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译汉中文化因素的“归化”和“异化”
英译汉中文化因素的“归化”和“异化”,介绍如下:
1、翻译与文化
语言和语言符号是文化的载体。由于文化的渗透力极强,文化因素渗透于语言的各个层面。浅表层的文化涉及文化词语、名物特征、修辞方式、一般文化行为及活动(包括社会习俗)、一般文化心里特征、体势语等等;深层文化涉及语言文化“百科”的、纵深的社会历史。
在翻译过程中遇到的文化因素一般是狭义的文化内容,如彼得·纽马克在《翻译教程》中总结了翻译过程中的五大文化障碍:生存环境;物质文化;社会文化;组织方式、风俗、行为、程序和概念;手势语和习惯。一部翻译作品能否使两个不同国家或民族相互沟通,不仅取决于译者对原作语言本身的理解和传达,而且取决于他对原作语言所负载的文化因素及其意蕴的理解和表达。
2、“归化”和“异化”的表现
近年来人们用英文 domestication或 target-language-orientedness来表示“归化”,用英文foreignization 或 source-language-orientedness表示“异化”。
翻译中“归化”首先表现在把原文的句式按照中文的习惯句式译出。例如:Behind the mountain,the sun set.译为“日落山阴”就是句式上的“归化”;模仿原文的句式如所谓的“欧化句式”,译为“山背后,太阳落下去了”就是句式上的“异化”。
其次,在翻译原文文化特有词汇如外国谚语、成语、典故时用中国文化词汇取而代之。反之,照直翻译原文的文化词汇,就是“异化”的做法。如英语谚语:In the kingdom of blind men the one-eyed man is king.译为“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或者“蜀中无大将,廖化作先锋”,都是“归化”;译为“在盲人的王国里,独眼人就是王”就是“异化”。
在《天演论》卷上第13章中用唐朝的人物故事替代了《圣经·以斯帖记》中的人物故事。他在未曾刊行的《天演论》手稿中的《译例言》(第4款)里说:“原书引喻多取自西洋古书,事理相当,则以中国古书故事代之,为用本同,凡以求达而已。”在严复所处的时代,士大夫们对诸如《圣经》这样的西洋古书一无所知,为了让他们先明白“事理”,严复采用“归化”的策略自有他的道理。
上世纪50年代的译者在处理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中用拼“汉字”的习惯来调换原文“拼音字”的英文名字“George Jackson”∶“荞麦的荞,自治的治,清洁的洁,克服的克,孙子的孙——怎么样,”这样的译文显得不伦不类,也会给不懂原文的读者一种误解,以为英文也是方块字。“异化”的译文则是∶“G-e-o-r-g-e J-a-c-k-s-o-n——怎么样。”
原文中没有任何文化因素,译文却出现了带有强烈汉语民族色彩的词汇,也是“归化”的表现。
如林纾把福尔摩斯发怒译为“拂袖而去”,福尔摩斯的形象具有了中国化的特征;郭沫若把英国诗人T.Nash的咏春诗首句“Spring,the sweet spring is the year’s pleasant king”译成“春,甘美之春,一年之中的尧舜”。原诗中的king是一般性说法,没有任何特殊的文化色彩,可是一旦变成了中国古代和平盛世的代名词“尧舜”,就染上了强烈的汉民族色彩。
再如: Curiosity enough,he prophesied with oracle accuracy to the amazement of all. 原译文:说也奇怪,他像诸葛亮一样,料事如神,大家都惊讶不止。
“oracular”的名词形式是“oracle”,在希腊神话中指“神示”或“神启”。使用“诸葛亮”的人物典故太随意。这句话完全可以直译为:说也奇怪,他料事真准,像神启一样应验,让所有的人都惊讶不止。
3、传达原文文化因素的正确态度和做法
从世界范围内的翻译历史现象来看,“归化”的翻译策略具有历史性。在两种文化互不相通的阶段,翻译行为策动者和译者为了尽快介绍异国文化的方便,或者为了传达原作的主要信息,以译语文化规范制订“归化”的翻译策略,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在中国翻译史上,“归化”曾经是主流的翻译策略。随着时代的进步,文化观念和翻译观念发生了变化。在文化交流中保持平等的对话是大势所趋;在翻译上,就应该消除民族文化优势感和民族语言优越感,尊重他者文化,尊重原文的异质成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提倡以“异化”为主导翻译策略,喜欢“异化”译文的读者也在增多。
