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万明
王万明,1957年生于辽宁省盖州市,是陕西史上最大的单人连续奸杀案主犯,受害者高达51人,其中20人遇害。
1981年,王万明因强奸罪被判刑5年,后因表现好被托管,托管后再次犯强奸罪,被加刑19年;但其于1986年越狱成功,其后逍遥法外12年,犯下多起命案,于1998年12月13日被警方抓获,判处死刑。“变态色魔”王万明猖狂了十多年后终于伏法。
案件追溯至1997年4月8日。那天晚上,年仅18岁的贾某被强奸杀害于离村头仅100米的麦田里,双目突出,舌头伸出,脖子上有明显掐捏痕迹,显然是被人活活掐死的。
可惜的是,那个年代,科技手段并不发达,凶手隐藏了身份,没有暴露,没有目击者,广大农村又没有摄像头,给破案带来很大难度。
罪恶并没有结束,8个月后,在同一个乡的另一个村组又发生了恶性强奸杀人案,作案手法如出一辙,显然是同一人所为。
面对连续出现的恶性案件,陕西省公安厅很快成立专案组调查此案。但是那一年,同样在陕西,有更为严重的案件发生(即12.1枪案),客观上分散了警方的力量。
然而罪犯的作案并没有停止,2个月后,又是同一个乡,又有一名女青年被强奸杀害,又是相同的作案手法。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更可怕的还在后面。
1998年2月28日至1998年的11月24日,短短9个月内,西安周边竟然发生了高达8起强奸杀人和杀人未遂案件。
专案组在对已发案件继续工作的同时,开始收集近十年来在周边地区发生的类似案件的资料。这一收集不要紧,结果让警方大吃一惊!
最早的一起案子发生在6年前,1992年6月2日,西安市雁塔区鱼化的王英英(18岁)惨遭犯罪分子强奸杀害,此案久侦未破。而接下来的1993年、1994年,在整个西安地区,类似的案件又连续发生了7起,在这8起案件中***死亡6人。
而从1995年开始,类似案件发案有所平缓,到1996年的两年间,西安地区***发案6起,***死亡3人。
到了1997年和1998年,这一系列案件的发展到了高峰期,不但作案频率高,凶狠残忍,而且作案手段娴熟,形成了固有的模式,这一阶段终于导致了警方对整个系列案件有了真正的分析和认识。
1998年,此系列案件已受到国家公安部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在该年将此案与宝鸡系列持械抢劫杀人案(于当年6月告破)及豫陕特大系列抢劫杀人案(于99年告破)列为部督大案,要求陕西省公安厅全力侦破。
转机出现在1998年12月,嫌疑人王万明在路边草丛蹲点伺机作案时,被曾经遭袭逃生的受害人史亚茹认出,史立即骑车报警,歹徒没有防备,还在原地蹲点,当场被警察生擒。
王万明,男,1957年2月26日出生于辽宁省盖州市红旗满族乡馒首山村人,小学三年级文化,犯罪生涯中几次关键性的转折如下:
1981年11月,在原籍因犯强奸罪被盖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后因表现好被托管,托管后再次犯强奸罪被加刑19年;1986年因患肺结核转送至沈阳铁岭劳改医院,治疗期间,用钢锯锯断窗子钢筋栏脱逃;1991年,王万明逃至西安市阎良区其兄处帮看果园,后经介绍与雁塔区雷家寨村寡妇孙小翠相识,次年同居,成为事实婚姻,并生一子。
经搜查罪犯家中物件与证人辨认,人证物证俱获,确认了王万明即是这一系列串案的真凶。法院确认王万明犯有52起强奸案,杀死20人,罪大恶极,判处死刑。王万明的大哥王万生等人犯有包庇罪,也被判处数年有期徒刑。
至此,陕西历史上最大的系列强奸杀人案在陕西省公安厅和西安市公安局的巨大努力下,终于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