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余华的十八岁之旅到许三观的卖血
有人说是“作者通过描写初次涉世未深的年轻人‘我’的离奇经历,表达了自己对世界的陌生、荒诞、不可理解和不确定的感受。”其实这个观点只对了一半。
余华年轻的时候,作品里的温度总是不一般,冷中有热,不一般。一不小心,他的故事里就会冒出一股冷气,迫使人们去面对惨淡的人生,甚至去面对淋漓的鲜血。很惊险,但是很难放弃。感觉遇到了一个冷血的武林高手,忍不住想偷几招。
这个短篇和他后来的很多小说一样,简单纯粹,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直截了当,没有任何强烈的感情色彩,但正是这种极简主义的方式,让他的文笔无限。
虽然先锋派作家声称写什么不重要,但最重要的是怎么写。然而,余华认真地开始了这个故事。从构思到人物心理,每一句都恰如其分地表达了主题。整篇文章没有漏洞,句句令人回味,适合作家作为模板反复阅读。
我们来看看《十八岁的旅程》的亮点。
“那时,太阳正在落山,晚霞像蒸汽一样冉冉升起。就这样,酒店又回到了我的脑海里,它逐渐扩大,很快就充满了我的脑袋。那时候铁脑袋没了,脑袋里长了个酒店。”我们可以看到马尔克斯的影响。这部小说和《百年孤独》一样,需要反复咀嚼才能获得意境。
“公路起伏,高度总是在诱惑我,诱惑我冲上去看酒店,但我每次只看到另一个高度,中间有一个令人沮丧的弧线。尽管如此,我还是一次次往高处跑,每次都是拼命跑。”
车朝着我来的方向开,但是我已经不在乎方向了。不是我不够执着,而是残酷的现实摆在我面前。我已经精疲力尽了,也失去了追求方向的勇气。最后,面对遍体鳞伤的自己和汽车,主人公“我”觉得自己的内心还是健康的,还是温暖的。“我”一直在找酒店,没想到酒店就在车上。
题目中的旅程也是人生的开始。这不是抵抗,而是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的离开。它强调出发,可以看作是对未知世界的探索。远处的呼唤让他离开。
故事里,走在这条路上的人不知道前方是什么。大家都说:“去看看。”即便如此,十八岁的青春依然勇往直前,这本身就是意义。即使我的“长途跋涉”实际上是父亲的引导,但我仍然“像欢快的马一样快乐地奔跑。”
在路上,卡车第二次抛锚后,人们理直气壮地抢走了苹果,没有任何愧疚和内疚,这让人想起鲁迅笔下的人物,但这个人物不是个体。他们更像是敌后的武装,骑着自行车,成群结队而来,凯旋而归。读到这里,一股巨大的悲伤涌上心头。
故事的最后,司机高兴地跳上手扶拖拉机走了,手里拿着我的红色背包,里面装着我的钱和所有的必需品。
正如余华所说,“小说要向我们传达符号的存在”,文中很多具体场景都被赋予了符号意义。整个故事布局精巧,象征意义明显,激发了读者的想象力。
余华擅长深挖普通的东西,总是挖出根上的萝卜,带出点泥巴,让看到的人落泪。
《许三观卖血记》也是余华在农民卖血问题上的想法和创作。
作家王安忆曾说,《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的一部重要转型作品。
许三观是一个世俗的人,戒律伦理是他的立身之本,但他能突破这种束缚,是因为他的儿子许这个非亲生的人吃了很多苦,卖血治病,向我们展示了这个普通人身上善良可爱的地方。对于不是自己的老板,单纯的爱,他既懊恼又生气。
这是余华的晚期作品。此时的余华已经开始关注社会,关注普通小人物,对他们有着深深的同情和怜悯。所以,故事里有更多温暖的东西。比如他出车祸生了重病,他老婆听人说,只有自己的儿子为什么被称为魂魄才能救命,可是家里只有两个女儿,然后他就想起了许。他的妻子来求许三观和许玉兰。许三观起初并不想,但他善良的本性使他最终无法自毁,所以他好心劝许去唤回他的灵魂。
许三观卖血渡过难关的做法,不是他的男子汉气概,也不是他的英雄情结,而是他的逆来顺受,习惯了苦难的命运,慢慢地苦难,这也是绝大多数普通人的态度。
他们不知道苦难从何而来,生活中除了苦难还有什么。久而久之,他们甚至对苦难产生了一种奇怪的依赖感。“人生如蚁”,徐三观和村民们,卑微如蚁,匍匐在土地上,却看不清这个时代乃至人生的真相,就像石头缝里的草,虽然还活着,却已经忘记了挺直腰板是什么滋味。
许三观家境好转后,因年纪大了,不能卖血,在街上大哭。读到这里,很多人都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
卖血的故事有什么特殊内涵?
中国人一向非常重视个人的身体。所谓身体皮肤,受父母影响,一定不能损伤,血液自然也包括在内。《许三观卖血记》中的许玉兰说:“我父亲从小就告诉我,我身上的血是祖先传下来的。一个人可以卖油条,买房子,卖田地...但他不能卖血。即使出卖肉体,也不能出卖血液。卖身就是卖身,卖血就是卖祖。”在这样的传统观念下,卖血是需要勇气的,不仅因为身体会受损,还因为思想上的束缚。
卖血,在农村,最终演变成一种人人津津乐道的习俗,甚至是荣耀,村民普遍卖血渡过难关。在潜移默化中,人们的生活观念也在改变。
小说中,许三观回乡看望爷爷时,爷爷说:“儿子,你经常卖血吗?”徐三观摇摇头:“没有,我从来不卖血。”爷爷又道:“你又没卖血,还说自己强?”我的儿子,你在骗我。“余华很注重题材是否有挖掘的意义和空间,人物的思维是否符合他的身份和年龄。
在《十八岁的旅程》中,一个当地的农民从一辆抛锚在路上的卡车上抢走了所有的苹果。这个场景是整部小说的故事核心,许三观中的卖血也是故事核心,所有的事件都是围绕这个主题展开的。
道路像河流一样起伏,远处的山都像我的熟人。十八岁的人会这么想。余华当时沉浸在先锋文学探索的喜悦中,不禁为自己的聪明所动摇。用他自己的话说,他年轻的时候,在创作中会忍不住炫耀自己的聪明,但许三观这么想就奇怪了。所以在许三观卖血故事中,人物的语言和精神都发生了变化。
这种变化也是作家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走向开放、慈悲,看事情越来越宏观的自然结果。早年血腥冷酷,后来温暖幽默。对比这两本书,可以看出余华的成长轨迹。
余华在某种程度上比莫言更受欢迎。他既能写农村,也能写城市。他的经历正好结合了两者的生活环境,这可能是他的作品让我们读起来更接地气、更亲切的原因之一。
余华就是这样的人。他生来就有作家的使命,就像著名作家雷·布拉德伯里在《写作的禅机》里说的那样:一天不写,就会浑身不舒服;两天没写,浑身发抖;三天不写,你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疯了;如果第四天还不写,他就像一头野猪,绝望地在一个逐渐干涸的泥坑里打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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