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做精油按摩,要求店家赔偿65438+万元。发生了什么事?

在浙江杭州,正在足浴店做精油按摩的田女士被要求脱掉上衣。作为一名女技师,田女士也按要求做了。但在这个过程中,躺在床上的田女士突然看到房间上方有一个监控摄像头,正对着这个地方。

这样不好!没了!田女士急忙穿好衣服,然后找到足浴店经理,要求处理摄像头。

“我完全被识破了,没有65438+万元我解决不了!”足浴店说,这只是例行公事,警察必须要求安装。足浴店表示愿意赔偿田女士1,000元的会员卡费用。田女士不这么认为。即使根据业务要求摄像头是必须的,也不能安装在这么私密的地方。即使是要安装在这么私密的地方,也要提前提醒客户。

足浴店在没有提前提醒摄像头的情况下,在房间里按摩她赤裸的上半身,明显侵犯了她的隐私,是侵权行为。据此,田女士提出赔偿金额100000元。

面对田女士要求的100000元赔偿,足浴店拒绝,比足浴店承诺的赔偿多了100倍,难以承受。

首先,本案中,田女士来到足浴店,与足浴店达成了服务合同。田女士的义务是支付价款,足浴店的义务是提供相应的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注意一些应该注意的事项,比如隐私保护、安全等。

足浴店提供的按摩服务没有错,但是没有尽到保护田女士隐私的合理义务,属于违约行为。田女士可以要求足浴店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本案也可以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认定足浴店的行为侵犯了田女士的隐私权,要求足浴店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我觉得足浴店很难以监管部门要求安装摄像头为由主张无责。因此,安装摄像头的监管要求一般在范围和位置上有所限制,不太可能要求运营商在一些私人场所安装摄像头,如厕所或澡堂。

足浴店在包间安装摄像头的,应当告知顾客,尤其是服务过程中涉及顾客隐私的。

最后,我觉得这件事不是因为摄像头的安装,而是因为足浴店没有提前告知顾客。安装摄像头对双方都是一种保护。如遇特殊情况,谁也说不清楚。

其实本来一句话就能解决的事情,最后还得闹上法庭。既然一个商人有过错,有责任,就应该拿出应有的态度来解决问题。至于1000元的会员卡,显然有些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