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一万。

数字“1234567890”的大写是“小写数字”的10谐音。明初,朱元璋当政时,史书记载了四大要案,其中“郭桓贪腐大案”震惊朝野。郭桓曾担任财政部部长助理。在任期间,他利用职权与地方官员勾结。他的伎俩是用空白账本做假账,篡改数字贪污钱粮。贪污总额达2400万石细粮,几乎等于当时全国秋粮的总数。此案涉及12朝廷高官、六部官员以及中国许多地方官僚和地主。

朱元璋对“郭桓贪污案”大发雷霆,亲自下令将郭桓等数万名帮凶斩首。为了打击腐败,朱元璋还制定了严厉的法律惩治经济犯罪,并在国家财政管理方面实施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最重要的一条就是把汉字“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10000”改成了难改的大写“12345689000”。因此,有人认为朱元璋应该是中国历史上数字大写化的开创者。

但也有人认为,在明太祖朱元璋之前,金额数字的大写已被广泛使用,明末清初考据学家顾的考证可以作为证明。顾曾在《岱岳殿石刻造像记录》中推断:“凡用作一、二、三、四、五、地、七、八、九等之数都是武侯改做的。”顾认为,武则天不仅发明了“_”等许多“自制字”,还首创了数字大写。因为武则天时期竖立的石碑,上面有很多都城的人物。此外,大写的数字在那个时期的诗歌中也很常见。如白居易宋版《白长庆集》中“奔走途中,请乐维伯等四军各守其事”有这样的描述:“匡起大军每月开销计二十八万。”可见武则天的大写数字比朱元璋早了近700年,到现在已经1300多年了。在宋代,朝廷公文中使用的计数数字必须大写。据宋代学者程大昌在《演范路,改十数为画字》一书中记载:“今凡官文书,均以同音数之,多计者用之。所以,一、二、三、四等等,这不是数,只是取同音之词,借之以用,不能改成汉奸。”

事实上,中国历史上数字的大写可以追溯到更早的汉晋时期。《西游记》中有一个故事,讲的是唐太宗李世民病危。大臣魏徵知道他的灵魂已经到了冥界,所以他请求冥界的老朋友崔珏设法营救他。崔判官翻阅生死簿时,看到唐太宗的死亡日期是贞观十三年,于是在十三年的“一”上加了两张图,改成三十三年。后来,闫妍看到生死簿上唐太宗的名字还剩20年,就让李世民归根了。小说虽然是虚构的,但也说明一些人物确实存在容易被篡改的缺陷。所以从西汉开始,都城人物就开始流行了。上世纪50年代,西州高昌县唐林德元年(公元664年)官借童子抄本中记载:“崇华乡正史纳林德元年官借童子,十二月三十日。”意思是林德元年12月30日,重华乡郑世贞向仓石支付了二斗关的麦贷利息。高昌延昌二十七年(公元587年)六月,《兵部关于买马用钱数的说明》中也出现了“都齐买马,用钱花四十五字”的大写数字。这些大写的数字虽然是“偶尔发现”,但足以说明武则天之前的东晋时期的人们就开始在凭证中使用大写的数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