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沈安和宋宁的故事,完整的版本,华胥试图引用宋宁。

那有点多了。三天后,我见了君少爷安排的客户,沈安的老婆,姜的将军郭震元,还有沈松的。说客户可能不太合适,因为毕竟我不知道是她从我这里买了一个梦想,还是我从她那里买了一条命。

这是城外的条款。据说镇远将军沈安与妻子不和。宋宁两年前搬到别院休养,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回到将军的办公室。这两年来,发生了很多事情,比如沈安的纳妾,还有宋宁的生病。总之,宋宁的身体越来越差。现在,她终于要死了。

来接我们的老仆说,夫人要单独见我,让魏军小兰他们三个先去厢房休息。小兰没有问题,但魏军对此很不满意。我理解他担心我的安全。我不明白的是,我目前是个死人,怎么会更不安全?我们讨价还价了很长时间,各让一半,让黄啸跟着我。魏军拍拍黄啸的头说:“儿子,好好照顾你妈妈。”我也拍了拍黄啸的头,抬头看着小蓝的眼睛。他若有所思地看着我,淡淡一笑,说:“你和你姑娘早去早回。”

老仆人领着我穿过两个走廊,穿过一大片花木扶苏。我边走边介绍这些花草树木是哪里来的,有多奇怪,但是我根本闻不到。绕过一个荷塘,我踏入荷塘上的水阁,四周挂着窗帘挡风。躺在藤床上看书的女人抬起头来。

我看着她,仿佛她是一张画中的脸。虽然她精力充沛,但她的肤色苍白而颓废。就算我不取她性命,她也未必活得长久。这并不是说我会看算命,而是在这方面,没有人比我更有发言权,我是一个死人,那是一个将死之人的脸。

另外,我来这里的目的是要取她的性命。在不久的将来,就算她不能自然死亡,我也要让她意外死亡。

风吹窗帘,已是五月。将军的妻子放下书,咳嗽了一声,静静地看着躺在地上的黄啸。良久,她轻声说:“一只很温顺的老虎。我未婚的时候,也在老家养了一只狼崽。”她向我示意,“好大啊。”手指在虚空中画出兰花般的形状。画了一会儿,她摇摇头,笑了。笑过之后,她抬头看着我,眼神不置可否:“你是傅隽吗?君少爷说你能帮我实现夙愿?”

我说:“是的。”当你说正确的词时,你实际上不能反映傅隽是谁。这说明我不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我做了十七年的叶蓁,对这个名字充满了感情。即使改了很久的名字,也不能随意忘记。她把手指放在藤床的边缘,漫不经心地敲打着。她若有所思的表情渐渐变得红润,久久能看到脸颊上的梨涡。她笑着说,“傅隽,我想要一个梦想。你知道我想要什么样的梦想吗?”

我坐在黄啸的背上,认真地看着她:“我不知道,但你终究要告诉我。”想了一会儿,他补充道:“但我不是来帮你的,只是来做交易的。我不要金山银山。在岳城的这几天,我只需要你照顾米。我会给你一个梦,你想要什么样的梦,我就给你什么样的梦。那时候你可以选择,选择留在梦里,或者离开梦。”

她说:“哦?”

我点点头:“如果你选择离开这个梦想,我一分钱都不要,但是如果你选择梦想……”

她微微弯起眼角:“如果我选择我的梦想,你会怎么做?”

我看着她的眼睛:“如果你选择你的梦想,你会给我你的尘世生活作为奖励。你怎么看?”

