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文学学会联盟章程

为促进网络文学社行业平稳健康发展,保护各联盟文学社的合法权益和声誉,共谋发展,建立行业和文学社的自律机制,规范行业和文学社的良性发展与合作,特制定本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第一条本会理事会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检查和管理本章程。在这个联盟的范围内。一切从事正常发展的文学团体,均应遵守本章程。

第二条遵循公开、公平、诚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文学社团行业发展的正常秩序。倡导文明发展、文明竞争、优质服务,遵守行业发展、竞争和服务的相关规定,自觉规范文学社团行为。

第三条我们提倡尊重、爱护、培养和发挥人才。行业内的人员流动要合法进行。在原文学社与其成员进行调解之前,其他文学社不得录用或聘用。反对招收技术人才和其他文学社团骨干成员而不培养自己的行为。

第四条提倡严格管理,建立健全文学社团规章制度,提高文学社团管理水平。

第五,倡导学习知识、科学技术,不断提高文学社团的技术素质。文学社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文学社团成员发布的文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促进联盟内部团结互助、合作自律,发挥联盟整体优势。联盟内的分歧、热点、难点和重大问题通过讨论协商解决。

第七条倡导守法诚信,注重信誉,自尊自律,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开展竞赛,不断树立联盟和文学社团的新形象。

第八条在文学交流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注重文学社团的内容建设和言论导向,发挥其应有的示范作用。

第九条坚持履行本联盟的相关条约,严禁损害其他协会的利益。保护行业平等竞争,维护文学社合法利益。

第十条设立信息网络,负责收集、整理、分析行业相关信息,并及时传递给会员企业,供各文社决策参考。

第十一条搭建交流平台,开展文学社行业交流,举办与行业相关的各类专业培训,组织并参与各类实体出版社的合作交流会,开展各种有益于整个行业发展的活动。

第十二条为文学社团举办技术讲座和技术培训班,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文学社团和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授予等级和职称。

第十三条采取不同形式,向媒体宣传中介机构。

第十四条开展行业统计,定期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

第十五条对拒不遵守本章程的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行业批评、通报批评、开除党籍等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本章程经本协会会员大会(或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江苏省文化厅备案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理事会。本章程如与国家政策法规不一致,以国家政策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