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生三世步生莲[第二章02]

我是搬运工!!!!

当宋濂打着借来的伞回到景山别院时,经常在别院服务的小姑娘们已经收拾好了一色亭里的汤泉。大姑娘急忙跑过去,接过他手里的伞。她一边帮他捧着,一边问他是先喝杯热酒暖暖身子,还是先去汤泉。

雨已褪去,初院梨花在小雨中。白衣少年看着远处的梨花:“送酒到汤泉,这把伞,”顿了顿:“明天我送一个小厮到林朗馆。”

大西朝官场有两个奇怪的人,一个是深受皇帝宠爱却只想回老家开糕点店的佛教徒,一个是明明身居武将之首却比全国的采花人还要优雅美丽的将军。

那个想开一辈子糕点店的佛教徒叫苏姬,是成玉的救命恩人。而这位雍容华贵的大将军就是廉将军,一位程羽觉得能与花而不雾结为伉俪的白衣公子。

生于侯府,老的第三子侯。他跟随父亲在“十四五”上战场,屡立奇功。25日被赐将军府,是开朝以来最年轻的将军。

眼睛一直在天上的佛教徒苏姬,一生只夸过一个人,就是和他一样出名的连将军,说夷破强敌,赢得国威;连三雅,丹青,奏于棣;连三,他都有一副人间仙子的样子。

苏姬颇有几分仙根,成绩不错。所以,虽然世人觉得这是夸张,但他甚至三个人都明白,他并没有夸张。连将军连三,确实是神仙。

世界上有几十亿辈子,大西王朝只是其中之一。这几十亿世天道修的人都是凡人,与天道同生,活到最后。但在世界之外,有一个神仙的世界。在四海八荒仙界,天王三子殿下,甚至宋军担任了四海水军的职务,掌管着四海东西南北的水域,是八荒天最高的水神。

就连旱灾最高的水神宋军也因为另一个神而离开四海来到这个世界。是44年前九重天二十七日死在锁妖塔下的花神昌邑。

浸泡在汤泉中,宋濂看着满院子的梨花带雨。

自从常毅死后,世界上所有的花草树木似乎都失去了一些颜色。从前,我很久的时候,人间梨花带雨,总让人感受到一个美女的悲伤和泪水,但也有被爱的时候。现在的她就像一个被欺负过的小老婆,缩在雨里,看了也只有烦。

然而,孟春的这场冷雨和这令人不安的梨花场景突然让宋濂想起了童长义第一次见到他的情景。

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无论是700年前还是800年前,连宋都没有仔细算过。总是那个时候。

那时候九霄云外的瑶池没有经理,天下没有花主。这个位置没人,很多事项不方便。其实这件事与他无关,只是他的好朋友东华帝君掌握着不朽的爵位。有一次下棋输给了帝君,帝君把这个包袱潦草地写在了他的头上,让他成为了临时之辈。

他暂时站在这个位置的顶端,看着手下的花神们暗中争夺花主的位置。他有时看他们打得有趣,有时又觉得莺莺燕燕很讨厌。

大多数时候他认为他们很烦人。

根据九重天的传闻,三殿下是神族中排名第一的花花公子,风流名满天下。年轻的水神,英俊善战,地位尊崇,天族一向崇武,姑娘们自然爱他。

但是有那种甜言蜜语柔情蜜意的浪漫爱情,或者说世界上大多数所谓的浪漫爱情都是这种浪漫爱情;但是,也有无情的浪漫情怀,是不经意的,也是不可或缺的,就是三高之类的浪漫情怀。

所以他是八荒口中的花花公子,但对漂亮的人没有多余的耐心。他一般会在座位下的花神互相争斗哭闹最后来找他讨回公道的时候觉得无聊。

而且三堂和他的两个哥哥很不一样,从小就遵循天族的礼仪,无聊了就会离开。

他是九重天中最不朽的,就是他。因为从小就这样行事,天俊早就习惯了。虽然他对他的两个兄弟很严格,但他总是纵容他。

那一次,宋濂厌倦了纠缠,抛到九霄云外,去南皇与魔族第七大天王——魔王之子罗清君下棋。

两万年前,鬼族之乱平息,叛逆鬼王青苍被封后,四海有饥荒之虞,神族与鬼族重修旧好,和睦相处。看到这种情况,私下里,还有点想法的魔族七大天王也忍住了蠢蠢欲动的欲望。两万年来,世界一直在看大局,还是和平的。所以,一个神找一个妖下棋,并不可笑。

