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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句话,狗相遇。
据说当年有个金棺材村。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只是自古以来,皇帝的棺材叫“子贡”,贵妃的棺材叫“金棺”。传说有个地位很高的贵妃生前受宠,却得罪了太后,被赐银铃金坠,就是被人用绳子活活勒死的。因为贵妃死得冤,太后和皇上晚上一闭眼就看到她穿着红裙来要她的命。为了安抚她的亡灵,他们在远处建了一座坟墓,埋葬了她的尸骨。下葬前,贵妃的金棺材被保存在这个村子的一座古庙里。后来连村和庙都改名了。这个村子叫金棺材村,这个庙叫金棺材庙。但到底有没有这种东西,连村里年纪最大的老人也说不清楚。死去的贵妃千年埋香地下,山岗早平。没有人知道这座古墓在哪里。只有这个金棺材村的名字和村里那座随时可能倒塌的破庙,似乎在默默诉说着过去岁月里这样一段往事。清朝末年,太平天国起义爆发,席卷了大半个世界。因为太平天国的领袖洪秀全是广东人,而这次农民起义起于两广西部,即两广之地,所以当时也被称为“两广之乱”。战争持续了近二十年,金冠村的人民深受其害。官军和叛军各有攻守,战况十分沉重。战后经常到处是尸体,大部分无人问津。附近的人就算想埋也埋不了。死的人太多了,无数的血肉只是扔在野外,让乌鸦和野狗随便啃啄。吃死人的不仅仅是野狗和乌鸦,还有村里人养的家狗和猪。经常吃死人的猪和普通猪绝对不一样,一眼就能看出来。吃过死人的猪肥得可怕,油光锃亮,甚至看人的眼神很凶。这些猪虽然肥,但是知道怎么回事的人一辈子都不可能再吃猪肉了,看到别人吃猪肉就忍不住恶心。金冠村有个孤儿,姓张,排行老三。两姐妹都死得早。他自称张三。我不知道他的大号叫什么,因为他的头发天生又细又黄。十五六岁的时候还是留不住这个辫子,只好随便用草绳扎个辫子。任何认识他的人都以“辫子”相称。张穷得连半间房子都没有。平时住在破庙金冠寺。他推倒了庙里的泥塑,铺了些乱草,睡在泥台上。白天,他去各家各户帮忙挑几桶水,干点杂活。当他完成工作时,他乞求食物。他也是棺材铺师傅的徒弟,也拜老算命师为师。但是由于年景不好,师傅也不开心了,也养不了徒弟,所以这些都没学。有时候生活比较艰苦,好几天没东西吃,晚上就要偷鸡摸狗充饥。他知道,在他家道中落之前,他的祖上曾经是京城的大官,在内心深处,他依然视自己为爷爷,对偷鸡摸狗深感羞耻。但在战火纷飞的年代,谋生不易,饥肠辘辘,什么都顾不上,也顾不上家人。这几年天灾人祸不断,村里的食物也没有往年丰富,连磕磕绊绊的乞讨都不容易。这天晚上,张饿得睡不着觉。他跷着二郎腿躺在祭坛上,看着破屋顶漏下的月光,心想得弄点吃的充饥,不然真的过不去。这些年来,他最擅长偷鸡。村里有很多鸡,他时不时会偷一两只。他从来没有失去过他的手这么多次。他从不失手不是运气,因为他找到了偷鸡的绝活。打定主意,张摸着院子外寡妇村里的王母女乘着黑风。这户人家没有人也没有狗,门墙低矮,张对每个鸡窝的位置了如指掌。没费什么力气,他翻墙过去,发现鸡窝里的老母鸡正呼呼大睡。张看得很清楚,但他没有伸手直接去抓。而是悄悄把手伸进鸡舍,用独门绝技轻轻挠老母鸡的腹部。无论是有人偷鸡,还是黄鼠狼钻入窝中,窝中的鸡肯定会振翅歌唱,让主人有所警觉。但是张有他自己的办法,只抓伤了几下。鸡舍里的老母鸡不仅不扑扑乱叫,反而露出愉悦的表情,好像很享受有人挠它。张暗暗欢喜。只要他第一次没失手,鸡就被偷了。看着母鸡,他觉得很残忍:“我不能白伺候你。以后在破庙里拔鸡毛你就不会这么舒服了。”他心里高兴,手也没闲着。一只手不停地挠着老母鸡的痒痒,另一只手扒下鸡舍的屋顶,打算从上面把老母鸡抱出来。但大概是因为有段时间没偷鸡了,对手艺不熟悉,或者饿了好几次。反正我双手无力,把老母鸡抱到鸡舍顶上的时候,有一只没抱好,掉在地上了。老母鸡半睡半醒,在一个舒适的房间里,突然摔倒,从美梦中醒来。它大概知道有小偷偷鸡,所以不会放弃。它用鸡翅拍打着翅膀,发出很大的声音,真的惊动了房子的主人。只听窗口的王寡妇骂:“又是哪个小贼偷了老太太家的鸡,准是住在棺材庙里得了一千块钱的猪尾巴。”我只有这只下蛋的老母鸡,你不会放过的...”随着声音的提高,一个尿壶飞出了房间。张看见一个黑糊糊的东西从房间里扔了出来,连忙低下头躲开了。便池没有瞄准,砰的一声砸在院墙上,溅满了臭烘烘的液体。他心脏不好。他认为三爷不出名。