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一个孕妇吵架了。我该为她的胎怒负责吗?
我觉得他的法律里规定了,两个人打起来让人生气,也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我觉得如果你知道她怀孕了,特殊的人群,有特殊的情况,我觉得你故意和他争论是很愚蠢的。万一他流产了,或者导致早产或者危及生命,我觉得你是有责任的。所以,作为一个人,你不应该和余说话。等他生完孩子,你再跟他理论也不迟。我觉得这个时候只是自讨苦吃。万一有什么危险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我看你就吃不了兜着走了。用我们农村的话来说,你会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我觉得作为一个聪明人,作为一个带伤上车的人,你不应该去招惹这些特殊的人。比如孕妇,一些特别老的人,或者有其他特殊心脏病的人,我觉得你还是少去招惹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