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森的新小说《怜悯》表达的主要思想是什么?

《悲悯》以16岁的黑人少女弗洛伦斯的视角,分析了17世纪北美大陆一个白人农场主庄园的故事。主人公Jacob Oarga是一个来到北美继承遗产的孤儿。他先后买下了天花瘟疫中幸存的印第安土著莉娜,娶了来自英格兰的新娘翠贝卡,接受了不受欢迎的混血女奴索洛,最后同意接受当时只有七八岁的女奴弗洛伦斯作为债务。其中,佛罗伦萨的人生经历尤为尴尬。莫里森在《慈悲》中继续使用她惯用的创作手法:先讲述事件的结果,“然后一层一层地剥开茧,慢慢揭示真相”。小说中多个人物的“声音”以人物和事件为中心,将故事中的人物、行为、背景、事件从多个层面以不同的视角呈现给读者,让读者充分参与,在悬疑中思考,在谜底最终解开时获得顿悟。同情心围绕着一个悬念:为什么女奴要让来主人家讨债的陌生人带走自己只有七八岁的女儿?这种不合理不道德的行为令人费解。这一情节在书中以经历过该事件的不同人物的视角反复出现。

第一次,在书的开头。被带走的小女孩弗洛伦斯充满了疑惑:

“我在看,我妈在听。她的男孩骑在她的屁股上。主人还不清欠丈夫的所有钱。丈夫说,他把那女的和那女的带走了,不想让这个男的玩了,债就还了。阿敏玛央求说不,她的小男婴还在吃奶。带走我的女儿,她说,我的女儿。我。我。王先生同意了,改了欠条。”

这是16岁,她在回忆当时的情景。因为是亲身经历,站在一个小女孩的角度,一切都是那么难忘,难以释怀。母亲在选择放弃哪个孩子的时候,也选择了放弃她。那两个单词“我”。我。“这里面包含的含义极其丰富。它道出了弗洛伦斯内心最深处的震惊,表达了她母亲选择放弃的痛苦。从那以后,被母亲抛弃的痛苦就藏在心里,折磨着她。她在书中重复最多的一幕,就是阿敏玛握着哥哥的手,却又自暴自弃的那一幕。

第二个讲故事的人是雅各布。雅各布在道德上厌恶奴隶制。他的农场里有几个奴隶,但他把他们视为自己和妻子的帮手,而不是财产。所以当欠钱的奴隶主提出用奴隶还债时,心理上是反感的。但没想到的是,女奴上前一步,低声却恳切地问雅各:“求求你,先生。不要我。把她带走。我的女儿。”他被母亲眼中的恐惧惊呆了。雅各布对黑人母亲的不寻常要求深感震惊。他认为这是“世界上最悲惨的生意!””看到他的拒绝,母亲“突然跪了下来,闭上了眼睛。“雅各布最终同意接受佛罗伦萨的初衷:她与刚刚去世的女儿同岁,他希望妻子翠贝卡能从佛罗伦萨得到安慰。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他自己就是个孤儿,他无法从心底拒绝“一个没有家,没有人要的孩子”。雅各布是个热情的奴隶主。从他的叙述中不难看出,无论他选择带走母亲还是女儿,都必然会与自己骨肉分离,所以这是一桩“悲剧买卖”。弗洛伦斯和雅各布都对同一件事感到困惑。母亲为什么要放弃女儿?当然,这也是一个自始至终困扰读者的问题。

答案终于在书的最后一章揭晓了。这时,弗洛伦斯母亲的声音出现了,母亲的解释道出了她选择的深层原因。她从非洲被贩卖到美国,被贩卖,被轮奸,被白人蹂躏。“我不知道你父亲是谁。太暗了,看不清谁是谁...在这个地方做女人就像一个开放性的伤口,没有办法愈合。就算结疤了,脓还是在头上。”女儿的乳房开始过早发育,引起了主人的注意。女儿爱美,想穿“荡妇的鞋”。我妈很担心这个,怕女儿留在这个地方会重蹈自己的覆辙。母亲自己经历了作为奴隶,尤其是女奴的无尽苦难,也目睹了其他黑人男女的苦难。她和塞丝一样想保护自己的女儿。母亲之所以恳求雅各布带走女儿,是为了让女儿逃脱被奴役和性受害者的命运。因为她从这个来讨债的白人身上看到了他对奴隶主的反感,她觉得雅各布看人的方式说明“他心中没有野兽”,她相信即使后者的农场上没有保护,也会有所不同。比起忍受女儿被雅各布带走时的分离之痛,看着女儿在自己身边被毁掉比前者更痛苦。由此,奴隶制下黑人女性母爱的伟大与无奈得到了充分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