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杀人狂”王洪波落网记,凶手恶贯满盈,后来怎样了?

王洪波,1961年10月出生,黑龙江省木兰县人,自幼跟父母到了大西北。从1986年6月至1988年9月,他在河南等地持续作案23起,杀死9人,伤14人,都是女性。

1988年9月15日,“变态杀人狂”王洪波用剪刀结束了自己罪恶的一生。

王洪波,1980年参军,后又在某军事技术学院学习两年,当上了电台台长,不久又成为副连职技术员。原本前程一片大好的他,却走上了犯罪之路。

1986年6月27日凌晨,他在河南洛宁县财政局家属院一名16岁的女学生的纱窗上,划了一道2寸长的口子,被发现后仓皇逃跑;7月12日凌晨,他第二次窜到其家,又将纱窗烧开,持刀的手伸进窗口,将女学生面部刺伤……

1986年7月14日凌晨3时左右,他窜入洛宁县城新城中学,将一名20岁的女学生住室的纱窗烧破,用火钳夹起两块燃烧着的蜂窝煤向床上抛去,女学生和其同床的母亲被烧成重伤。

1986年8月20日凌晨4时左右,洛宁县一高中女学生家,被王洪波烧开纱窗入室,将其腿连刺两刀后逃跑。

1987年1月5日凌晨,王洪波从进入洛宁县政府打字员小玲家中,向小玲头部、面部连划数刀后,仓皇逃走;同年年4月14日,洛宁县外贸局女职工小雷走下长途汽车,回到了县审计局家属院家入睡,却再也没有醒来……

警方经过详细勘察,发现小雷尸体完好,没有强奸迹象,更没有搏斗的痕迹,技术人员将提取的鞋印与前几起流氓滋扰伤害案罪犯踩在玻璃瓶上的脚印进行了对比,认定这是一人所留。

据此,警方制定并施行了以洛宁县为中心,在方圆20里的范围内全面排查,同时设置28个点,配合60多名公安干警和治保干部蹲点守候的方案,但这并能影响王洪波犯罪脚步。

1987年7月25日,王洪波杀伤女营业员小张;同年12月19日,小龚辞也在睡梦中走到了生命尽头,致命的刀口在左腰……

1987年12月24日,一个寒气袭人的凌晨,王洪波跑到离洛宁县城180里的洛阳市肉联厂,从下水管爬上二楼,将26岁的张云及其1岁半的幼子杀死,开胸破肚,极为残忍。

1988年4月9日夜,洛阳14岁的中学生小凤同样一睡不醒;当月10日凌晨2时,城郊李青(女)在睡梦中被杀。

短短几个月内 ,河南洛阳就发生了一系列恶性事件,洛阳警方经过全力调查,最终把嫌疑人目标锁定在王洪波身上。洛阳警方发布了全国通缉令捉拿他。

1988年9月15日,自知罪孽深重的王洪波,在自己身上刺了9刀,就此结束了短暂而罪恶的一生。虽然,王洪波系列变态杀人案还有很多未解之谜,但由于他的死亡,也只能深埋于岁月的长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