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救人的目的为题写一篇记叙文
汶川大地震中,有一个以种香菇为生的人,他是为了当英雄才去救人。他是尹春龙。哪里有危险,他就往哪儿赶。在映秀湾电厂废墟被埋了178小时被救出的马元江,成为新闻人物。而在援救马元江过程中,作用最大的尹春龙,却被人有意晾在一边。没别的,就因为尹春龙太坦率,他冒死救人,是为了当英雄。他这样说,犯了忌。在中国,做好事,救死扶伤,应当没有私心。他为了当英雄才去救人,境界不高。
如果尹春龙换一个说法,声称不是为了当英雄才去救人,胡扯什么他是无私的志愿者,为了爱和奉献,那么,或许他就是伟大、英明、神武的“英雄”了。
中国人的习惯思维,总想看别人的动机。一个人主观愿望是好的,哪怕做了恶事也值得原谅。但如尹春龙,为了当英雄才去救人,动机便不纯了。中国有部消法,说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果消费者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可以获得双倍赔偿。但能不能真正得到赔偿,要看动机。如果明知有假,只是冲着双倍赔偿而去“故意”买假,很多法院便不支持这种动机不纯的人,判决他们不是真的消费者,故不能获得售假者的双倍赔偿。
人的动机很难判断。但中国人特喜欢把别人的心挖出来检查。同样的事,同样的结果,就因“出发点”不同,得到的评价就截然相反。战场上,两位士兵一起战死。他们留下日记,一个说自己很怕死,一个说自己要不怕牺牲,争取胜利。说自己怕死而战死的士兵,不会得到别人的尊重;声称自己不怕牺牲的那一位,才可以成为烈士。
但是,很多人或不会留下日记,或不会有太多的思想表白。有人的所谓表白,反而是虚假的,不是灵魂深处的真实声音。这让我们寻找动机难上加难。于是,一些英雄故事就胡编乱造。某人在那一刹那间没想太我,就顺便做了一件大好事。可一些无聊的写手,非要编造出一堆虚假的情节,说某人心灵是如何高尚。
有些事是不能类比的。如果想“当英雄的人”救人动机不纯,那么,想当官的人表现好是不是也不纯呢?在学校里,学生为了当“三好学生”而积极表现自己,不也是动机不纯吗?一位科技工作者为了获得教授或研究员的荣誉,想方设计搞科研,不也是动机不纯吗?人做什么事都必须有利己因素,名利财而已。做企业的最想发财,最难掩饰。当作家的想出名,也想写的书能卖出去,并且卖出好价钱。当歌星的为了出风头,更为了赚大钱,所以常常什么都愿意干。
没有人做到无私。一个身上有20%的利他行为,就已经可以列入圣人序列了,若有5%的利他行为,则是大好人。一般人,一生之中也就1%的利他行为。做一百件事,仅有一件是真心真意为了他人。其实,做人不去掠夺他人的东西,就已经很难得。贪官众多,坑蒙拐骗和假冒伪劣太多,意味着很多人非但没有利他的奉献精神,还要极端自私地抢夺他们的东西。
人性本若此。为何一定要英雄的心灵纯洁得像一张白纸,完全没有了自己的原在?
用动机来判断人的价值,只会产生价值观的混乱。一个老太太在街上跌倒,摔坏了腿,你将她扶起来,送进医院。别人都不理,偏偏你要这般做?你到底有什么动机?如果严厉审讯下去,原本一个好人会被“剥开画皮”,变成人间的“恶魔”。心灵过程是很复杂的。最明智的方法是看过程与结果而不是去追究动机。
两个人有仇。甲恨不得把乙杀了。但乙遇到生命危险,甲仍然把乙救了。甲救乙的动机是什么,根本无需追问。倒是通常情况下,两人之间的仇怨因这事,会彻底化解了。
幸运的是尹春龙又去参加直升机坠落后的救援活动,得到阿坝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冯毅的肯定。然后,他又被团中央评为“中国十大杰出志愿者”。但在成都,在汶川,尹春龙的英雄行为仍然很难得到普遍的肯定。狗屁的动机论还很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