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感控医用N95口罩正规吗?
疫情当下,恐慌的情绪弥漫全国,钟南山院士说:“不舒服时要戴口罩,戴口罩还是有用的”。在各大药店基本断货、“一罩难求”的情况下,大家都在微信群讨论:“今天你买到口罩吗,还有哪里可以买到口罩?”甚至出现了谣言称“要戴多层口罩,或者必须戴N95医用口罩!”
日前,人民日报已发文辟谣,钟南山院士也予以澄清,并不一定非要戴N95医用口罩,一般的口罩就能阻挡大部分带有病毒的飞沫进入呼吸道。
令人愤懑的是,居然还有人在发“国难财”,多地区已相继公布了查获假口罩,抓获制假团伙的消息;朋友圈也依然充斥着各种代购广告:“你买到正品N95医用口罩了么?这里仅有100个!”和大方同一个小区的邻居也在朋友圈喜不自禁地说:“我最近从迪拜拿了10万只N95医用口罩回来,但没有批准文号,大家需要可以找我!”
那么,N95医用口罩究竟是什么?销售或使用海外代购的N95医用口罩,都有什么风险呢?大方为您一一解答:
一、N95医用防护口罩属于国家二类医疗器械,其进口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
据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郑雪倩介绍,目前国内口罩主要分三种:日常防护口罩、需要“LA”(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认证的劳保口罩(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以及用于医疗器械管理的口罩(如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普通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
其中, N95型医用口罩防护性较强,是NIOSH(美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认证的9种颗粒物防护口罩中的一种。
早在2003年SARS爆发期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已出台《关于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等产品分类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3年5月15日起,将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和医用手术口罩划为第二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
国家相关主管部门也先后颁布了《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 19083-2003)、《医用外科口罩技术要求》(YY 0469-2004)等一系列国家强制性标准,将其纳入医疗器械严格管理的范围。当然,最新的《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也将医用防护口罩列为Ⅱ类医疗器械。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修订)》的相关规定,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中度风险,需要严格控制管理。依据该法规规定,境外企业向我国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应获得国家药监部门的审批注册,产品应经医疗器械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有相应的检验报告,并有中文说明书和中文标签。因此,N95型医用口罩的进口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管。
二、在疫情形势下,国家药监局开通绿色应急通道:紧急进口未在中国注册医疗器械
近日,为紧急进口未在中国注册的医疗器械、保障抗疫急需医疗器械的供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出台《关于紧急进口未在中国注册医疗器械的意见》,即从国外紧急进口符合美国、欧盟和日本相关标准的医疗器械,企业能够提供境外医疗器械上市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并做出产品质量安全承诺的,可以应急使用。
江苏省药监局也启动出口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转供国内疫情防控应急使用备案工作。省内从事出口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生产的企业可与江苏省医疗器械检验所联系,递交备案材料,江苏省药监局根据检验、现场检查等情况,明确产品是否具备备案条件。
三、代购口罩来源不明,很多是假冒伪劣产品,若使用携带病菌的口罩安全隐患
代购口罩来源不明,安全隐患大,有可能是谎称国外进口、实为国内工厂假冒著名品牌的“三无产品”。例如伪造商标标识的假冒美国“3M口罩”,往往采用劣质滤材,过滤性能不达标;也有可能是明显污渍、二次利用的回收口罩;甚至有可能是黑心工厂生产的质量不过关的口罩。
据官方披露的查获假口罩案件情形来看,假口罩生产车间大多没有任何的消毒杀菌设备,更没有符合生产口罩的环境,有的只是徒手包装口罩的员工。值得警惕的是,很多假口罩已流入代购圈!如果消费者佩戴此类口罩,不仅不能起到保护作用,还会造成较大的健康隐患。
在此,大方提醒您:代购口罩如果确属于从海外购进,很多情况下是没有相应的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的,是属于不得进口的医疗器械,普通民众很难识别其真正来源,不建议使用!
代购口罩如果是正规的医用外科口罩,已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注册,则其外包装上会有产品注册号,并附有相应的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具体查询办法是:登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点击医疗器械查询。
四、经营、使用未获得注册或未备案的N95医用防护口罩,可能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如前所述,国家药监局已出台政策,为已经取得美国FDA审批、欧盟医疗器械CE认证和日本医疗器械上市许可、但未完成NMPA进口医疗器械注册的器械,开通绿色应急通道。
如果是个人销售海外代购N95口罩,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修订)》第三十条规定,其可能构成未经备案销售二类医疗器械的情形,将承担“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