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小说《盗墓笔记》的豆瓣评分比《鬼吹灯》高?

因为偷笔是网络小说,鬼吹灯往传统文学方向跑了。

网络小说的几大标志,背景设定模糊,人物性格无法自洽,外部环境和人物内心描写缺失。因为对话多,所以能经常写出很多“金句”。可能有些情节写的很好,人物有很多亮点要说。人物的感情设定简单粗暴,几乎无法解释这两个人为什么会有感情,所以只是把事件堆起来。很明显,我能感觉到故事的发展,就是作者在强行推动。这也就是所谓的故事,看似跌宕起伏,实则无法细究。

因为缺少背景和人物,会给读者带来很大的想象空间。比如《偷笔终极》,因为好奇的趋势,会让很多读者自发讨论。因为弟弟的身份背景比较神秘,完全可以发挥想象力出界。这让读者有参与感,更喜欢。这就好比编剧看到三流小说,很高兴自己能演好,但是编剧遇到一流小说就会很头疼,因为世界观和人物太完整太闭环,根本没有发挥的空间。粉丝文化等原著也是如此。

故事虽然是网文的全部,但根本不能代表文学,更不能代表上面提到的背景人物。文学的基础是文字。但轮到偷笔的时候,回答者一般会说我觉得人物好看,然后献金句,否则会找出人物的一个高光时刻,比如小哥让女鬼下跪。但放大背景来设置鬼吹灯般的人物动作细节描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这种文笔不好,很无聊。即使我认为巴辛写了一个很精彩的故事,看惯了网络小说的读者还是会觉得无聊。他们要看的是剧情推进或者冲突,也就是所谓的故事,对这种文学片段根本不感兴趣。

这并不是说鬼吹灯的故事不给力。我觉得鬼的故事很厉害,不然也不会被这么多人追。最难得的是书中主要人物基本自洽,尤其是在人物与时代的融合方面。根本没有这回事。这个角色在任何年代都可以成立,但是盗笔包括了大部分网文,你拿起角色就可以放在任何地方。

但问题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心欣赏这种写作技巧和人物塑造,尤其是习惯阅读网文的读者。他们会认为这种写作方法浪费时间和空间。而且因为作品的高完整性,无法产生二次创作带来的粉丝文化圈的红利,自然让鬼鬼的热度无法和盗笔相比,所以人气不会那么高。

现在的网文是影视剧的培养皿。越看越像写剧本。具有美感、更不用说文学性的小说越来越少了。这让网络文学和通俗文学都越走越远,更不用说传统文学了。这两个已经不能算是同一个文学维度的东西了。从网络小说的角度来说,偷笔确实不错。现在梅丹网文在豆瓣的评分不低,有的比偷笔还高,但不如偷笔。不过鬼吹灯不能算,鬼吹灯的分数至少应该在通俗文学里看到过。相比之下,鬼吹灯的豆瓣评分其实挺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