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地山文章“春桃”得故事情节是什么啊?
故事的前半部分,在许地山写作的那个年代(此篇发表于《文学》杂志1934年第3卷第1号),说不准这是稀松平常的事。战乱纷争,有多少家庭离散。到处拉丁,有多少男人扛上枪杆。被迫离巢的男人展转各异县,孤独留守的女人亦在战火中被迫流走他乡。男人无音信,女人失依靠。在为生活的奔波中,女人与同是沦落人的男子结识。为了过活,也为了同苦的情谊,女人与这另一男人同了伙。
可这故事开头处奇在,春桃和李茂只做了一夜夫妻。只因他们婚礼的第二天,李茂就被抓了丁。更奇处还在这故事后半部分,春桃和刘向高合了伙四五年,沦为乞丐并在战火中折了腿的李茂竟与春桃不期而遇。他乡遇故人,此处却充满尴尬。
向高说,我走,让你们团圆。李茂说,我走,让你们好好过日子。春桃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我怎能把失去双腿无法过活的你抛弃。
此时的春桃,靠沿途嚷“烂字纸换取灯儿”过日子。向高识字,是她的得力助手,能从烂字纸堆里淘出王爷的龙凤帖和印着端明殿御宝的纸来。他们刚好缺一个帮手,帮着他们给烂字纸堆分类,挑出值钱的,捆好不值钱的。
可是,二男一女一屋,能成吗。向高和李茂别扭。可春桃认准了要这样。在她眼里,生存最重要,讲情义最重要。
于是结局就是这样。向高和李茂向美丽而倔强的春桃屈服了。他们打好商量,在城里,向高是户主,李茂是同居,回乡下,李茂是户主,向高是同居。
一妻二夫,真是不可思议的结局。
生存的理由战胜了一夫一妻制的一般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