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卦大作(18):水浒传中犯人脸上的纹身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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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中,包括林冲等人,按照北宋的法律规定,被发配之前,要在脸上刺字,并写上所发配郡县的地名,称为“刺字脸”,当然还有一个更雅观的名字叫“金印”。

墨刑是一种古老的刑罚,其实施方法是用刀刻人皮,在乐谱上涂墨;北宋时全部改为针刺,纹身的大小和内容根据罪行的轻重而不同。北宋初期“文身皆盖汉字,颇为毁容”。在宋真宗,它被修改为“除了冯谖的大刺,其他人都是按照军规被刺死的。那些已经在各个地方刺了命令字的,只会加上匹配的地方。”宋哲宗即位后,进一步明确了文身的位置、形状和大小:“贼刺耳后环,棍为圆;三根棍子,在面上移动,直径不得超过五分。”

纹身脸是古代酷刑的复活,增加了流放的残酷性,对犯人的身体和人格造成双重破坏。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对宋初太祖、太宗等皇帝一直标榜的“严立法、宽用”的所谓仁政理念,以及“简而无憾”的颠覆和反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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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全面反映了北宋犯人纹身的基本情况。小说中涉及的罪犯,包括林冲、杨志、宋武、宋江、裴宣、卢俊义等人,都是要被捅了才被送去的。

比如林冲被作家刺中脸颊后“丈量地方远近,配沧州狱城”;杨志“被刺两行金印”,“与北京大明府留守部重迭为军”,等等。可见,虽是小说言情,但北宋时普遍遵循法定情形,需要纹身的过程,才可寄出。

小说中还有一个特殊的情况:17年轮回,在三都被捕的密使何涛,被“提督传唤去何涛那里刺字...脸上写着州,留下州名空白”,这其实是宣判前的预刺行为。

另外,因为宋代的刺是“烧涂药”而成,所以小说中多次提到了消除刺的方法。比如71,“神医安道全上山,却和他(宋江)点了毒。用好药治疗后,我起了一个红色的疤。如果你想要一个好的金美玉,把它磨成细粉,天天敷,它自然会过去的。”

包子头林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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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些关于纹身面的有趣记录,既恶心又可敬。

让我们从令人厌恶的事情开始:

魏泰《董璇实录》(卷十)记载,朝臣吕东被贬苏州,掌管朝政。因断流之罪,命其面对,曰:“特刺某州狱市。”幕末白象曰:“凡言‘特’者,无罪,乃因朝廷一时之意。今天这个人应该是值得的,而且他比较特殊,他没有公司的收入。”我怕它,就是把“特刺”二字改成“准文”二字然后不理它,还挺被人笑话的。后来有一个人把东方的人才推荐给了两房。石参政,闻其事。他说,“我认识他。我没有去苏州的权利。起草人呢?”

这里的学生吕东太仓促了,真的把人脸当稿纸,随意改变纹身的内容,反复纹身。难怪给了他一份,并称之为“人脸上的绘图员”。

再说了,可敬的人。

方绍《翟波辨》卷二记载:狄武祥公卿,此拱圣兵,立大功于皇位。如果贵,请去面试,但不要回答。仁淼也宣布了,说:“我一定不要,我要留下来作为天下士卒的忠告。”从此爱上它。

北宋时期,士兵参军要在脸上、手背、手臂上刺“某指挥使”,称为“脸谱”。军人出身的狄青,在功成名就的时候,不愿意用药物去除脸上的纹身。他以身作则,报效国家,令人钦佩。“去(天皇)从中受益”也不足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