她挑了一双漂亮的眉毛,立刻扫视了一下水格。良久,她突然笑了:“好。”

这一天,我没有像小兰希望的那样早回去,在水格呆了大半天。因为宋宁告诉我一个故事,这是她的恶魔,她想纠正它,即使这只是在她的梦里。当然,这纯属自欺欺人。因为她不知道如何欺骗自己,所以她渴望一个梦来欺骗自己。四檐上的窗帘撩起,远处是夕阳湖。她用茶喝了几滴我的血,血拉着她的身体聚集,变成跳动的音符,在我眼前一字排开。我一个音符一个音符地牢牢记住。这是宋宁的花絮。

她在湖中慢慢回忆,我透过跳动的花絮曲调,一幕幕看到她过去的样子。她说:“你听说过吗?虽然我是姜国将军的妻子,但我不是姜国人。七年前,我十七岁,和你一样大,满怀深情嫁给了姜国。真的是花一样的年纪……”

与华同岁的李将军的妹妹在姜李之战中与沈安相遇。当时的沈安身将军是姜国最年轻的将军。他有一副冷静的表情,高超的技术,以及很高的声誉。

宋宁出生在一个军事指挥官的家庭。他从小就被抚养成人。一把红缨枪让他出神入化。十四岁那年,他跟着哥哥在四方。

16、17岁,正是女孩子忙着绣花针做嫁妆的时候。宋宁的红缨丝手已经在战场上赢得了许多人的生命。黎巴嫩自古以来就是男多女少,女孩一直特别珍贵。李庄公十七年春,所有有适婚女儿的贵族家庭都被踩在门槛上,唯独将军府,一家之主,人烟稀少,没有一个贵族敢嫁给宋宁。

每个人都害怕,如果他们敢在嫁给宋宁后娶一个妾,他们都会被宋宁杀死。庄莉公爵想做一件好事,答应把宋宁给次子做首相。当宰相的二儿子听说这件事的时候,他非常害怕,立刻从马上摔了下来。宋宁在战场上得到消息,在溪边站了很久。当严松找到她时,他皱着眉头说:“你不用担心。那个忘恩负义的混蛋,他哥哥一定有办法让他不要娶你。”

她攒着笑容,轻声说:“哥哥,你别生气。你以为《望都》里那个整天在温柔乡斗鸡、打狗的纨绔子弟看不上阿宁吗?阿宁要嫁人,她也是嫁给世界的英雄。”

这只是说说而已,说明她基本没有纠结于被总理次子拒绝。但是没过多久,我遇到了我命中注定的英雄,那一年,那一个冬天。主人公骑着一匹黑马,背着一把80斤的重剑,名叫沈明安,名字叫泛舟。

那是李庄公十七年的严冬,大漠冰雪封冻。在姜立和中国的交界处发现了成群的血马。两国都想占为己有,互不相让,导致多年不和,最终引发大战。宋宁听说过沈安的丰功伟绩和年轻的头脑,但他不相信。他一直想找个时间和他比赛。

终于在这一天,大雪纷飞,两军在玉郎关前交战。时机很难把握。一向稳重的宋宁,无视哥哥的眼色,率先拍马。他在柱前报出自己的名字,用沉重的声音喊道:“紫徽炮宋宁,来拜师沈安身将军的高明计策。”凛冽的风劲把她破碎的声音带到了敌阵,在张扬的旌旗中,白衣将军跨马缓缓走了出来,英俊冷漠的脸庞,长剑上闪着冰冷的白光。

宋宁的枪法从来没有在这次与吴用的单挑中如此笨拙过,但他五招就被打下了马。他这辈子从没输得这么快这么惨,可对方连眉毛都没挑起一根。当长剑无意中扯下她的头盔时,他才惊呆了:“原来是个女人。”宋宁爱上了沈安,因为他打败了她。这也是武侠后来不得不流行的原因——世界上有实力的女生越来越多,有实力的女生在找老公的时候基本都是一颗孤独的心。

如果你想要她,先把她打倒。如果你打倒她,你必须得到她。如果你打了她,不想得到她,就会变成一篇揪心的文章。

一句话,紫徽枪被沈安的长剑开到了两尺之外。他坐在马背上,用剑轻轻一挥,就拔出了躺在地上的长枪。当他把它扔回去的时候,它被钉在了宋宁的身边,声音没有起伏:“你的枪。”风在沙漠中卷起雪花。在他眼里,她身后有三万士兵。她的嘴角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眼里却只有他一个人。

