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通即炼,恒心即固”——林语堂《秋的味道》赏析

林语堂在他的名篇《秋的情境与滋味》中居然用了一篇文章来比喻秋天,真让人觉得豁达。他的随笔说:“或者说文人如果已经摆脱了惊人的文笔,越来越精通,越来越坚定,他们的文字读起来就有意义了。”这样看来,用“精通与恒心”来指代这篇关于秋天的写作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林语堂(1895-1976),福建龙溪人。原名乐和,后改为玉堂,后改为玉堂。1912他进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任教。1965438+2009年秋去了哈佛大学文学系。1922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他转到德国莱比锡大学学习语言学。65438至0923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院长、英语系系主任。1924后,是《语丝》的主要作者之一。1932论语主编。1934年创办《人间世》,1935年创办《宇宙风》,倡导“以自我为中心,以休闲为主”的散文。1935后在美国用英文写文化作品和小说,如《吾国吾民》《北京的云》《颤抖的风》。1967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5当选国际笔会副会长。1976死于香港。

林语堂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的艺术大师,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个使用“幽默”一词的人。他的散文随笔集“广博、真实、幽默、闲适”于一身,风格独特,可以说是现代文学史上的一场阅读盛宴。

起初,他只是把“幽默”当作一种语言风格。后来他把“幽默”理解为“一种心理状态,然后是一种看法,一种对生活的看法”。林语堂所谓的“幽默”,不是粗鲁的玩笑,而是睿智的幽默,是端庄洒脱的幽默。

林语堂的散文往往以一种超然物外、无忧无虑的心态看待世界,以平淡的文字进行褒扬或批判,从而形成一种和谐融洽的“闲适风格”,如“私房话”。林语堂散文的语言不拘一格,多才多艺。他主张文学语言可以融合文言、白话文、外来语、方言,从而形成一种特殊的语言,称为“白话文言”。

《秋的味道》是一部关于秋的千古佳作。秋景中同样的秋色,落入不同人的眼中,永远是千人千面。有人读到了寒意,有人听到了哀号,有人看到了凋零,有人意识到了更替。在林语堂的眼里,他看到了另外两个字:成熟。叼着雪茄的作家,似乎在悠闲地享受着秋色,但翻开这一页秋色地图,他评论的是秋天的意境,生命的状态,灵魂的角逐。

作者捕捉到的大部分都是身边的琐事,看似是更多作者鄙视的“琐事”,却成了作者愿意表达的内容。文章联想到秋天吸烟的情况,古老而娴熟的字典,招牌,书桌,不同时期女性的不同魅力。就是这些琐碎的事情,被作者写出来,半雅半俗,和谐合理,可谓别具一格。

很多名家笔下的秋天,大多是悲凉、悲怆、萧瑟、寒冷的,但林语堂笔下的秋天,却有一种独特而深远的味道。秋天是一个丰饶、成熟、收获的季节,但林语堂并没有过多地去关注秋天的丰富和美好,而是以一种愉悦的心态,写出了一种细节无穷的意味和一种苍茫的气氛。手里拿着一支烟,独自一人在傍晚,在静谧惬意的氛围中,林语堂的思绪像白色的迷蒙烟雾,悠然飘荡,像一匹没有缰绳的野马,秋天的温暖在他的心中自由荡漾,而秋成则成了香烟上的红灰,代表着成熟的内涵和古老的色彩,又像一杯醇香的老酒,香气醇厚,香气纯正。秋天被比作雪茄,鸦片,一本用了二十年的烂字典,一张用了半个世纪的书桌,一个旧招牌,甚至是一口发黑的陶罐在烤箱上慢火炖猪肉时徐夤的腔调。

“秋天确实有另一层含义。春天没有阳气,夏天也没有酷暑,也不像整个冬天。我喜欢的是邱琳壮丽的天气。”这里的“确实”是“确实”而不是“确”的意思,这里的语感就是其中之一,非常沉重地表达了对“邱琳古老而壮丽的气象”的好感。

在这个成熟的秋天,作者还特意指出,“也许我爱的不是深秋,而是初秋。那时候空气正开始消失,月圆,蟹肥,桂花亮,并不处于萧瑟的状态。这是最享受的。”有了气息,有了月亮,有了螃蟹,有了花,一气呵成,也写出了秋天享受音乐的意义。

文章就这样由远及近,由实及虚地写出了对成熟的秋天的欣赏和喜爱。同时,在古代,他找庄子做古代的知音,在现代,他认为邓肯是圈内人。一个是古老的,一个是异域的。在这里,林语堂巧妙地点出了“和事主不是一类人”的苍凉和感慨,并进一步表达了“秋天的景色更加绚烂壮丽,而秋天的幸福却是万倍瑰丽,惊艳而美丽”——这种感觉和世界各地的人是多么不同啊!“只是秋天,一切都成了成功”恰恰说明了林语堂豁达的人生观。

