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又称《诗三百》译文与赏析

《诗经》又称《诗三百》,是我国第一部具有浓郁的现实主义风格的诗歌总集,收录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6世纪)大约五百多年的诗歌311首,其中6篇有题目而无内容,可能为当时的笙诗,因此后人取其整数,称之为“诗三百”。先秦时期,《诗经》称为《诗》,西汉时《诗》被儒家辟为经典,始称《诗经》,并沿用至今。此外,由于西汉学者毛亨、毛苌师徒曾对《诗经》作过详实的注疏,因此后世通行版的《诗经》又称《毛诗》。

《诗经》的作者绝大部分已经无法考证,不过,可以确定的是,作者生活的地域主要是黄河流域,即西起今甘肃东部,北到河北西南,东至山东,南及江汉流域的古中原地区。

关于《诗经》的集结,历代说法众多,目前主要有以下三种主流的说法:

其一,王官采诗说。该说法最早见于《左传·孔丛子·巡狩篇》,其中载说:“古者天子命史采歌谣,以观民风。”因而有人据此推断,当年周天子为了了解民情,常常在农忙时派出专门的使者到全国各地采集民谣,再由史官汇集整理后献给天子,当时的采诗官被称为“行人”。而其后的《汉书·食货志》也载说:“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出牖户而知天下。”西汉学者刘歆在《与扬雄书》中也称:“诏问三代,周、秦轩车使者、遒人使者,以岁八月巡路,求代语、童谣、歌戏。”

其二,公卿献诗说。该说法称,当年周天子为了考查各诸侯国的民风和国君政绩的得失,“考其俗尚之美恶”,下令诸侯献诗。比如《国语·周语》载说:“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师箴,瞍赋,曚诵。”

其三,孔子删诗说。该说法见于《史记·孔子世家》,其中载说:“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三百五篇。”意思是说,孔子在世时,当时社会上流行有古诗3000余篇,后来孔子根据礼义的标准编选了其中305篇,编成《诗经》。而对于这一说法,唐代孔颖达、宋代朱熹、明代朱彝尊、清代魏源等均持怀疑态度,理由是,《左传》中记载,孔子不到10岁时就有了定型的《诗》书。比如,公元前544年鲁国的乐工为吴公子季札所奏的“风”诗,次序与今本《诗经》基本相同。

综合以上三种说法,现在我们通常认为,《诗经》系当时各诸侯国协助周天子的史官采集而得,之后经由史官整理、乐师编纂配乐而成,后来孔子可能对其作过进一步的整理。

关于《诗经》中诗的分类自古即有“四始六义”之说。“四始”是指列位“风”、“大雅”、“小雅”、“颂”篇首的四首诗,这四首诗可以看作《诗经》的灵魂所在;“六义”则指与《诗经》息息相关的六个关键词:“风、雅、颂;赋、比、兴”。“风、雅、颂”是《诗经》截然不同的三种体裁;“赋、比、兴”则是《诗经》中最主要的三种修辞手法。

“风”的原意是“风俗”的意思,这里借指民谣,它是相对于“王畿”——周天子的直辖区的民歌而言的,包括周南、召南、邶(bèi)、鄘(yōng)、卫、王、郑、齐、魏、唐、秦、陈、桧(huì)、曹、豳(bīn),即今黄河流域之山西、陕西、河南、河北、山东等地15个方国或地区的民歌,称“十五国风”,凡160篇,为《诗经》的核心内容。可以推知的是,这些民歌收入诗经时,多半是经过了润色处理的。

“雅”即是“王畿”音乐。周人称“王畿”为“夏”,古代“雅”和“夏”通用。因此有雅乐一说。此外,“雅”又有“正”的意思,当时周人把王畿之乐看作是正声的典范,犹如清代人把昆腔叫做雅部,都是带有一种尊崇的意味。比如,朱熹在《诗集传》中说:“雅者,正也,正乐之歌也。其篇本有大小之殊,而先儒说又有正变之别。以今考之,正小雅,燕飨之乐也;正大雅,朝会之乐,受釐陈戒之辞也。辞气不同,音节亦异。故而大小雅之异乃在于其内容。”

