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哪个朝代开始父女不发生性关系?

近亲性交的禁忌自史前时代就已存在。所以具体时间很难考证。在古代,只有交往的形式是不被社会认可的:男性与女性长辈的性交称为“交往”(如儿子娶父亲的小老婆为妻),男性与女性后代的性交称为“交往”(如父亲娶儿子的老婆为妻),与旁系亲属的性交称为“交往”。其中,“英”与“宝”属于法定的血亲婚姻;而“交往”不仅指与异性家庭成员的性交,也可能是与家庭青少年的性交,如“逗孩子”、“男宠”;或者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夫妻互相交换性伴侣(换妻),称为“交往”。

但准确来说,在现行法律中,如果双方同意,这种性行为并不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