沈安成了宋宁心中的一座巍巍大山。黑色战马,月光衫,挥剑又快又准,她绝不会在女人怀里浪费生命。这,她以为,是她心中的英雄,可惜,是敌国的英雄。

但英雄有时也会落魄,总有落魄的时候。历代名噪一时的大英雄都是如此,要么曾经落魄,要么走上了落魄之路。

于是,沈安遇到了宋宁,然后他走上了这条路...其实我不能这么说。这么说不好,这让宋宁成了扫把星。沈安在苍鹿野的一败涂地,真的和她无关。军事科学家分析了很久,能找到的最靠谱的理由就是沈安星命说那天不应该出行。

苍鹭野一战,沈安被李将军严松击败,所带精兵五千,全军覆没。

我被射了几箭,差点死掉。黎明时分,严松的海越过绿洲戈壁,拍打着翅膀,落入手中。从海的爪子里接过装着军事情报的竹筒,手一抖,巴掌大小的绢就掉进了泥里,字迹模糊成一片悲伤的阴影。宋宁不相信沈安战死沙场,因为她只是把沈安定义为自己心中的不败英雄。不到三天,不败英雄败了。从感情上来说,真的让她无法接受。

宋宁跨着马带着伤药跑出了营地。她想,如果他没死,无论如何都会得救。如果他死了,让她找出他的骨头,亲手埋葬他。他不可能是沙漠里没有主人的骷髅。

他是第一个接触她的人,一个真正的男人,不同于那些在李国王的首都过着醉生梦死生活的人。其实她怎么知道他是真男人?她从来没有尝试过,一切都只是想象。她更是在想象中爱上了沈安。

阴沉沉的一天,沙漠里的风像一把刀,腿上的马被风卷起的碎石嘶嘶作响。宋宁摔在马背上,她用白纱蒙住眼睛,咬紧牙关顶着风,手和脸被肆虐的风沙刮伤。她把手上的伤口放在嘴唇上舔了舔,继续逆风前行。

她想,沈安正在前方等着她。这个信念支撑着她用最短的时间走完了最长的路,也避免了哥哥率领的大军回营。毕竟只有她一个人这么想。其实你想想,沈安怎么会在等她呢?沈安连她都不记得了。

苍白的鹿场出现在眼前,鲜血大多被过往的沙尘暴掩盖。和这个战场一样,它已经被废弃很久了,但是空气中浓烈的血腥味让人明白,这还是一个全新的修罗战场。姜国仁的尸体把苍白的鹿场铺成了黑暗的地方,踩上去可以踩破尸体。天黑了,踩上去就能踩破尸体。

宋宁徒手剖开了2000多具尸体。可见她和沈安是没有机会的。如果是缘分,你应该第一个求助沈安。但她还是坚定不移,估计得把他挖出来才高兴你来了。也许是这种执着的精神最终感动了上天。转到2728块的时候,她擦了擦那个满脸是血的男人的脸,看到一个帅气的眉眼。她紧紧抱住他,哽咽道:“沈安。”

宋宁没有盲目地猜错。英雄总是该死就死,沈安还活着。她抱着他,当他听到他被触及伤口时,无意识地哼了一声,在她心里敲了一记重锤,泪水顺着脸颊流下:“我就知道我应该来的。”当时他们坐在一大堆尸体中间,沈安基本不省人事。即使在战场上,宋宁,一个微笑的脸,蒙着眼睛哭了。

宋宁救了沈安。她小时候在官府学医,可惜这方面的天赋有限,刚开始只能勉强治疗轻度伤寒。沈安的伤是一种严重的疾病,不是药物可以治愈的。在软硬件设施极度匮乏的情况下,宋宁并没有杀死沈安,但却逐渐完善了他。只能说她的真诚再一次感动了天空...

但沈安的眼睛被风沙所伤,暂时无法康复。坐在苍鹭野附近一座雪山的山洞里,他轻轻穿梭着手中的宝剑,淡淡地对宋宁说:“请问,救了我的是一个女孩还是一个儿子?”

