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孙是第几代人

嫡孙是第三代人。

嫡孙,又作“适孙”,在中国古代宗法制度下可用于专指嫡长子(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的嫡长子,亦即“嫡长孙”,其亲弟弟则称“嫡孙同母弟”,嫡孙和嫡孙同母弟,与他们之外的“庶孙”相对,在宗祧继承上享有程度不同的优先权。

在嫡长子去世的情况下,以嫡长子的嫡长子为嫡孙,在宗祧继承上地位在剩下的继承人中最为优先;“嫡孙同母弟”和此外的“庶孙”,也分别处于宗祧继承的不同优先级上。如果嫡孙去世,祖父还要为他服齐衰一年的丧。但如果嫡长子未去世,一般也就无所谓“嫡孙”了,所有孙儿都是庶孙。

继承者优先权判定

1、如果正妻所生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我们称为嫡次子,嫡长子所生的嫡长子我们称为嫡长孙,那么在家业继承方面,嫡长子优先于嫡长孙,嫡长孙优先于嫡次子,嫡次子优先于庶子。

2、如果正妻去世或者离婚,续娶的正妻叫做继室或者填房,继室生的儿子也叫嫡子,但是元配所生嫡子优先于继室所生嫡子,上一任正妻所生嫡子优先于下一任正妻所生嫡子。

3、如果妾侍生了儿子,然后被扶正成为正妻,又生了儿子,那么她成为正妻之后所生的儿子要优先于她做妾侍的时候所生的儿子,同一个母亲所生的儿子的地位,按照他出生时母亲的身份高低来决定。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嫡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