罗清君是个好宴席的人,每逢有喜事,他都会扫宫设宴。但他是一个极其乐观的人,几乎每天都能从他平凡的魔术生活中看出一件喜事,所以几乎每天都吃饭。

然而,在这一天,罗清君,一个宴会的客人,看起来很悲伤。

坐在桌底的一个圆脸青年笑着露出了自己的伤疤:“清罗俊在湘云公主那里被关在门外,吃了一口凉汤,就沉下心来,所以才露出这么多心事。”

湘云公主是魔族一代中的顶级美女。魔族中盛传她不比神族第一美女清秋白前差。而魔族总爱和神族较劲,却总是输,输,输,输,这就造成了很大的心理问题和自我判断。所以,即使是宋代关于他们宗族的传闻,也不是很准确。

圆脸青年旁边的灰袍青年懒洋洋地回答:“公主的妖王已将云朵含在口中,仰天长眼,你却偏要向晓。”清了清罗俊的眉头,笑道:“你若只是喜欢她的美貌,何不招个长工伺候她几天呢?长期的了解意味着这种知情的了解会换来白泽。我不能替别人说,但你付得起钱。”

餐桌上的每个人都笑了。

白泽是仙泽。八荒有四大家族,神族,魔族,鬼族,妖族。各民族的生物都有各民族的精神。神是白泽,魔是玄泽,鬼是青,妖是费泽。但是,不管什么种族,新生婴儿体内的气总是复杂的,需要通过各种锻炼来提炼和纯净。生物越强大,体内的气就越纯净。灰袍青年戏弄罗俊,但有许多白泽,一个魔族王子,却嘲笑他不学无术。

罗清君天生五大三粗一筋,反驳人的时候也是五大三粗一筋。别人笑他没长大他不在乎,但他在拿龙和同云比这件事上很有意见:“龙,龙和她比,她能和同云比吗?”

罗俊习惯了专一和真诚,但是他看不起那个叫常怡的女人,他对女人说不出一句挖苦的话。不过,一场有教养的酒席上也不乏马屁精,马上就有人招呼道:“小王子说的是,一个没有主人的花妖,只靠贵族们的怜悯过活,身体卑微。他怎能与湘云公主相比?”

魔族和魔族* * *诞生于南方荒野。魔族弱小,自古依附于魔族。花妖因为身体好,经常被成绩好的妖困在里屋。南方荒野很少有没有主人的妖怪,没有主人的花怪就更少了。

这种逢迎的话很清楚地表明罗俊是赞成的,但他很困惑是否应该对一个弱女子如此刻薄。嘟嘟嘟囔了一句“说你要一直依赖她也不好,她只是,她只是……”可是过了很久,你也没有告诉我为什么。

一直在研究手边小暖酒器的连宋军第一次开口:“昌邑。”“常毅?”他问罗清。

虽然天庭三殿下经常来南皇找罗清君喝酒,也去过不少罗清君的酒席,他也七七八八的出席过一些,但是他从来没有坐过罗清君右手的位置,他总是只在有兴趣的时候和罗清君聊几句。在魔族中仰慕殿下并想与他交谈的公子少年不在少数,但过去从未有人有机会接下殿下的口信。

看到这是一个和殿下对话的机会,刚刚迎合罗清的杏目少年把黑眼珠转了一圈又一圈,马上把身子转向宋濂这边,说:“殿下不是我们南方荒野的人。我不知道,这长莲本来是红莲属植物,但因为她的本体红莲是花残天,没有贵人愿意带她入园。他是花妖,但他没有主人。本来,这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这几年不知道他怎么了,想修仙,到处寻白泽。”我含蓄地冷笑了一声道:“对于白泽笑来说,这和那些世俗的妓女没什么区别,在妖族和魔族里……”

宋濂看着手捧着头的杏眼男孩:“多漂亮啊?”

