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网上连载小说,请教一下版权和版权问题?

起点是用户最多的网站,很多小书店都盯着起点,有时候还挖人~

网络小说版权归属的真正问题是,署名作品和未署名作品之间不存在利益关系。

网络小说属于文字作品的衍生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其著作权属于作者,这一点毋庸置疑。

关键在于如何界定“侵占罪”的性质,根据性质不同,所侵犯的法律关系也不同。

A.如果在未经作者授权的情况下,对文章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将构成对作者修改权乃至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侵犯。这个要看改动的性质和程度,有没有恶意歪曲。其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

B.如果在网站或论坛上发表的文章被其他网络平台转载,这种行为就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一种外在形式。我国法律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由作者或作者授权的人行使。但本案中,将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转载至其他媒体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即允许转载者不经作者同意转载作品,但必须向作者支付一定费用,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期从作品首次发表起至作者死亡后50年。

C.如果别人的作品用自己的名字发表在论坛或网站上,这种情况下,“盗用者”就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作为一项人身权,署名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

“附上工作授权的起点描述”

■工程授权级别的描述

为了尊重作者的版权,更好地保护作者的切身利益,请在作者专栏开通后,就已发表作品的版权授权进行单项选择:

1)独家作品:本人在此保证,本人是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人,本稿件首发于起点、起点的网站、平台、媒体,本人同意起点为本稿件的独家出版方。在撤销此委托之前,我保证不把此稿发给其他出版社。起点是向其他出版媒体推荐该作品的唯一代理人,负责与该手稿的出版和重印有关的任何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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