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聊斋志异》
李政的到来让我吃惊,也让我非常高兴。虽然他是一个沉默寡言的人,但他也是一个有着奇怪经历的人。他从我的手腕上取下了穆宗植入的眼睛。
“使用镜妖需要耗费大量的能量,不适合拥有这样系统的人。让它在你的眼睛里睡一会儿。”李政建议的,我同意了。
当我问他这些天去了哪里时,他低下了头,什么也没说。他花了很长时间才醒悟过来。
“我尽了最后的责任,完成了他最后的心愿。”他的脸上有一种罕见的悲伤,但只是一瞬间,然后还是冷若冰霜。
“我四处寻找恢复我原来身体的方法。不像你的好朋友,我绝对不会插手与自己无关的事情。不过,这次我破例了。
在我非常熟悉的那个城市,也有奇怪的案件,与其说是案件,不如说是神秘失踪。
失踪人员多为青少年,其中不少是黑帮分子。由于处于边缘地位,他们很少得到人们的关注,所以直到失踪人数开始逐渐增多,他们才引起警方的注意。
是一个孩子让这件事看起来很血腥。
孩子喜欢疯跑,从头到脚都散发着大人没有的好奇心,而这种好奇心往往是灾难的根源。
第一个受害者是在一个废弃工厂的厕所里被发现的。不,与其说是身体,不如说是身体的一部分。
孩子们喜欢玩他们捡到的东西,或者把它带回家。如果只是抓一些奇怪的虫子或者小物件,父母自然不会注意。
但是如果你的孩子把一块皮革带回家,你会怎么做?
起初,孩子的父母以为只是一块脏皮,但仔细一看,却是一块人皮。"
“哦?他们怎么能判断那是人皮呢?”我好奇地问。
“你说猪皮还是牛皮会纹身?”李一问正反,我无言以对。
“这张皮自然就交给了警察。一个细心的警察想起了最近发生的一系列失踪事件,于是他取了人皮进行测试。结果,这块皮肤就是失踪的男人之一。根据皮肤的外观,应该是从后腰到背部的一块皮肤。
就这样,失踪案变成了他杀案。当然,这也引起了我的兴趣。我通过控制尸虫的外观变形,非常轻松地获得了可怜的受害者的信息。
他的绰号是臭虫,他的大名是李冲。他十七岁了。初中毕业后,他没有读书。他混迹于一群混混之中,父母都去外地打工了。Bug是他年近七旬的奶奶带大的。我去过他家——贫民窟里的一栋低层私宅。老人还不知道他的孙子出事了。她只是感叹孩子们经常在外面,很少来这里住。每次来都只是拿钱或者匆匆吃完饭就走了。
小虫的失踪好像没有被他的亲戚发现,我只好去找他的朋友。
报案人是一个叫May的女孩,在一家餐馆工作。Bug和他的一帮朋友经常光顾这家普通的小餐馆,于是和May混熟了,May也可以说是Bug的女朋友。
来到这家餐厅,经过别人指点,认识了梅。
我看到她正被一个又矮又胖的男人纠缠着,他喝得满脸通红。这种路边餐馆招待过往司机,当然也有不少借酒闹事的。我不禁很感兴趣,想看看这个女孩会如何处理这件事。
梅个子不高,但是身材很匀称。虽然是冬天,但紧紧裹在她腿上的黑色尼龙裤子勾勒出非常修长却饱满的双腿。同样的红色制服很适合她。她并不漂亮,也没有气质,但她微微上翘的薄嘴唇和一双小巧却犀利的眼睛无疑是野性的。也许有些男人喜欢这种语气。
我有预感袭击她的那个人不会占任何便宜。
果然,那只毛茸茸的胖手刚伸到阿*面前,突然就像针一样缩了回去,嘎嘎作响。
原来,那个泼辣的女孩居然拿起旁边的水壶,倒在了男人的腿上。小餐馆突然爆炸了。
很快,梅的脸上就有了五个指纹。我马上走过去,拿出一张证明。对于能改变容貌的我来说,做一个能被迷惑的警官证简直是小菜一碟。
