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内容及方法论意义是什么?

原理归纳:唯物辩证法认为,联系是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处在普遍之中,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事物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统一整体。联系具有客观性和多样性。

方法论要求:坚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对事物的联系进行具体分析,反对形而上学孤立、片面地看问题。

认为物质世界是普遍联系和不断运动变化的统一整体;辩证规律是物质世界自己运动的规律;主观辩证法或辩证的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人类思维中的反映。是最全面、最丰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

扩展资料:

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和各个范畴,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这两个基本特征的内涵和外延;矛盾(即对立统一)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

唯物论与辩证法互相制约、相辅相成、永远有机结合推动着这个哲学本身与社会实践亦步亦趋地一同进步着。它不断总结社会实践新的经验验证、完善与丰富自己,同时指导社会实践快速向前发展以至无穷。

事物由简单到复杂、由低级到高级的变化趋势,其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一个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一个“不平衡→平衡→新的不平衡→新的平衡”的波浪式前进、循环往复式上升的过程,而一个个有限的过程就组成了无限发展的世界,换言之,世界也可以被看作是永恒发展的“过程”的集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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