们第一次见面。

“我感觉我们认识。”其实她的原话大概是我从你眼睛里读出了似曾相识。

“我的镜片太厚,你读错了,是难以置信。”那天她没来得及做自我介绍,所以看到菲菲的那一刻,我想的是怎么会有人高三了还会走错班级。

“你的眼睛很好看,不应该遮住。等高考结束了配一副隐形眼镜吧。”

我很开心。第一次有人把我和“好看”这两个字联系在一起。

我们是同桌,然后是室友,然后是朋友。好像也算是理所当然。

如果一定要我指认这场友谊的开端:平安夜,我们第一次去天台。冬季白日短,天色已经暗了,冷风侵袭。我们坐在围墙边,分一颗苹果吃。

菲菲在崭新的苹果上咬了一口,递给我,含糊地说:

“小央,你什么都信,怎么不信学校里那些关于我的流言。”像是在陈述又像是在发问。

“因为我孤僻,流言根本传不到我这里,止于途中。”

“你不孤僻,你只是喜欢一个人想事情 。”

“我太敏感了,像刺猬。”

“所以你能发现别人不知道的秘密,世界会因此疼爱你的。”

“疼爱”,一个不常出现在对话里的词。

“那我无趣呢?”

“我只喜欢和你说话。”

“菲菲,你真好。”

“你也好,而且会更好。”

不记得了,我应该是用一个不明不白的笑回应她认真的语气。沿着菲菲的缺口,留下另一个小小的凹陷,组成一个不规则的数字“8”。那颗苹果很甜,那晚菲菲也笑得很开心。可惜天台没有灯,黑漆漆的,看不清。

这就我们的第一年。菲菲出现在我的青春里,让苦涩的果子汲取到阳光,于是空气里逐渐蔓延着甜丝丝的香气。因为她我开始相信,我也可以不那么普通,在我们最好的年纪。

十八岁,我结束了自己糊里糊涂的暗恋。为了可以和菲菲报考同一所大学,被种在课桌前,经常自习到快要闭寝。菲菲就坐在我旁边,写题或者看书。晚风携着浅淡花香,教室里很安静,只有笔尖划过纸面的沙沙声。

夏天快要到了。

高考结束后,我先是和菲菲去了山城。

“小央,等一下,不要动哦,刚好有光落下来。”

“人好多。”

“没事没事,我们又没有挡路,拨一下头发。”

“我要做什么动作么?”

“看着镜头笑就好。”

菲菲的毕业礼物是一台二手相机。我们用它拍了很多照片。关于我们,关于风景,关于住在这里的人们和动物:花和云朵,攀上地面的轻轨,被喷漆涂鸦的铁闸门,檐上一群呆呆的鸽子,头发花白的奶奶和她牵着的一只活泼小狗……我们没有做攻略,跟着地图乱走,要去的地方可能只是因为名字好听。

那个无所事事的暑假,之后的大部分日子我都和菲菲在一起。她不愿意去我家,说不自在。我理解。做客那天我父母对菲菲极度热情,毕竟他们一直以为菲菲是我幻想出来的。

菲菲和她的外婆一起生活,住在一个老小区,家家户户的木窗格,漆成红色,树很多,但是不开花。住户大多数是老人家,和一群被照顾的流浪猫。

“菲菲,你看,今天多了一只小白。”

“第六只,就叫六六吧。”

“好小呀,干干净净的,眼睛像颗棕色的玻璃珠。”

“大橘,你别抢,这是你的。”

白日里我们就窝在菲菲房间看电影拼拼图,几乎每天都会吃掉一颗冰西瓜。等太阳落山了,我们出门,菲菲偏爱走小路,去灯火通明的市中心。最出格的一次她带我去酒吧听乐队演出。可能是摇滚,我一度耳鸣。那天晚上菲菲喊哑了嗓子,缓了好几天。

起风的天气我们去郊外放风筝。菲菲的外婆就坐在小山坡上,远远地看着我们在草坪上笨拙地解缠住的线。

这是我最快乐的时候,不用长大,没有烦恼,和菲菲形影不离。后来我养了一只很像六六的白猫,取名叫“夏天”。

填报志愿那天,我抄了菲菲的学校名字,选的是父母想让我读的专业。

我们留在本市,依旧同校。但专业不同,宿舍也不同,也不再同桌了。奇妙的是,我们依旧亲密。除了去上课和回家看外婆,菲菲在大学城的咖啡店找了兼职,九点打烊后,那里成了我们的秘密基地。

“我的梦想是离开这个地方,去外面的世界看看,虽然听起来很俗气。”菲菲说着,继续擦拭手里的玻璃杯。

我有点难过,菲菲会离开我的生活。而且我突然意识到,我没有梦想,没有什么爱好,没有什么非做不可的事情。

“那我送你一个风铃,系着平安符。”