文章的语言节奏优美舒缓,欢快宁静,表达方式也是聊天式的自成一体。读书的时候,就像在风雨交加的夜晚,和作者围着火炉聊天,看似连贯连贯,看似散漫却又时而铺垫,前后呼应。读文章,必闻其声,品文章,必见其人。

秋天的味道,风格上是淡淡的,甜甜的,像一杯明前的新茶,清新隽永,含义悠长。全文充满灵性之美,幽默而警醒,淡然而深远。让读者心旷神怡,回味无穷。

全篇没有华丽的绘画,但笔法饱含深情,透露着醇厚浓郁的香气。生命之秋的丰富和人类生活细节的深刻,在林语堂的笔触下显得从容自然,充满智慧,营造出一种温馨而有人情味的氛围。

林语堂让烟头在手指间燃烧,弥漫着烟雾,一边做着白日梦,一边觉得“初秋就像一支雪茄,味道浓烈,寓意深刻”,这是作者对生活和岁月的深深热爱,也是他试图感染读者的一种尝试。写这篇文章的林语堂,当时正处于人生的中年,所以他对温和的秋天里“醇香”所隐含的“人生成熟的季节”有着深刻的感受,所以他的文章风格也抛开了文中所描写的那种令人惊叹的文笔,而追求那种逐渐变得“老练而坚定”的“浑厚而深沉”,读来让人回味无穷。因此,《秋的味道》成为林语堂散文的代表作之一。

附:秋天的味道

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抽着烟,看着烟头白灰下的红光,微微露出暖气,心里的心情也会跟着蓝烟,一样的轻松自由。瞬间,烟雾变成了一缕一缕的细丝,慢慢的消失了,但那一刻,我心中的心情是压抑在世间的,所以我没有说当时的心情,只说当时的心情。我想再划一根火柴,把已经点了三四次的雪茄点着,但是因为白灰堆积太多,点不着。又是一声轻射,烟灰悄然落在铜炉上。它就像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国纸上一样无声无息,一点声音也没有。然后我又点着了,我一朵一朵的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就像倚红又倚绿的暖香。于是我想到了烟,想到了它的温热,想到了房间里朦胧的薄雾,想到了秋天的意义。这时候我才想起来,诗歌里秋天的意义不是这样的。让人想起萧沙,苍凉,秋扇,红叶,荒林,荒草。但是,秋天确实有另一层含义,它没有春天那么蓬勃,没有夏天那么激烈,也没有冬天那么枯萎凋零。我喜欢邱琳的好天气。有些人用同样的方式骂人,这表明他们不了解邱琳古董的味道。四季中,我对秋天有偏爱,不妨说说。秋天代表成熟。春天的美,夏天的深,都是经历过的人,这也不奇怪。所以它的颜色是淡的,叶子是黄的,有一种古色古香的韵味,不仅以葱郁的绿色赢得荣耀。这就是我所说的秋天。也许我爱的不是深秋,而是初秋,空气消失,月圆人圆,螃蟹肥美,桂花灿烂,不在萧瑟的状态,最是享受。那时候的温柔,就像我香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醇香。或者说,文人已经脱去了惊人的文笔,渐渐的精通而坚定,他们的文字读起来是有意义的。这就是庄子所谓的“秋来,万事必成”的固意。人生最享受的就是这种事。比如酒精比衰老好。烟也有和猛之分。雪茄比香烟好,因为它们味道更好。如果烧的合适,慢慢抽完一支,看着红光,有无限的意味。鸦片我不知道,但看到人们在烟灯上燃烧,听着微微的剥剥声,就觉得很有诗意。大概所有古老的,精致的,烟熏的,精致的东西都给我同样的快感。例如,当一口发黑的陶罐在炉子上用文火炖猪肉时,锅里徐夤的音调让我觉得像看着人们燃烧着巨大的烟雾一样有趣。或者像一本用了20年的字典,或者一张用了半个世纪的书桌,或者在街上看到一个被熏黑的老式招牌,或者看到所有书法家苍劲有力的字迹,人们都有同样的幸福感。人生就像四年,你必须经历这个成熟期。如果女人发育好,遇到安顺,在徐娘也会有一段时间半老的魅力,这是二八美女望尘莫及的。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那句名句:“世人只歌唱春天和爱情,真不合理。需要注意的是,秋天的景色更加绚烂瑰丽,而秋天的快乐则是瑰丽、惊艳、美丽的一万倍。我可怜那些女人的不宽容,让她们错过了爱情之秋的盛大礼物。”如果邓肯是个男的,可以说是个有底蕴的。

194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