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消费违反了哪些法律

强制消费违反了《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包括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条件,同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强制消费行为包括限定用户或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特定产品、排斥其他经营者、强迫购买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以检验为借口阻碍购买其他商品等,这些行为都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的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强制消费可能构成强迫交易罪,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强制消费的处罚如下:

1.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构成强迫交易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综上所述,消费者有自由选择商品的权利,对于所需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有权拒绝强制交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