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在哪部作品中评论《红楼梦》?
绛洞花主入门[1]
《红楼梦》[2]在中国很多人都知道,至少,它被称为题本。不管谁是作者,谁是继承者,都有各种事情看读者的眼光:儒生看易经,道家看淫,才子看缠绵,革命家看排满,长舌妇看宫中秘事。[3]在我眼前,宝玉看到他看到了许多死亡;证明自己被很多人爱是一件很苦恼的事,因为世界上有很多不幸的人。只有讨厌别人的人才会幸灾乐祸,在生活中也就少有喜悦,少有阻碍。但是,恨别人只是情人落魄的逃避,和宝玉最后出家是一样的。但是,写《红楼梦》时的思想也只能到此为止。就算是续作,也未必和作者的初衷有太大差别。但令人惊讶的是,他得到了一件红色的大猩猩毡斗篷来祭拜他的父亲。
现在,陈邵[4]把这本书作为一部关于社会和家庭问题的戏剧,自然是少不了的。虽然之前有几个剧本,但都是写给演员看的,不是写给剧本看的。都是片段,不足以看清全貌。红楼梦有始有终,但已不合时宜。这最后一本书,融化了一切,被铸成十四幕,是一部一百多章的大书,但它的表情还在;如果排练一下,肯定会印象更深刻。我不知道剧本是怎么做的,但我深深佩服作者在剧情和剪裁上的功力。灯下看完,是个小故事。
1927年1月14日,鲁迅在厦门写的。【1】本文根据稿件整理。
绛洞花主是陈梦韶根据小说《红楼梦》改编的剧本,共有十五幕。绛洞花主贾宝玉的绰号见《红楼梦》第三十七回。
[2]《红楼梦》是清代曹雪芹写的,是一本通俗读物。后四十章通常被认为是高鹗的续篇。
[3]古代对《红楼梦》的含义有各种各样的看法。清代张新之在读《石头记》时说,《红楼梦》无非是《易经》。清代梁在《北东园记》中说,“《红楼梦》甚至是淫秽的。”《红楼梦序》中,清代痴情人说:“红楼梦是什么书?”?我回答:情书也是”。蔡元培在《石头记》中说:“作者非常忠于民族主义,他在书中的高明之处,就在于揭示明亡清亡”。清代“考据派”张维平说它在《诗史》卷二中写了“昔日明珠之家事”,王、沈平安说它在《红楼梦》中写了“清世祖、董小宛之事”。[4]陈梦韶,名敦仁,福建同安人,当时是厦门大学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