宋宁从未让沈安知道他是个女孩还是个公子。黎巴嫩的军队粉碎了野鹿,消灭了沈安的五千精兵。她想沈安一定恨黎巴嫩人。她怎么能让沈安知道她是李的呢?

然而天意难测。那天晚上,沈安受了伤,冷极了。无论在山洞里升起多少炭火,都没有用。她又急又心疼的看着,沉思了很久,最后用了一个古籍记载的古法,除了

没用的,她焦急又心疼的看着,沉思了很久。最后,她用了一种古籍记载的老方法,脱去衣服,靠近他,紧紧拥抱他。

洞内到处都是炭火,以至于洞壁上薄薄的一层雪变成了水,沿着洞边滑下,滴答,滴答。沈安醒了,突然推开她。她像抱树袋熊一样抱着他。他推得越用力,她抓得越紧。他没办法,只好开口:“姑娘下次不用毁了自己的清白。”

她心里好笑,手指在他胸口轻轻一划:“大夫是好心,不用管。”其实她心里并没有什么善良,只是想着这是她喜欢的人,她的英雄,无论如何都值得去救他,哪怕是一命换一命,更不用说一个皮肤相亲。沈安不再试图拒绝,将手轻轻搭在她肩上:“姑娘若不嫌弃,就留在这里,好好养伤,然后上门向她提亲。”宋宁摇晃了一下,慢慢地把头靠在他的胸前。

沈安感冒那晚开始,一整天都在昏迷。宋宁手里的药用完了,只好背着沈安翻雪山到镇上求医。这件事真的很危险。首先要考虑他们在爬山的过程中有没有可能冻死。其次,要考虑雪崩频发,是否有可能被滑坡上的积雪砸死;再次,还要考虑因为出不了雪山而饿死的可能性。总之,一切都很艰难。但宋专注于此事,认为值得一试。虽然出了山洞就是死,留在山洞也是死,两边都是死。也许死了就能找到机会。她不想离开沈安,独自回营。

三天不眠不休,她背着沈安奇迹般地穿越雪山,来到雪山背后的小镇一光,手脚沾满了血泡。她把他放下很久后,腰都直不起来了。沈安还在昏迷中。

宋宁将近十天没有回到营地,严松已经很焦虑了,派他的将军们到处寻找她。她一到这个镇上,就看到了她哥哥的下属。她知道自己不能待太久,就把一只玉佩掰成两半。她用红丝线穿了一半,挂在沈安的脖子上,留下另一半作为信物。她在义光把沈安托付给一对孙子,留下五个金铢。她缓缓说道,“这是你在姜国的大将。如果你治好了他,大王一定会给他奖赏的。”年迈的老医生突然跪了下来,哑巴孙女把他拉到一边,用一只宋宁听不懂的手比划着。

她的手滑过沈安的睫毛,他脸色苍白,睡得很香,不知道她要走了。

她给我讲了这个故事,我却看到了她不记得的东西。

宋宁走后的第三天,沈安在一个雨夜醒来,眼睛被药水洗过,已经很清澈了。老医生的哑孙女正坐在他的床边。他仔细端详她,笑道:“原来你长这样。你这几天担心我吗?”我们现在在哪里?"

哑女张清秀的脸突然涨红了,她咬着嘴唇,不好意思见他。

他环顾四周:“是在一光吗?你坐在这里。”

哑女脸红了,坐了下来。

他微微皱起眉头。“不会说话吗?”

她犹豫地点点头。

他拉着她的手说,“难怪我从来没有听你说过话。我不能说话。”

她微微抬头看着他,又不好意思低下头,却没有把手抽走。

李庄公十八年春,姜国大败,邀两个边城讲和,姜立建立城下联盟。盟约订立后不久,齐桓公庄莉就收了将军的妹妹宋宁为义女吴京公主,并派使者到姜国向姜母公求婚,意图促成宋宁与沈安的联姻,使两国关系更好。

宋宁以前不能让沈安知道她是谁,因为她怕沈安没有黎巴嫩人的帮助会死,不让她救。其实完全是因为她想多了。所谓英雄不问出处,也就是说,当一个英雄被宠爱的时候,他一般是不会求宠的。

