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明的四川警察学院
金光明,男,1962年3月生,大学学历,1983年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1983年至今在四川警察学院任教,现任教授、法学系主任 。 主持完成多项省部级科研课题,曾获省级教学成果奖1次,厅级科技进步奖1次,发表论文20余篇,主编教材或专著5本;主要从事行政法学和警察法学的教学与科研。
曾主持建设模拟法庭和法学校外实践基地,特别是主持建设“法律人才培养***同体”;主持研究公安部软科学课题《警察权的性质及规制研究》和四川省公安厅软科学研究项目《警察行政强制研究》、《国家的责任和社会的担当》;参与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藏及其他藏区社会发展与维稳机制的协调问题研究》、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我国藏区社会稳定警务人才培养机制的建构与实践》。参与完成的《公安院校警察培养模式研究》获四川省教学成果二等奖、《诱惑侦查研究》获四川省公安厅科技进步三等奖;主持完成的《警察行政强制研究》获四川省泸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被评为四川警察学院第二届教学名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