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部小说中的人物名字与另一部小说中的人物名字相同,是否侵权?

我不这么认为。

就像你的名字和另一个人的名字一样,不算侵权。

作品人身权是指作者通过创作表现其个人风格的作品而获得名誉、威望和保持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这一权利是作者终身享有的,不得转让、剥夺或限制。作者去世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法律机构保护。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作品的人身权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开发表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著作权是作者使用自己的作品并被他人使用的权利,它以物质利益为内容。作品产权的内容具体包括:

1.复制权,即通过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复制或者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临时许可他人使用电影作品、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对象的除外;

4.展出权,即公开展示艺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并以各种方式公开播放该作品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公开复制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美术、摄影、电影和作品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播放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或者转播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类似的传递符号、声音、图像的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在自己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电影权,即通过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的权利;

12.汇编权,即通过选择或者整理将作品或者作品片断汇编成新作品的权利;

13.以及著作权人应当享有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