王寡妇一听见母鸡扑腾的声音,就知道三爷来了,她把一个臭烘烘的尿壶打下来,一把抓住,狠狠地打了一顿。英雄不吃眼前亏。如果他现在不走,会留到什么时候?想到这,张不敢怠慢,翻了个身,跳出了院墙。耳边还能听到院子里王寡妇的叫骂声,仿佛在喊女儿小凤去邻居家借狗追贼。张暗暗骂了一句:“你是王寡妇。大家都说寡妇门前事多。这个说法是对的。偷你的鸡没成功,杀光值得吗?等三爷将来做了记号,赔你一个紫金尿壶...”虽然嘴上服软,但毕竟做贼心虚。邻居家有狗。这时,他们都被王寡妇尿壶撞墙的动作惊呆了。顿时,到处鸡叫狗叫,全村一片混乱。人们以为是一个山贼进来抢劫村子。这一次,张知道他得出去两天,否则所有人都知道他在金棺寺过夜了。有一次他被困在那座破庙里,无法逃脱,于是连夜一路狂奔逃出了村子。最后,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才停下来。村子里的声音和狗叫声远远听不见。张心里的一块石头才落了地,他甚至喘息着左右看看自己往哪里跑了。只见月寒星稀,树木荒芜,草丛中的坟墓起伏,石碑高低不平。就在刚才,我绝望了,却逃进了村后的坟地里。这个墓地据说是风水宝地,这里没有主人。十里八乡死过的人都埋在这里,无数坟墓挨着。已经封好的新坟,近年来清新明亮,长满杂草的老坟不计其数。前段时间,几股岳口在这一带游荡,与官兵激战了几场,才退去,战场上堆积了几千具尸体。不能掩埋的尸体腐烂发臭,造成大疫情。所以最近,这里比以前死了更多的人,许多坟墓被添加到这个墓地。稍微富裕的家庭都有纪念碑和棺材,而那些贫穷的家庭就没那么幸运了。死了混个薄棺材就好了,或者干脆用一卷麻垫挖个坑埋了。坟墓袋也小得可怜。至于石碑,可以保存,也可以插一根木杈代替。那些没有标记的新坟,很快就会成为无主的孤儿坟。傍晚,乌云遮月,鬼火在坟地里闪烁,偶尔有一两只野猫从草丛里跳出来,有人不知道是鬼哭还是狼嗥。不时从墓地深处传来,让人皮肤不寒而栗。张一向胆大包天。反正就是贱命。活着也是一种艰辛。扔到哪里就是不扔,所以他一直很清楚,从不避鬼避神。没有这样的勇气,他怎么敢一个人住在夜深人静的佛祖破庙里?但是,当他看到自己跑到了这个墓地的时候,他真的有点惊呆了。他赶紧对着身边的墓碑、土堆鞠了一躬:“诸位大哥大姐,张三这小人,不敢造次,无心打扰,得罪不怪……”他转身离开,就在这时,突然听到身后的一个土堆发出砰、砰、砰的声音。但是这个乱糟糟的坟墓里没有门。声音一定是打在棺材盖上的。当时是半夜,空气出奇的安静,让撞击棺材盖的声音格外惊心动魄。张觉得自己头后面拖着的辫子竖了起来,但他没有马上跑开。刚才他跑得喘不过气来,肚子不吃东西,走不动了。现在他用袖子擦了擦鼻子,看了看周围的坟茔,心想,你这傻子跟三爷玩的哪一套?三爷没给你磕头吗?你为什么还固执己见?你想吓唬三爷磕头求饶吗?但是那个坟墓里砸棺材的声音越来越大。张怀疑不可能有盗墓的人来撬棺材吧?一定要看看是什么在起作用。如果真的有掘墓人,三爷会吓唬他,叫他贼捉贼,抢他的赃物,让贼越吃越肥。三两步后,他转身走向坟墓,看到这是一个新的坟墓,没有主人。土堆下面挖了一个大洞,洞的深处传来砰、砰、砰的怪声。他刚走近,就听到坟墓旁边的洞里一声巨响,一张流着血、红头发的大脸从洞里钻了出来。那张脸额头上长了一个椭圆形的肉瘤,舌头鲜红,嘴上和牙齿上都是血,眼神凶狠,坏坏的眼睛盯着一根小辫。张心里埋怨,他怎么不记得是这个东西!现在想也来不及了,只好掉头就跑。原来早年的野狗和现代的野狗有很大的不同,有些野狗品种在社会解放后逐渐消失。乱世,人命如粪土。因为死的人太多了,荒野中猝死的案例也多,所以吃死人的东西也多。在山野乡下有一只吃死人的野狗。它能闻到死人的气味,在坟墓里挖一个洞。当它到达棺材时,用头打破棺材挡板,然后把尸体拖出棺材吃。这种野狗体型巨大,凶猛无比。它吃多了死人的肠子就不想吃别的了。有时,当它遇到一个独自生活的人时,它常常会扑向他,把他咬死。血瘤野狗常年吃死人肉。它们的身体很重,牙齿上满是尸毒。如果被它们咬了,就活不成了。它的特点是头上有一个红色的大肿瘤,比锤子还硬。穷人最好的廉价薄棺材是一块“三寸桧板”,棺材板几下就能被这狗头敲穿。这种简单的棺材有个俗称叫“狗会”,显而易见。死者家属买了一对“狗会”,把死者尸体埋了。一家人都尽力了,然后你就等着在棺材里喂野狗吧。但当时连这种三寸板的“狗会”都供不应求。这正是:“人不伤狗心,狗有杀人之意。”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