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 简历
张居正(1525年—1582年),汉族,字叔大,号太岳,谥号“文忠”。中国湖广江陵(今属湖北)人,又称张江陵 。明代政治家、改革家。中国历史上最优秀的内阁首辅,明代最伟大的政治家。
张居正自幼聪颖,十二岁投考生员,荆州知府李士翱很赏识他。居正十六岁中举人,又颇 受湖广巡抚顾璘赏识,说他是“国器”。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张居正中进士,由庶吉士至翰林 院编修。
生日:嘉靖四年农历五月三日 (西元1525年西历5月24日)
忌日:万历十年农历六月二十日(西元1582年西历7月09日)
5岁入学,7岁能通六经大义,12岁考 中了秀才,13岁时就参加了乡试,写了一篇非常漂亮的文章,只因湖广巡抚顾辚有意让张居正多磨练几年,才未中举。16岁中了举人,23岁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进士,由编修官至侍讲学士令翰林事。隆庆元年(1567年)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隆庆时与高拱并为宰辅,为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万历初年,与宦官冯保合谋逐高拱,代为首辅。当时明神宗年幼,一切军政大事均由居正主持裁决,前后当国10年,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他清查地主隐瞒的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改变赋税制度,使明朝 *** 的财政状况有所改善;用名将戚继光、李成梁等练兵,加强北部边防,整饬边镇防务;用潘季驯主持浚治黄淮,亦颇有成效。万历十年(1582年)卒,赠上柱国,谥文忠。死后不久即被宦官张诚及守旧官僚所攻讦,籍其家;至天启时方恢复名誉。著有《张太岳集》、《书经直解》等。
明朝文臣,内阁首辅,因其辅佐皇帝治理有效,具有重大历史功绩。
明王朝经过两百多年的风风雨雨,到了嘉靖年间已是百病丛生,危机四伏。紫禁城里每日设坛修醮,青烟缭绕。幻想长生不死的嘉靖皇帝陶醉于《庆云颂》的华丽词藻,闭着眼睛将朝政托付给奸相严嵩。严嵩父子趁机为非作歹,贪赃枉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平民出身的内阁首辅(宰相)张居正被推上了历史的前台,以其非凡的魄力和智慧,整饬朝纲,巩固国防,推行一条鞭法,使奄奄一息的明王朝重新获得勃勃生机。
张居正 - 生平
世宗后期,居正升任右中允,与时任国子监祭酒的高拱关系良好。而居正亦是当时少数能与两大重臣严嵩 与徐阶都能保持良好来往的官员之一。张居正与朝廷中宦官和权臣都有密切的关系,这对他后来的仕途与施 政都有著很大的影响,但也埋下“祸发身后”的悲剧。
隆庆元年(1567年)居正任吏部左侍郎兼东阁大学士。上《陈六事疏》,声明 自己关于改革时政的意见。经历了激烈的内阁斗争后,最终与高拱并为宰辅,为吏部尚书、 建极殿大学士。和高拱一起巧妙利用俺答汗孙子来降一事,与鞑靼和解互市,结束了双方多年的战事。在南 方,准许广州举办一年两次“交易会”。
万历初年,居正与宦官冯保合谋逐高拱,代为首辅。当时神宗年幼,张居正得到当时摄政的神宗生母李太 后的完全信任张居正简介,一切军政大事均由他主持裁决,前后当国十年,实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
居正实行考成法,加强对官员的考评,并裁减了大量的冗官冗员。万历八年(1580年)十月,下令吏部遍 查两京衙门,“有冗滥者裁之”。万历九年(1581年)正月裁两京户部侍郎以下156个职位,同年裁撤郧阳巡 抚、顺天巡抚、湖广总兵等地方大员职位。文武官员从12万馀人降到9.8万人以下。他清查地主隐瞒的田地, 推行一条鞭法,改变赋税制度,使明朝 *** 的财政状况有所改善;用名将戚继光、李成梁等练兵,加强北 部边防,整饬边镇防务;用潘季驯主持浚治黄淮,亦颇有成效。
