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小说中故乡的主要内容和艺术特色概述

故乡是现代作家鲁迅在1921写的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老家的活动为背景,按照“回老家”——“在老家”——“离开老家”的情节安排,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所记、所感,以润土和杨二的嫂子为人物焦点。

第一部分(1 ~ 5段)描写了故乡的萧条景象和作者看到故乡时的复杂心情,说明了“我”回到故乡的目的。

第二部分(第6-77段)描述了我回到家乡的所见所感。第二部分分为四层。第一关(从《第二天早晨》到《我买不起钱》)写的是老房子的孤独,让我沉浸在深深的悲伤中;我还写了一份和我母亲达成的搬家协议。

第二层(从“你有一两天假”到“我得去看看”)写“我”回忆与少年润土的友谊。在这个层面上,作者首先介绍了当时我的家庭和润土家族的情况:家境殷实,我是少爷;虽然润土的家庭背景不好,但还过得去,“脖子上带着亮银色的项圈”。

说明润土的家庭背景还可以,也可以看出当时帝国主义势力还没来得及深入到中国农村。接着作者写了几件他与润土相交的事情,并与润土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在第三个层次(从“妈妈站起来”到“出去”),作家遇到了指南针杨二修女。

嫂子杨二原本被称为“豆腐美人”,但现在在作者眼中,她已经成为一个自私、刻薄、刻薄、刻薄、心胸狭窄的小市民的代表。“我”从她的外貌、语言、动作上刻画了这样一个人物。第四级写“我”,遇到中年闰土。

第三部分(78 ~ 88段)写“我”带着深深的失望和痛苦离开了家乡,但“我”并没有因此而消沉悲观,而是把希望寄托在未来和下一代身上。

第三部分分为两层。第一关,我写“我”和家人乘船离开家乡,其中插入了杨二嫂子的细节。第二关,写“我”坐在远离家乡的船上的感受。

《故乡》通篇采用了对比的艺术,但并不是简单生硬的拼凑,而是人物刻画和景物描写的巧妙结合,使整部作品构成了一幅色彩非常和谐鲜明的画面,深刻而有意味。小说的比较艺术有三个主要特征。

首先,家乡之间的对比是通过纯色画法体现出来的。作者语言准确朴实,不加任何雕琢,通过运用速写的手法,再现了“我”回到家乡,在亲戚邻居中与形形色色的人相处的生活场景,揭示了生活变迁和人事变迁。其次,故乡的艺术对比中有一种强烈的诗意。

作者对他的家乡和劳动人民的真挚的爱情投射在他的作品中。第三,故乡的艺术对比中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

扩展数据:

家乡写在1921 1。最早发表在《新青年》杂志第9卷第1期,后被作者收入小说集《呐喊》。

作者在1919年回乡期间,耳闻目睹了中国满目疮痍的农村的残酷现实,在这个风雨飘摇的社会中寻求30多年的人生经验,于是不失希望地写下了这部悲凉阴郁的小说。

故乡的故事是根据生活经历写成的。然而这只是触发故事的点,但作品真正反映的是更广泛更深刻的社会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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