但现在她要嫁给姜国,嫁给她心目中的英雄。她记得沈安说过要娶她,不管他爱不爱她,她都要他信守承诺。这就是为什么男人普遍讨厌对女人做出承诺,因为他们的记性这么好,总有办法强制执行。宋宁写了一封长信,上面贴着原来破了的半片玉佩,让征婚的使者私下交给沈安。

直到欢送会出发,宋宁都没有收到沈安的回信。但这件事无伤大雅,充其量是个不和谐的插曲。毕竟沈安答应了李庄公提出的婚事。宋宁在脑子里反复盘算,第一,沈安亲口向自己求婚;第二,姜木行会答应沈安嫁给自己,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他都很配合,而且这件事已经万无一失。

我没想到会输,但这是天意。这是一个非常神秘的说法,但这似乎不足以解释命运,只是宋立科宁,就像我一样。

夜晚的洞房,满月挂在枝头,云朵在天空中铺开,幸福的蜡烛映衬着沉甸甸的鲜花。宋宁酝酿了很久,想在沈安揭开盖头的时候给他最灿烂的笑容。她看起来美极了。李的纨绔子弟虽然不愿意向求婚,但也不容易用一个声音肯定她的美貌,这也能反映出李的纨绔子弟审美水平普遍较高,趋于一致。因为惊艳,在惊艳的色彩中溢出的笑容,自然是美的。沈安撩起鸳鸯戏水的红纱裙,看到倾城这样的笑容,惊呆了。

宋宁微微歪着头看着他,笑着,身上溢出五颜六色的光芒。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这是她所熟悉的。她以为她一生的幸福就在这里。家里的老奶妈教她在新婚之夜说些可爱的话,比如“老公,我把金妮给你了,好好给你,请你好好保管”等等。她想说这句话,还在酝酿,却听到他冷冷的说:“你知道今晚坐在这幸福的床边的应该是谁吗?”

她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她抬起头说:“啊?”

他的眼里闪着一丝寒意:“我听说是你哥哥向巩俐提议我们结婚的。为什么是我?因为我在战场上打败过你一次?宋宁,你以前没有打听过我有未婚妻吗?”

她喃喃地说,“但是你说过你要和我结婚的。”

他冷笑道:“毕竟我也是仆人。上帝用他的生命强迫我。我怎么能拒绝呢?”但是,我不想要你的任何东西,也请你不要向我要求任何东西。"

她看着他:“我不想要你的任何东西,我只是……”

他突然打断她:“那好。”

他离开了洞房,高兴地打破床前的月光。她看着他的背影,心想这种情况绝对不应该发生。她叫了他的名字:“沈安。”就像在苍鹿野的罗昌里,那一刻,她抱着他,声带哽咽,声音轻而缠绵。但他没有停下来。她没有流泪,她只是不知所措。

她一生只哭过一次,在苍鹭野找到他,发现他还活着。她脱下鲜红的婚纱,叠得整整齐齐,躺在床上,看着一对龙凤烛烧成灰烬,窗外月色凄凉。

第二天,宋宁去问老将军的妻子,听到女仆们咬着舌头说将军昨晚住在荷兰风院。在荷风院,有刘琦琦和一个女孩。她想,郁郁葱葱,郁郁葱葱,活泼,真是个好名字。

她听说陆郎为将军缝制的衣服针脚细密,绣的竹子栩栩如生。

她听说将军炖的莲子汤是用荷塘里第一塘的莲子熬的,汤很香。

她听说虽然她不会说话,但她总能让将军开心。

其实刘琦琦本该是沈安的妻子,自己的多管闲事毁了别人的婚姻。这种行为属于第三者插足,我们真的不应该管。自从结婚以来,沈安除了新婚之夜,从来没有在自己面前出现过,可见他真的是一个很投入的人,令人佩服。她以为她爱沈安,可事实就是这样,她只好把这份爱变成信仰,因为信仰可以没有委屈,信仰可以没有欲望。

