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游属哪个部门管理
一、责成县交警、运管、规费征稽等部门负责落实县城以外的“慢慢游”落户管理。
二、县城以外“慢慢游”(含县城从事货运的“慢慢游”)必须到县交警、运管、规费征稽等单位办好落户准运等一应手续方可营运,否则将依规予以查处。
三、县交警、运管、规费征稽等单位在办理手续时依法收取有关费用,可适当考虑“慢慢游”车主的承受能力。
四、禁止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慢慢游”从事客运。已取得营运权的“慢慢游”只能在有关建制镇的城镇规划区内营运,不得从事定线客运;在当地乡镇取缔“慢慢游”时,必须无条件停止营运。
五、各建制镇城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合理控制辖区内“慢慢游”的数量,切实加强管理。“慢慢游”车主申办落户和准运手续前,须经当地城管中队和镇人民政府签署同意办理的意见,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