“我不要平安,多无聊啊。”她很嫌弃这类美好祝福。她似乎更喜欢波涛汹涌,布满暗礁的海域。而不是光明大道。

生日当天下午我们约好在经常去的小餐馆见面。结果菲菲没有来。她的手机关机。她的室友说今天没课,中午菲菲就出门了。咖啡店老板说她提前请了假,兼职也没去。跑去她家里,敲了很久的门,没有人回应。

学校已经闭寝,我就一个人回了家。拉开窗帘,盈盈的月光洒落,墙上的空相框落了一层灰,空气里是微小的浮尘。随着高中毕业降临的,不仅是录取通知书,还有父母早已签订的离婚协议。家里没有生活的痕迹。黑暗中,所有和快乐不沾边的情绪,像为了报复我的遗忘,从四面八方涌来,裹挟着刺骨的凉意,我开始下坠。

趴在沙发上睡得迷迷糊糊,手机震动。是菲菲。

“小央……在听吗?”

一段空泛的电流声,是菲菲的呼吸,很潮湿。过了很久她才开口,手机屏幕显示其实不过十秒。但是十秒的留白对于一通电话来讲,是漫长的。

“在听,你在家吗?”我知道菲菲不在家。我怕菲菲告诉我,她决定启程,或者已经在路上,并且来不及和我说再见。

“我在医院,外婆晕倒了……手机刚充上电,对不起。”

“没关系,我去找你。”

她的声音时断时续,像是深海里的鱼吐泡泡。手机在耳边发烫,我打开免提,放在膝盖上,双手神经质地戳着裙摆处被矮树丛刮破的洞。我突然发现,我浅薄的对话功底让我甚至无法传达安慰。

这是我们的第二年。我以为菲菲失联了,其实没有,但发生了更坏的事。命运不再柔软,它化身为一位严苛的长辈,告诉我们该动身了,向前走,不许回头。于是我们跌跌撞撞,去奔赴自己的洪流。

十九岁生日这天,我换上和菲菲一起买的裙子,摘掉框架戴上隐形眼镜,将拉直的头发披散在肩上,碎发用发卡别到耳后。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觉得或许我的十九岁会不同于十八岁和十七岁和……。

然后从下午四点开始,找一个叫菲菲的女生。十七岁后,我很少一个人去做什么。我摔碎了风铃,打翻了蛋糕盒,扯破了裙子,在熟悉的街道里迷路。

最终,在零点的时候,我和菲菲坐在住院部楼下的石椅上,听菲菲讲,那年生日在天台,被欢声笑语掩盖住的一段过往。

“我出生后一直叫飞飞,后来有次和小区里的小朋友比赛跑步,还没到终点就摔倒了,听邻居阿姨说,我当时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喘不过气。送到医院,医生说是哮喘。”她咬了口饭团,随意嚼了嚼就吞下去。

“外婆迷信,不久后给我改了名。外婆说既然我妈让我叫飞飞,那留个音,改成菲菲,文静些。也算是个念想,怕将来寻不到。”

菲菲从口袋里翻出一个小盒子递给我,是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她自己编的手链,几种蓝的绳缠绕在一起,坠着一颗橘色的串珠。可惜她预估错了尺寸,多了一小节。菲菲离开后我把它系在脚踝上。

外婆没有什么突发疾病,年纪大了,身体机能都在下降,最终没有撑过那个冬天。不久后菲菲就退学了,她决定启程。开端很早。如果往前追溯的话。

我又一次陪菲菲去听那个乐队的演出。我不喜欢那种心脏像是要撕裂胸腔,爆炸出一滩血水的感觉,每次都在提前离场,在附近等她。路过酒吧正门发现那里新贴了一张海报。牛皮纸上,一对恋人在接吻,入镜的是他们的侧脸。蓝色字迹写着“MY BLUEBERRY NIGHTS”。我坐在麦当劳里看电影,吸着冰可乐想着蓝莓派。

快散场的时候我走到巷子口,看到菲菲在和一个男生说话,隐约可以认出是那个乐队主唱。路灯泛黄,又年久失修,昏昏暗暗的,还一闪一闪。菲菲靠在门框边,面庞完全隐匿在暗处,晚风勾起她的裙摆,露出一段白皙的脚踝,有些空。

几个不甚清醒的人从身边经过,酒气缠身,边走边高声念着不知道是说给谁听的话。菲菲望过来,看见了我。

我们去了一家还没有关门的咖啡店,店里没有蓝莓派,只有无人问津的奶油蛋糕。

“小央,你说我是不是没有情窦?”

“刚刚和你说话的那个男生?”