张居正 - 政治主张
政治上,以“尊 *** ,课吏职,信赏罚,一号令为主”。中心是解决官僚争权夺势、玩忽职守的腐败之风。他认为当时朝野泄沓成风,政以贿成,民不聊生,主要原因是“吏治不清”。他以“课吏职”即加强官吏考核为手段,“斥诸不职”,“省冗官”,淘汰并惩治了一批官员。在执行上,他“信赏罚”,“持法严”,使赏罚有准,不姑息。在他执政期间,“百官惕息”,“一切不敢饰非”,朝廷号令,“虽万里外,朝下而夕奉行”,行政效力大大提高。如:黔国公沐朝弼屡次犯法,应当逮捕,但朝廷舆论认为此事很难办,张居正就改立沐朝弼的儿子袭爵,派飞马前去捆绑沐朝弼,沐朝弼没有反抗,被解到京师,张居正免他一死,将他幽禁在南京。再如,张居正因御史在外常常欺凌巡抚,决定压一压他们的气焰。只有他们有一件事稍不妥,马上加以责骂,又饬令他们的上司加以考查。又如,当时天下太平已经很久了,盗贼群起,甚至抢劫官府库房,地方 *** 常常隐瞒这类事情不上报,张居正下令如有隐匿不报者,即使循良的官吏也必撤职,地方官再不敢掩饰真情,抓到强盗,当即斩首处决,并追捕他们的家属,盗贼因此衰败。
军事上,用戚继光镇蓟门(今河北迁西县西北),李成梁镇辽东(今辽宁辽阳),又在东起山海关,西至居庸关的长城上加修“敌台”三千多座,加强北方的防备。并在边疆实行互市政策,互市使马匹大增,减少了太仆寺需的种马,就叫老百姓折价交银,使太仆寺积蓄金四百余万。互市又使边疆在政治经济上保持稳定、正常,如封俺答(北方蒙古首领)为顺义王,在大同、宣府、甘肃等地立茶马互市,保持贸易往来,俺答长久没有来犯边关。?
张居正 - 经济思想
(一)清查土地。他认为“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是“国匮民穷”的根源。在1578年(万历六年),下令在全国进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税的田产,到1580年(万历八年),统计全国查实征粮土地达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弘治时期增加了近三百万顷。朝廷的赋税大大增加,所以说:“自正(正德)嘉(嘉靖)虚耗之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
(二)改革赋税,实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是:(1)以州县为基础,将所有赋税包括正税、附加税、贡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种经费和全部徭役统一编派张居正简介,“并为一条”,总为一项收入。过去田赋有夏粮、秋粮之分,征收上又有种种名目,非常繁烦,现在统一征收,使国家容易掌握,百姓明白易知,防止官吏从中贪污。(2)关于徭役征派,过去有里甲、均徭、杂泛之分。里甲按户计征,不役者纳“门银”(户银);均徭、杂泛按丁分派,应役方式又有力差(以身应服)、银差(纳银代役)之分。现在取消里甲之役,将应征的全部门银,同丁银合并一起。“丁银”的计算办法,是将力差的“工”(劳动)和“食”(服役期间全部生活费用)折算为银;如“银差”则按纳银数再加收少量“银耗”(碎银化铸银锭时的损耗),然后全部役银以“丁”和“地”或(田粮)两大类因素统一考虑编派征收,即所谓“量地计丁,丁粮毕输于官”。自此,户不再是役的一种根据,丁的负担也部分转到“地”或“粮”中。(3)赋、役之中,除国家必需的米麦丝绢仍交实物和丁银的一部分仍归人丁承担外,其余“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4)官府用役,一律“官为佥募”,雇人从役。过去由户丁承担的催税、解送田粮之差、伐薪、修路、搬运、厨役等一概免除。这一改革措施赋役折银征收,既是商品货币经济发展的结果,又必然促进商品经济的繁荣。
张居正 - 赋税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