他在兴头上绘声绘色地说着那个杏眼少年,他顿了一顿:“殿下说的是……”

宋濂笑了:“我刚才听你说她很漂亮。她有多漂亮?”

男人,总的来说,爱评判美女,尤其是抽了点酒之后。宴会上,先生们琢磨着三位殿下的话,目光一扫,自以为明白了三位殿下的利益所在。接下来的半场酒席淹没在对昌邑之美的讨论中,但再也没有人对昌邑的诞生刻薄了。

三殿下就这样停下来,没有再说一句话。从表面上看,他看不出他是否感兴趣。他只是用右手拿着铁扇敲敲桌沿,说明他心不在焉。

南方荒野是春生的时候。碧海清澈,花木繁茂,景色相当不错。连宋都多呆了几天。

八废都觉得自己有三段恋情,都深信这件事毫无疑问,但又不确定。世界上有成千上万的美女。殿下爱哪个?

天俊的三个儿子,长子杨端素,次子桑,都不善于巴结主公。最后,连宋命三殿的人都看到了一丝拍上层马屁的希望,但殿下的心思实在让人摸不透。

比如你认为殿下喜欢这种美,此时陪伴他的就是这种美。你也想呈现这种美来取悦他,但你不能说第二天他就会被另一种与这种美完全相反的美所取代。

四海八大荒,大家都觉得三皇子不是最风流的,但是难伺候,不可预测,三皇子应该是巅峰了。

然而,宋濂前几天在宴会上的那句话有多美呢?正在讨好天族王子的南野贵族们看到了一丝希望。

大家也很有干劲,奋力抓住这一丝希望。但是第三天,有人把常毅送到了宋濂的房间。

宋濂想起了在烛光下的昌邑。

就连宋朝来南方也是寸草不生,他经常居住的地方就是西峰山崖上的一个小院。

已经过了午夜。他刚从清朝下棋回来。他踏着明月走进了悬崖院子的垂花门。他一抬头,就看到了北屋的烛光。

北屋外有一棵合欢树,一株羽毛状的合欢树的花被月光和烛光染成了红金色,呈现出一些鲜艳的色彩。槐树上拴着一根细绳子,一直延伸到北屋。今天早上,他亲自把绳子的另一端绑在北屋的花架上。绳子上挂着几十张他闲着无聊想风干的纸。

院子里一阵风,吹得房间里的蜡烛摇曳,绳子上的信纸像蝴蝶一样飞舞。甚至魏松也举起了手,树平静了下来。当他走过去的时候,他看着离房间里的烛光越来越近,当细细的光线穿过纸张的时候,纸张上的昆虫,鸟类和花卉都表现出了一种别样的灵动。

他随便翻了翻绳子上的纸,踱进了房间。

烛光越强烈,织得越密。有的落在灯台上,有的落在地上,高低贵贱排列的很有感情。烛光深处,红衣女子微微抬起头,呼唤他的称呼:“殿下。”那张脸真的很漂亮,不愧是美如画。

宋濂把目光转向她,但仅仅过了一会儿,他又移回到一张印着四季鲜花的信纸上,漫不经心地说:“昌邑。”

女子眼神微微一怔:“殿下怎么知道我是昌邑的?”声音很柔和。

据世人说,天俊的三个儿子中,最聪明的是二殿下桑吉。桑吉出生时,三十六只彩鸟直冲云霄,互相祝贺,是个好兆头。然后他三万岁就成仙了,这又一次证明他是神仙中的英雄。在桑吉殿下的光环照耀下,他的两个哥哥无论是资历还是功德都显得有些黯然失色。不过有些神仙对此事还是有不同看法的,比如曾经的天地之主东华帝。

