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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和刀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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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和刀

我是一个18岁的女生,不是一个好学生。我的小名是风子,是我失散的哥哥何峰的替身。这把刀是我的生日礼物,也是我的吉祥物。我是看着麦克默德的漫画长大的。我渴望告诉别人我是麦克默德的孩子。麦克默德的故事伴随着我,温暖着我,甚至参与了我的青春。现实是我爸爸不够坚强,所以我妈妈跟别人跑了...

花城出版社授权连载,非何大草转载

第一章麦克默德的孩子(1)

如果我告诉你,虽然我是女生,但是我的吉祥物是刀,你不会害怕吗?哦,我看到了你眼中的惊讶和焦虑。是的,女孩子的吉祥物应该挂在脖子上,一串珍珠,一个玉坠,一个十字架,或者一个小人的小照片……但我不是。我的刀藏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这是一把真刀。又冷又重。出鞘时有一股不易察觉的风,还有一种金属的酸味,就像淡淡的花香。换句话说,我喜欢刀,就像一个迷恋花的花痴。其实在我的故事里,总是有花的,只是当花凋谢的时候,刀依然在花丛中静静地闪耀。泡桐树老了,南河枯了,瓦罐庙塌了,可我还是我,刀还是他妈的刀。

我十二岁的时候有了第一把刀,十八岁的时候又有了一把。

两把刀都是生日礼物。

十二岁的刀是土耳其弯刀,十八岁的刀是德国猎刀。至少当陶陶给我一把猎刀时,他说这是真正的德国货。

那天窗外下着雨,窗户上粘着雨珠。雨珠就像电影里俗不可耐的眼泪。陶陶是一头大牛,手里拿着一把刀,像一把蒲扇。刀用红绸子包着,一层又一层。在十八支蜡烛的照射下,它像是双手捧着一滩血。我把那家伙带过去,称了称,我知道那是把好刀。红绸子一层一层解开,刀像婴儿一样躺在里面。它鲜嫩明亮,透明耀眼。弧线那么优雅柔和,但确实是一把好刀。那把刀看起来甚至像一只可怜的小宠物,但它实际上是一把可以看见红色的猎刀。刀刃有一英尺长,它有一个像头发一样细的凹槽。我把它捧在手里,就像捧着一束阳光。刀柄上缠绕着一圈圈的铜丝,金色的铜丝,看起来是那么的温暖,只有我的手才知道,其实是那么的冷。刀柄和刀刃之间有一个弧形挡板,挡板上刻着一个狼头,白森森的,却睁着眼睛睡觉。我吻了吻狼头,用刀把大蛋糕切成了十八颗牙。刀真他妈的锋利。它像清水一样切蛋糕。蛋糕的切面很光滑,像小美女的脸一样光滑。

我一手拖着刀,另一手搂住陶陶的脖子,在他的耳轮上给了他一个大大的吻。陶陶非常高。为了被我亲吻,他必须弯下腰。这就是你说的屈尊?我说,谢谢你,陶陶。

陶陶屈尊微笑,当他笑的时候,他的嘴是歪的。他说,凤子,你要是喜欢凤子就好了。陶陶是我的同学,也是我最喜欢的男孩。我看着他,他看着我,两情相悦。他们两个都不是问题儿童。有什么问题?有问题的人看没问题的人,不都他妈成问题了吗?

第一章麦克默德的孩子(2)

哦,那一天过了多久了?想起来那天雨落在我头上,好像还没干。

是的,我愿意和你谈我的故事,我的两把刀,但是你千万不要那样看我,就像东方时空的主持人,看着一个问题少女,很关心的看着也很难过,想找出什么来开导少年。拜托,拜托,你真的不会这么做,嗯?

我是说,我们可以随便聊聊。就像在茶馆里喝茶,或者在南河的坝上漫步,聊起来很随意,当然很正常。哦,对了,我们谈谈吧,因为我害怕“交心”这个词。谁要是说要和我说话,立马晕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很少说话。我不想开口。我用这个词对吗?哦,错了,那就错了。反正我是说好久没说话了,嘴巴都要臭了。看来我真的应该找个人谈谈了。就像打开下水道的盖子,让它开着。我应该和谁谈?最好是像你这样的人。我从未见过你,也不知道我的过去和未来。我只知道我就是我说过的那堆东西。那一堆东西里有诚实,也有谎言。当诚实比谎言多的时候,就像一个肉很少的包子。虽然不朗朗上口,但耐饿。但是当谎言掩盖了诚实,就像一杯加了冰淇淋的非洲黑咖啡。舔完甜头,就让你慌了。别笑,我对哲学一窍不通。哲学不是我这种人可以谈的,也不是女生可以谈的,对吧?我只是打了个比方。这样先说自己,可能说明我还是正常的。

真的,我再说一遍,我不是问题女生。不要用任何问题来烦我,更不用说让我做任何心理测试。发调查问卷,填表格,比如我多大了,属于什么血型,属于哪个星座,有什么特长,有没有暗恋偶像,有没有失贞等等。,这完全是一种傻子的感觉。当然,我知道我们现在是一个傻瓜的世界,对吗?到处都是傻瓜相机,傻瓜飞机,傻瓜明星,傻瓜少男少女。甚至四十多岁的男女都自称“男生”“女生”,让人很累。整个世界都是傻瓜,但这群傻瓜中只有一个伟大的家伙,那就是阿甘,所谓的最新鲜?阿甘。这是我们亲爱的英语老师宋小豆告诉我们的。她说,Frest?阿甘,不是阿甘。她也是我们的班主任,经常用中文和英文骂我们是真正的傻子,却出不了一个真正的阿甘。她在黑板上随便写了一行英文,我还记得那些外国代码,因为这是她给我们的梦想,阿甘,她说,是阿甘,阿甘现在是天才的别名。她冷冷地说,别怪我骂你们是傻子。我是否梦想成为一名大二学生?每个班都有一个阿甘。