“嗯。算了。风花雪月,不适合我。我更适合仗剑走天涯,”

听起来像是玩笑。我突然想起电影里的那段独白。我想,我和菲菲不能再一起吃蓝莓派了,还有,我也不知道该如何道别。

送菲菲去车站那天,并没有倾盆大雨来侧面烘托悲凉的气氛。不能再普通的一天,晴朗,无云,微风。

“车票取过了。不要担心我。我给你寄明信片,文艺吧。”

广播里通知她的车次开始检票,声音很大,混着电流的噼啪声。火车并没有如我所愿地滞留在遥远的某处,它准时进站,带走远行客。

等到再看不见菲菲的身影,我出了车站,骑车回家。我没有说再见,好像她只是去街角的超市买西瓜,晚饭前就回来。阳光透过叶子间的空隙洒落,在地上团成一颗颗发光的环,口袋里的钥匙撞得叮叮咚咚。菲菲说反正都是空房子,路过了可以去看风景,喂猫。

菲菲走后,我总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像她。用这种方式来纪念这段始料未及的友谊,好像也足够长情。还有菲菲很爱编故事,我也学会了。

再见阿楠是在同学聚会上。班里大部分同学都在。他说我变化很大,问了菲菲的近况。我说很好,只是忙。其实我根本不知道菲菲此刻在哪,在做什么,我下意识地觉得这样的场合需要这样的回复。谎言往往更动听。

我提前离开了聚会,尽管我已经可以自如地加入对话。但是好像又回到十七岁的教室,我坐在自己的课桌前,只想盯着窗外发呆。到家的时候我接到阿楠的电话,语气明显带着醉意,他说起那时学校关于菲菲里的流言,嗜酒成性的爸爸,抑郁自终的妈妈。我打断了他,生硬地说我不知道。

这是我们的第三年。我的生活中不再有菲菲,但处处是她的影子。我想,友情之所以是友情,是不是因为它无法充当亲情,或者爱情。

我叫小央,即将度过二十三岁生日。意味着,菲菲也将二十三岁了。

几年内,我收到菲菲从不同地方寄来的很多明信片。内容很短,对于自己的生活只字不提,只是像旅游杂志一般的介绍当地风情。

她好像认定我会留在家里。转念间又觉得不错,只有这样菲菲才能确信收件人的地址。

每个周末我都会去菲菲家,坐在她房间里发呆。我喜欢从她的窗户望出去的风景。一棵繁茂的大树,沿着楼层拔高。即使是冬天,叶子也不会全部掉落,遮住对面住户的家事。

盛夏的清晨,收到菲菲的一张明信片,来自清迈。她说这里的生活很慢,人们友善,水果很多而且便宜。她说我一定会喜欢这里。

就在取回明信片的当天,链子断了。夏日的阵雨,我被困在回家的路上,在已经打烊的商铺前躲雨,趴在窗户上看店里的摆设。突然听到一声清脆的滴答。明明近似雨声,甚至更小,但是我下意识去看脚踝。串珠滚落,顺着坡度。我闯进雨幕,浑身湿透。

我有预感,菲菲要回来了。

于是几天后,我们面对面,在同一张桌子上,吃草莓冰。

那个生意很好的小餐馆关门了,老板家的孩子去外地念书,他们举家搬迁。店铺出租给一对刚毕业的年轻情侣,改成一家冰室。招牌是浅粉色的,名字印在右下角,像小朋友的笔迹,稚嫩甜蜜,装修风格明亮且梦幻。

店里的冷气开得很足,电风扇在头顶转呀转。菲菲用手指着膝盖上一个爱心型的疤痕,说是被榴莲戳的,我半信半疑地盯着她。

“别这么认真嘛,小央。”她依旧笑得明媚,一派天真,低头用勺子去舀打成沫的草莓泥。

“那天在车站,你怎么不挽留我?”菲菲问我。

其实这个问题,我想过很多种可能的答案。

我们同年同月同日生,明明菲菲是傍晚的孩子,我是清晨的孩子。然而她却属太阳,热烈地燃着,我属星星,只能温吞地亮着。

所以我想,有些事情,要一个人去完成。她要去解开因为掉入猎人的陷阱,而被束缚的翅膀,然后在某个金光灿烂的清晨凯旋而归。我要褪去敏感软弱的外壳,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即使在风雨交加的夜里。

但这是我的秘密,所以我岔开了话。

“你好吗?”

“现在?”

“嗯。”

“不能再好。你呢?”

“不能再好。”

我们对视,笑了起来。

送给菲菲迟来的生日礼物。一个风铃,系着个平安符,印着:飞飞或菲菲,祝你远扬后,平安而归。

“你可以挂在窗边,风一动,丁零当啷地响。”

这是我们的第七年。匹诺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天真烂漫,勇敢赤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