东华帝君生来天地无分别,后来实际上成长为天地之主,所以并不迷信天地出世时有金光,几只破鸟来天上飞,有很大的期待。东华帝君一直认为连三才是可以创造的天才。天俊赢了连三才,所以生儿子这件事他可以收手了。无论如何,再生不可能产生一个比他更聪明的人。

因为这种被挑剔的东华帝认可的精神智慧,连三通长仪的第一次见面自然就省去了“你是谁?”“我是昌邑。”“谁派你来我房间的?”“某某会送我去你房间。”“你在这里做什么?”“来这里陪三殿下,但是三殿下,我不卖自己。”像这样的常规对话。连长是怎么根据那句话知道我是昌邑的?三高觉得这么简单的问题不需要他浪费时间回答。

他还是研究了一下四季花文具,拿下来在一个烛光前亲密合影。过了一会儿,他说:“就算他们逼你,你不愿意也可以不来。他们信任你为仙,白泽取之不尽,所以赢得了你的好感。你有许多白泽供你使用吗?可是这位先生从清朝就开始修行了。”说起“清”字似乎逗他,于是淡然一笑,改口道:“这位先生既然修行了,身上就没有绿色。你在七幽洞被翼虎所伤的弟弟需要的是白泽伴青,这位先生的白泽怕对你弟弟不利。”

女人看起来有些感动,但她突然平静下来。小小花妖,天族的王子不怕懦弱。

小花妖的声音依旧轻柔:“殿下眼光真准。殿下能看透事情,却骗不了殿下。既然殿下无依无靠,你就走吧。”

说着真的干脆站了起来,拍了拍膝盖上不存在的灰尘,走出了烛光。走近连三,他想了想,又被祝福了。他认真地说:“三殿下,夜深了,您还是早点休息吧。虽然这烛光不是我做的,但是如果三殿下不好看,我就把它们拆了再走,也算是对三殿下的一种款待。

连三严肃地回头看了她一眼。

殿下身边来来往往的美女很多,但她们就是不在乎。他已经观察了美女们一万到两万年的日常行为,对她们非常熟悉。他的话一出,那知意的美人一定回答:“殿下说笑了,殿下极为尊贵,我这小女子能侍奉殿下是幸事,更何况三殿之下从这里求白泽清泽……”一个对意思不是那么熟悉的美人至少要回答:“殿下怎么知道我为小弟寻访白泽,而不是像世人所说的问修仙之事,殿下是有眼光的?

三殿下觉得这个小花妖有点意思。

小花妖站在他面前几步,显得很真诚,等待他的回答。

他手里的信纸上,四季之花的花瓣都染得不够纯净。第三殿下信任他,让他把它喂给最近的蜡烛。“我听说你知道这件事,”他说,当信纸烧掉的时候,他只是微微抬头。“好像不是这样的。”

听他这么一说,小花妖明显有点震惊。她瞪着他,退了两步认真地想了想,又看了他一眼:“殿下让我走,我就走了。走之前,我想过帮殿下拆烛台。这还不够知道吗?”

这是昌邑。

七八百年前,我还没有忘记所有的桩。殿下揉了揉额头。

天补在宋濂元极宫服务了三十六天,是元极宫最有用的小仙女。虽然她来这个地方的时候没有操作方法,很多事情都不太方便做,但是天卜还是简单的延续了她在元极宫时的安全和细心。远远的,泡在汤泉里的宋濂摇了摇酒壶,已经想通了这意味着他喝完了一壶酒,有兴趣再喝一壶。立刻,他把它带到一个小的。

小心翼翼地把酒壶放在池畔后,天卜突然听到她的师傅问她:“说起来,你是不是也觉得烟和长的一样,只是气质其实有些不同。”

经过一会儿的深思熟虑,我想:“蓝燕公主是在花大师的精神中诞生的。她毕竟是在凡间长大的,无论是在天上还是在南方荒野的记忆都已经失传了。她的脾气有些变化是不可避免的。”然后他试着,“殿下...是不是很可惜?”

只见宋濂斜靠在池畔身上,微微闭眼:“可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