她经常听说刘琦琦。

虽然她已经想通了,也致力于把爱情往“我爱你,跟你没关系”的方向发展,但她其实并不想看到刘琦琦。但有些事不能如你所愿。就连城里的皇帝都不敢想生儿子,于是后宫的妃子们立马给他生了个儿子。

不管是生孩子还是叉烧包,这些东西都是注定的。包括从来没有下午散步好习惯的宋宁,有一天突然去后花园散步。于是那一天,鸟儿在歌唱,花儿在吹拂,柳树靠在岸边。于是在那一天,她遇到了传说中的刘琦琦。

故事中总有一个预兆。预尝是宋宁在花园里捡到一块玉佩,玉佩用金箔镶嵌,完全匹配,但中间有一条明显的裂缝。

她捡起来,对着太阳眯着眼睛看了很久,确定是去年隆冬离开沈安的时候自己摔碎的那块。一个女人快步走向她,伸出一根像洋葱一样的手指,一只手指着玉佩,另一只手指着自己。她抬起头,女人看清了自己的脸,脸色顿时煞白。她想知道在哪里见过这个女人。微风吹过,有一股淡淡的药香,让她突然想起了雪山背后的一光。她抱着玉佩,对她微笑:“你也在这里吗?沈安,他真的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你爷爷呢?”

女人哆嗦着嘴唇,转身就逃。她微微蹙眉,一把抓住她:“我很可怕?你怕这个?”

女子拼命挣扎着要躲,忽然身后传来沈安的声音:“咦。”

成长。她一不在,手里的女人就被沈安抢走了。他像参天大树一样保护着她,一脸温柔,一副亲密的姿态。当我抬头看她的时候,我像冰一样冷。他骂她:“你在干什么?”

她答非所问,看着沈安怀里的女人:“你长高了?”女人不敢抬头。

沈安皱了皱眉,目光停在她的手上,他冷冷地说,“那是玉佩。你拿它做什么?”

她停顿了一会儿,惊讶地看着他:“是吗...?这是什么?怎么会呢?”她走上前去,把手中的玉佩放在他面前:“你读过我给你的信吗?你忘了这是我给你的信物。你忘了,在苍鹭野的雪山里,我们……”

她还要继续说下去,刘琦琦突然拉住沈安的袖子拼命摇头。

他眼中寒光一闪,不耐烦地打断了她:“苍鹭叶之战,五千江人死在你李果之箭下。蒋与李虽已讲和,此战之深仇大恨,难以忘怀。”他冷笑道:“要不是你在苍鹭野雪山救我,如今的沈安不过是战场上的一个孤魂野鬼。你还能嫁给《李》里那个尊武的公主吗?"

刘琦琦还是摇头,握着沈安的手,泪水顺着眼角滚落,润湿脸颊,上妆。

宋宁简直不敢相信,她的声音从喉咙里飘了出来:“她怎么可能救了你?显然是我。”她以为说清楚了他就会明白,其实她高估了他的理解。因为世界不是这样的,沟通是无法用一条沟沟通的。也许有人提前在沟里放了一条鳄鱼,就等着你涉水而过,把你弄死。

他讥讽地看着她:“你在说什么?你救了我?宋宁,我从未听说你懂医术。救我的女人医术很好,不会说话。那是钹。你以为我能听你胡说八道,因为她不会说话就陷害她?”

她无法向他证明,因为她救了他基本上是上天的慈悲。现在,很明显上帝改变了主意,转而怜悯刘琦琦了。

她以为他没看到信,她知道信实际上是寄到哪里的。现在纠结这件事也没用了,但她心里是不甘心的。就算沈安不爱她,有些事她总想让他知道,可是她说的都是错的。她已经做了各种努力,沈安不给她机会。这真是一个严谨的男人,真的很可悲。

她不再试图向他解释。他冷冷地看着她,从来不听。一开始,她心里难过,却流不出眼泪。她经常抱着被子一直坐到天亮。漫漫长夜里,我记得他轻轻的把手放在她的肩膀上,温柔的对她说:“如果姑娘不嫌弃,留在下一次伤害,就上门向她求婚。”