“雅”乐按音乐的形式又可细分为“大雅”和“小雅”,其中大雅31篇,小雅74篇,凡105篇。这其中,固然多半是士大夫的作品,但小雅中也不少类似民谣的作品,如《黄鸟》、《我行其野》、《谷风》、《何草不黄》等。

“颂”是宗庙祭祀的乐歌和史诗,内容多是歌颂祖先的丰功伟绩的。《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王国维说:“颂之声较风、雅为缓。”说的就这类是祭祀音乐的节奏特点。“颂”分“周颂”、“鲁颂”和“商颂”。其中,“周颂”31篇、“鲁颂”4篇、“商颂”5篇,凡40篇。虽说颂是祭祀时颂神或颂祖先的乐歌,不过也有例外,比如鲁颂4篇全是颂美活着的鲁僖公,商颂中也有阿谀时君的诗。

“赋”,按朱熹《诗集传》中的说法,“赋者,敷也,敷陈其事而直言之者也”。就是说,赋是铺陈叙事的,是最基本的表现手法。如“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即是直接表达自己的感情。

“比”,按朱熹的解释,是“以彼物比此物”,也就是比喻之意,明喻和暗喻均属此类。《诗经》中用比喻的地方很多,手法也富于变化。如《氓》用桑树从繁茂到凋落的变化来比喻爱情的盛衰;《鹤鸣》用“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来比喻治国要用贤人;《硕人》连续用“葇荑”喻美人之手,“凝脂”喻美人之肤,“瓠犀”喻美人之齿,等等,都是《诗经》中用“比”的佳例。

“兴”,用朱熹的解释,是“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就是借助其他事物为所咏之内容作铺垫。它往往用于一首诗或一章诗的开头。有时一句诗中的句子看似比似兴时,可用是否用于句首或段首来判断是否是兴。比如,《卫风·氓》中“桑之未落,其叶沃若”就是“兴”。大约最原始的“兴”,只是一种发端,同下文并无意义上的关系,表现出思绪无端地飘移联想。就像秦风的《晨风》,开头“鴥彼晨风,郁彼北林”,与下文“未见君子,忧心钦钦”云云,很难发现彼此间的意义联系。虽然就这实例而言,也有可能是因时代悬隔才不可理解,但这种情况一定是存在的。就是在现代的歌谣中,仍可看到这样的“兴”。由于“兴”是这样一种微妙的、可以自由运用的手法,后代喜欢诗歌的含蓄委婉韵致的诗人,对此也就特别有兴趣,各自逞技弄巧,翻陈出新,不一而足,构成中国古典诗歌的一种特殊韵味。

《诗经》全面地展示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期的社会生活,真实地反映了我国奴隶社会从兴盛到衰败的历史全貌:它不仅展示了古代劳动人民被剥削被压迫的悲惨命运和他们的反抗斗争,也反映了沉重的兵役和徭役给劳动人民带来的深重灾难;它不仅忠实反映普通人的爱情和婚姻,也忠实地反映历史上许多的重大事件。这一切,对于我们考察周代的历史、宗教、文化习俗无疑有很大价值。因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诗经》其实就是西周初期到春秋中期大约五百年间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

孔子曾概括《诗经》的特色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并教育弟子诵读《诗经》以作为立言、立行的标准。先秦诸子中,引用《诗经》者极多,如孟子、荀子、墨子、庄子、韩非子等人在说理论证时,多引述《诗经》中的句子以增强说服力。那么何谓“思无邪”呢?后人注疏说:“盖言诗三百篇,无论孝子、忠臣、怨男、愁女,皆出于至情流溢,直写衷曲,毫无伪托虚徐之意。”这里的“思无邪”,就是“真情流露、毫不矫饰”的意思。这是无疑对《诗经》的最中肯的判词,也是我们后人是理解《诗经》的关键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