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网络文学推进了文学的大众化的发展
随着“网络文学”的兴起和影响的深化,对“网络文学”内涵和外延的探讨已成 为文学理论工作者的一个重要的研究问题。近几年来,对于网络文学理解的视角各异,关于什么是网络文学也是众说纷纭。这里对“网络文学”直接进行界定的观点可以归纳为如下几种:
第一种观点是以海南师范学院的陈海燕(1999)为代表,从文学载体和传播媒介出发,认为所谓网络文学,“一般是指主要发表在网络上(文学网站或个人主页)的各种类型的文学作品。网络文学与以印刷业为依托的传统文学的区别不是在它的内容上,而是在于它的形式,即它的刊发载体和相应的表达媒介及表达手法”。彭元明(2001)认为“凡以网络为载体的文学作品均可称作网络文学”,这种看法只强调了网络文学的媒介特征,是一种过于宽泛的界定。
第二种观点认为网络文学是在网上原创的以数字文本形式存在的各类文学作品(杨新敏,2000)。“在网上”这三个字强调了网络文学在网上写作和传播的原创性,此处所谓的“原创”即指产生于网络内、由网民创作并通过网络媒介得以传播的文学。郭炎武(2001)认为“网络文学是在网上原创或改创的,以文本形式存在的各类文学作品,从原创的角度涉及了网络文学的某种特质。从网站(或网页)的生存和发展看,原创作品网站建立的意义十分重大”。这种观点主要从网络文学作品(原创)的创作场所及所借助的工具的角度体现了网络文学的某种属性。
第三种观点是网易在举办“网络文学奖”大赛时对网络文学作了一个这样的界定:“网络文学既不是传统媒体的文学作品电子化后搬到网上的文学,也不是利用网络的多媒体和WEB交互作用而创作出来的联手小说和多媒体剧本。网络文学是一种游历于网络之间的个体生命对于理想网络的渴求。不光具有感性,又更具有人道主义的精神需求”(谢有顺,2000)。这种观点强调了网络的存在对于网络文学的意义,而失去了对网络文学内在属性的把握。
第四种观点否定网络文学的存在,认为网络文学是一个伪概念。李敬泽(2000)对网络文学是否存在提出了质疑,“文学产生于心灵,而不是产生于网络,我们现在面对的特殊问题不过是:网络在一种惊人的自我陶醉的幻觉中被当作了心灵的内容和形式,所以才有了那个?网络文学?”。这种质疑的观点是从文学的创作产生和内在本质上来理解网络文学的存在的,而这并不能突出这些作品与众不同的特征。也有从外延角度对网络文学进行阐述的。如吴晓明(2001)把网络文学分为三类:“一是利用网络的多媒体和WEB交互作用而创作出来的文学作品,只存在于网络,其代表有联手小说、多媒体剧本等形式;二是把传统媒体的文学作品电子化后放在网络上,网络对于网络文学只是一种载体”。 这种观点,着眼于网络是网络文学(小说)作品在贮藏和整理方面的独特效能,比如大量的文学作品收藏站点;三是采用传统的文学手法创作并首先在网络上发表的作品,这类东西最多,也最能代表网络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