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委谁创立的

1958年,中***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又决定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

随着“文化大革命”的开始,该小组被撤销;但此项工作一直由康生负责。在康生病逝后,该项职务由汪东兴接掌。

1980年1月24日,中***中央发出《关于成立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委)的通知》;当年3月决定,由彭真担任重新设立的“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委)书记”一职。

1988年5月19日,决定撤销“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委)”,成立“中央政法领导小组”。但大多数省级以下党委的政法委员会(政法委),并未立刻随之撤销。

1990年3月,中***中央又决定恢复设立“中央政法委员会(政法委)”,而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政法委)也进一步加强完善。

1991年2月,中***在中央、省、地、县级均成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政法委)合署办公。

1999年7月,增加有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也与政法委员会(政法委)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