从语言哲学看待翻译,“文化传真”是翻译的根本任务;从时代的发展和世界文化交流的大趋势来看,“异化”的策略应该是主导翻译策略。同时,在翻译实践中应当考虑到以下几个具体因素。
首先,我们要承认文化的个性和特殊性。由于英汉两种语言或中西文化之间存在差别,翻译文化色彩词汇时做到既忠实文化形象,又准确传达比喻意义、语用意义,存在实际的困难。所以,尽管“异化”应该是主导的翻译策略,但是也没有完全“异化”的译文。为了最好地达到文化交流的目的,在翻译中究竟采用“异化”还是“归化”,要视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另一方面,因为翻译是使用另一种语言表达原作的思想内容和艺术风格,是译者的创造性思维活动,所以译语的语言特征和译者的文化意识难免会流露于最终的译文里。有的翻译实践者主张发挥译者的创造性、发挥译语优势、照顾译文读者的阅读习惯,在这样的翻译思想指导下翻译出来的译文势必带有“归化”的痕迹。
再者,从读者的阅读期待来看,有的读者可能欣赏流畅、通顺、文化障碍少的译文,而有的读者希望在阅读一部译作时,尽可能多地领略异国风情和“洋味”。从阅读期待不同的读者考虑,译者在实际翻译中采用“归化”和“异化”策略的程度会有所不同。
其实,“归化”和“异化”是不同的翻译策略,各有所长,两者应该统一于译文被译语读者接受、实现文化交流的目的之下。正如鲁迅所说,凡是翻译,必须兼顾着两面,一当然力求其易解,一则保存着原作的丰姿。片面追求“归化”或者“异化”,造成“洋味”皆失,或者“不知所云”,都是极端的做法。我们认为,正确的做法应该是∶
(1)坚持“和而不同”的原则。“和”是为了不造成译语读者误解和费解;“不同”就是要尽量保持原文有代表性的差异特征。
(2)为了保留原文代表性差异,采用“直译夹注”、“直译加注”的方法。
(3)如果“异化”的译法可能造成译语读者的误解,为了在深层语义或语用意义对等,不妨采用“归化”的处理。
如以下例子:
(1) He was already three score and ten.
说明:《圣经·旧约》中有“three score and ten”的表达方式,用在这里显得庄重、古雅。如果译成“他已经70岁了”虽然在意思上没有出入,但是与原文的文气和文化品位不够吻合。汉语中有一个从“人生七十古来稀”的成语“古稀之年”,不妨用在这里:他已至古稀之年。虽有“归化”之嫌,但不失为好译文。
(2) You’ve got to have faith up your sleeve, otherwise you won’t succeed.
说明:a.完全“异化”的翻译:你必须袖里藏有自信,否则你不会成功。B.完全“归化”的翻译:你必须有锦囊妙计,否则你不会成功。c.“和而不同”的翻译:你必须袖里藏有王牌,否则你不会成功。d.可取的翻译:你必须心中充满自信,否则你不会成功的。
(3) I’ve let the cat out of the bag already, Mr. Corthell, and I might as well tell the whole thing now.
说明:“let the cat out of the bag”是一则成语故事,为多数中国读者不熟悉:从前有人卖猪,袋子里装的却是猫,顾客要求看看袋子里的货物,结果从松开的口袋中溜出一只猫。翻译时很难兼顾喻义和形象。“归化”的做法可能是比较合适的:我已经泄露了秘密,科塞先生,干脆现在就把全部情况都告诉你吧。
(4) Most parents are like dogs; one can kick them in the teeth, and they will come back for more.
译文1:多数父母都有一种舐犊之爱;子女可能报他们以牙眼,而他们则逆来顺受,不予计较。
译文2:做父母的多数都像忠心不二的狗,子女可能顶撞他们,而他们反过头来,给予儿女更多。
译文3:做父母的多数都像忠心耿耿的看家犬,子女可能给他们气受,他们反过来却报以更多。
译文4:将“狗”的意象用“牛”的意象所替代,也有滥用四字成语之嫌。译文2虽然保留了“狗”的意象,但是在译语读者看来,有些生硬。译文3既保留了原文意象,又准确传达了意象蕴含的意思。
思考:
《简爱》中有这样一句话:Well as Solomon said: “Better a dinner of herbs where love is,than a stalled ox and hatred therewith.”以下三种译文中你比较喜欢哪一种?为什么?
李霁野译:所罗门说得好:“有着爱的以草作餐,比带着恨的泰养的肥牛还要强。”
陆殿扬译:所罗门说得好:“同爱人一起吃青草比同仇人一道吃肥牛还要强得多。”
祝庆英译:所罗门说得好:“吃素菜,彼此相爱。强如吃肥牛,彼此相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