哦,但是我真的不想成为阿甘,或者更出名的阿甘。我不喜欢跑步,打乒乓球,或者钓虾。他的绝活是跑步,但是他跑那么快也没用。他爱的女人比他先死了。我是个傻子,我想做一个正常的傻子。正常的傻子就是傻子。跟天才有什么关系?

第一章麦克默德的孩子(3)

没错,我就是一个普通的傻子,上最普通的中学,每天花很长时间无所事事。幸运的是,我很幸运。期末只有两三门课要补。也就是说,我还没傻到翘课背着书包去三毛街游荡。我说的三毛,是指头上只有三毛的外号,不是你喜欢的长发女人。我没看过她的书,我写的书我也看腻了。以前只喜欢漫画,漫画书,漫画,现在连这些都放在一边了。这方面我没有错。我应该在任何年龄用年龄的方式说话,对吗?前年,我在贵州认识了一个东北姑娘。她满口都是半生不熟的贵州话。我说你在干什么?如果你是东北人,可以说东北话!这次她说的是东北话,也就是赵本山哭的东北话。她说,怎么,你在山上唱什么歌?我突然笑了,笑了个半死,想起了课本上毛主席的话,叫什么山唱什么歌。我说,真他妈有意思。你简直就是演东北口音的毛主席!她笑着说,用贵州话来说,我就是个正常的女娃娃。

哦,听着,我们都是正常的女孩。但是有些家伙就说我不正常,就因为我喜欢的是刀。

哦,我一开始就说了我的吉祥物是一把刀。只是一把刀。但是在一个所谓的正常世界里,女生是不配喜欢刀的吧?但是我真的没有办法。像我这样的傻瓜是吃着漫画书长大的。最怕别人跟我唠叨琴童和画童,还有贝多芬,莫扎特,毕加索。我们不配提他们。都是毁圣。我读的第一本漫画书是一本阿拉伯故事集。为了证明自己的勇气和诚实,勇士麦克默德在自己的脚背上放了一把刀。光溜溜的赤脚贴满了满满一页的图片,连刀柄都冲出了画框,鲜血顺着刀刃往上流,把冰冷的刀弄弯了。我想那把刀也刺穿了我的血管,灼伤了我的全身。从此,我喜欢上了刀。

勇士麦麦得,在沙漠中也被称为麦麦得,骑着单峰骆驼,穿着长长的白袍,抢劫房屋,杀富济贫。显然,他还是个年轻人,但他的眼里充满了旧情。如果我能听到他的声音,我一定是又老又哑了。麦克默德爱说一句话,这个可怜的人!在勇士麦克默德眼里,穷人、富人、朋友和敌人都是穷人。我一点也不喜欢这句话,但不知不觉,我总是把它挂在嘴边。我想,我们都是真他妈的可怜人,可是谁可怜谁呢?

第一章麦克默德的孩子(4)

我是看着麦克默德的漫画长大的。如果你把这些漫画书加起来,可以装满几个大皮箱。然而,他们现在一个也找不到。我是一个和书无关的人。我丢失了我所有的书。这也能解释为什么期末我一半的课本都找不到了。是啊,我只是想,我仍然这样做麦克默德,更不用说教科书,不知道狗屎。

当我上小学的时候,我妈妈打了我一耳光,因为我总是在期末补考。后来我妈就不打我了,因为我比我妈高,高一个头,我高二。那次我妈抬手给我,我一只手抓住她的手。我说,妈妈,别碰我。别碰我。我使劲掰我妈的手腕,我说,妈你真的别碰我!泪水从妈妈的眼眶里流了出来。她说,我没有白养你。你的手真的很强壮...从那以后,我妈就没碰过我。

爸爸从来不打我。即使我的成绩单有一半不及格,他也没有发过一次脾气。我认识的父亲是一个没有脾气的父亲。他看我的时候,总是微笑,外加一点点歉意。爸爸总是给我尽可能多的零花钱,所以我用了一大半买了麦克默德。爸爸知道我喜欢沙漠和麦克默德。我十岁生日的时候,他用草绿色的床单把我包起来。他把我包得那么耐心细致。我从没见过父亲做事这么一丝不苟。床单包裹着我的头,大部分的脸,脖子和身体,最后拖在有落叶的湿地上。湿地上覆盖着青砖和青苔。父亲给我拍了几张照片,其中一张把我的头微微埋起来,让我从被单里露出来的眼睛向上翻了一点,给了我那个年纪难得的冷漠和阴郁。哦,其实我并不阴郁冷漠。至少,当我不打扮成麦克默德的时候,我看起来是多么的热情和外向。

当我拿到照片的时候,我傻傻的想,如果有人问我,你是谁的孩子?我会回答我是麦克默德的孩子!但是从来没有人问过我这个问题,唉,从来没有...我的回答在我的胃里腐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