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狗绳绊倒摔地后身亡,狗主人是否应该负责?
在这件事故中,狗主人处于完全不知情的状态,而且狗也不是他放出去的,所以狗主人不应该负担责任。出于人道可以给予一定的经济赔偿,不过其责任主体还是在于小女孩。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其饲养的动物如果造成他人生命财产损失,那么饲养者会承担其侵权责任。但是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这件事故之中,狗主人的狗是拴着的。它是好好的老老实实的待在大门口的,主人对于狗的处理还是在一种可控状态下。
由可控变为不可控的是小女孩将狗牵走,随后因为小女孩没有那么大的力气去牵住狗,导致狗狗挣脱之后将老人绊倒产生了这样的事故。所以当小女孩牵着狗出去玩的时候,小女孩就掌握了对狗的控制权,而对狗造成这个事故所应该承担责任的是这个小女孩。
小女孩没有主观上的杀人的想法,她也没有预料到狗会把老人绊倒,并且老人随后会身亡这件事故的发生。所以对于小女孩而言,她也没有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所以无论是对于狗主人而言,还是对于小女孩而言,他们都在这个事故中都不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其主要的经济赔偿责任还是在于小女孩。因为是她把狗牵出来的,并且她造成了狗失控,而狗造成了老人死亡,但是狗并不具备其承担责任的能力。
而且小女孩不单单要负担其对老人侵权的责任,还应该负担起对狗主人侵权的责任。因为狗主人的狗是明明自己拴着好的在大门口呆着的,但是小女孩自己把它牵走了。这如果是陌生人的话,那么就会形成盗窃行为,构成侵占罪。而对于熟人之间没有经过狗主人的认可,私自牵走也是属于盗窃行为,只不过看他追不追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