那是唯一美好的回忆。她看似坚强,毕竟是个女人。女人越强越重要,太死板容易坏的时候就是这样。

只是没想到,刚结婚不过三月,沈安就要纳妾了。

其实纳妾无可厚非。这是大超的习俗。皇帝带头,臣民纷纷纳妾。如果你接受我,你不能接受。接受的少,就会被鄙视。因为魏军喜欢研究皇帝的家务,所以做如下分析,觉得皇帝纳妾主要是因为皇后是国家的母亲,母亲是天下所有人的化身。

想象一下和国家的母亲过夫妻生活。看着她慈祥的面容,我立刻感到对整个人生的牵挂,做生意不能忘了政事。真的很难放下还得带个妾。

但最终我们无法得知,也许只是男人没死,那为什么不纳妾呢?而沈安为了所谓的爱情想要这个妃子,这是唯一让人不能容忍的。首当其冲的,不是宋。

借公之力,借李傕之威,制止了这一切。

她坐在水阁上,一池荷叶,一池清风,池塘边一棵不知名的老树,绿中溢出淡淡的黄,是熟透的颜色,就像从画中走出来一样。沈安站在她面前。这是我们结婚后第三次见面。他皱着眉头,低头看着她:“你费尽心机毁了我的婚姻,到底想得到什么?”

她放下手中的卷轴,抬头看着他,宋立科宁,这个婚前在战场上永远微笑的人。她的声音很重,但脸颊上满是人的梨子:“我要什么?这个问题问得好。我什么都不想要,但有些东西是刘琦琦配不上的。”

他冷冷地回答她:“你忍不了,我就忍你。”

她脸颊上的梨坑越来越深:“沈安,你帮不了我。毕竟我们结婚了,而且是黎和姜国的盟约。"

他的脸上有一种隐忍的愤怒:“我们在新婚之夜有过约定,你我应该置身事外。”

她看着自己的手,声音淡淡的:“其实也没什么,只是看着你这么恩爱,我一个人在这里结婚也很孤独不开心。”

他冷笑道:“宋宁,你还记得当初是谁提到这门亲事的吗?”

他的背影消失在拐角处。良久,她低下头,打开了手中的书。风吹来,一滴泪溅在书页上,墨渍重重融化。她撩起袖子擦了擦眼睛。她若无其事,翻开了新的一页。

不久,与姜国隔河相望的夏国俊死了,他的儿子庄毅即位。两个月后,夏的侯以姜国援助叛乱的名义攻打姜国。姜母公颁布圣旨,沈安领兵出战。

四月草尽,天上有寒月。宋宁在窗前站了半个晚上,看着月亮沉入地平线。毕竟她不能让他死在战场上。他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丈夫,但六个月前她第一眼看到他就喜欢上了他。他是她心中的英雄。有的人恋爱经历少,感情浪漫。他们所说的是宋宁的一瞥。

在印石,她从箱子里翻出嫁妆铠甲,摘下胸前的护镜,拖着长裙,绕过花廊,一路来到沈安独居的停环院。院子里的丫鬟支吾了半天,说:“将军,他不在房里……”

她脸色苍白:“在鹤峰医院?”

婢女低垂着头,不敢说话。

她把缠丝的风镜递给她:“既然他不在,这个东西你就收下吧……”

话还没说完,侍女突然惊讶地抬起头来说道:“将军。”

沈安踏进大门,黎明前,院中几盏灯笼朦胧地照着,他的身影被笼在一层昏黄的光影里。当她听到他的声音,它在她身后响起,生硬地说:“你在这里做什么?”

她转过身,站在那里,从头到脚看着他,笑了。她的眼睛看不到微笑,但她总是在看。

她把布递到他手里:“没什么,听说你要去打仗。来给你这个松石做的护心器。这面镜子比普通的心脏保护器强多了,它救过我很多次命。毕竟我不会再上战场了。请带到战场上再看一遍。”

他微微蹙眉,看了她半晌,道:“听说这护心镜是你哥哥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