胖子和同伴立刻软了,付了钱走了,而梅肿着脸看着我流泪。
五分钟后,梅被解雇了。她出门,别人都奇怪地看着她,小声议论她怎么突然变成了一个平日里随便开玩笑的不同的人。
我追了出去,试图阻止她。结果她就像一只愤怒的母狮一样睁大眼睛冲我吼。
警察很厉害?你和那些流氓有什么区别?以为救了我妈还想和我睡觉?滚出去!说着,她喘息着,好像她需要一个头,吐出一团团白雾。
我没有生气,而是带她去了附近的一家粥店,给她叫了米粥,说明了来意。
虫子不会死。他答应和我结婚。梅没有去喝粥,而是突然低下头,边哭边说。后来她痛哭失声,我只好等她稍微平静下来。
半个小时后,我揉揉眼睛,断断续续地告诉我,她已经有近两个月没有见到李冲了,李冲已经答应和梅一起去旅游了。马上没有消息,梅无奈,两个星期前报警。
你必须帮我找到他。我,我离不开他,我也不怕什么苦日子。我有他的孩子。女孩突然变了一个人,用恳求的眼神看着我,我没有告诉她发现李重皮的事,只是安慰了她几句,又询问了其他几个和李冲关系密切的人的信息。
当我拿到李冲其他朋友的名单时,我发现上面两个名字也在失踪名单上。看来这两个人大概是不多了。
这三个人同时失踪,另外两个人的亲友告诉我,好像也是他们三个集体去了某个地方,再也没有他们的消息。
线索就这样断了,我真的无法知道李冲等人做了什么,被剥了皮。
于是我只好去了那个孩子第一次发现人皮的地方。
我说过了,这是一个废弃的工厂,准确的说是一个阀门厂。工厂已经破产很久了,一直闲置在那里。因为杂草丛生,到处都是生锈的铁渣,很适合一些混混在这里聚会。
看来李冲终于出现在这里了,不过工厂也就几十亩大小,更何况我对这里也不太熟悉。
在厕所附近发现了李冲的皮肤。我开始模拟当时的情况。也许三个人在这里互相吹嘘,李冲因为急事在去厕所的路上被杀了。
但为什么只留下了皮肤?尸体去哪了?我放出控尸虫,分散四处寻找尸体,除了在地上发现一些血迹外,没有任何线索,显然是李冲的。
所以我只有李冲留下的唯一一块皮肤。
不容易弄到皮。它留在了证据室,所以我必须找到那个人。我有一些回忆严的想象。现在我已经检查了一半,我想不惜任何代价知道真相。
他对我的到来一点也不惊讶,似乎早有准备。他比以前老多了。难怪他会在几年后退休。
你是来杀我的吗?他微笑着拿起一杯茶,但他的手在颤抖。我为他感到难过。
我告诉他我之前的一切都忘了,他只是来拿证据的。他有点失望,但还是很开心。
我很想破这个案子,但我只能把那块皮借给你一天,因为省专案组明天就要来了,一个领导的儿子神秘失踪了。在他离开之前,他说他已经来到了我们的城市。他轻声解释,我不想和他多说话,只是想尽快拿到皮。
依靠他的地位,我轻而易举地击败了李冲留下的皮肤。
我开始仔细观察,却失望了。只是很普通的人类皮肤,开始变质,呈现深紫色,上面的花纹看不清楚。
但是,我让控尸虫吃了腐烂的部分,我还是看到了纹身。
这让我很奇怪,因为纹身有很多种。第一个是毛利人传下来的。用鲨鱼牙和动物骨刺扎起来,蘸上墨水,用小锤子敲进皮肤里。第二种是把几根针扎在一起绑在一根木棍上,然后人工刺入皮肤。第三种是用电机把针打入皮肤,现在大多是最后一种。李冲的纹身很奇怪,他不想让它有纹理。反而长得像个胎记,纹身图案也很奇怪。它看起来像动物的一部分,又像是马的腿。也许,李冲纹了一匹马。
但是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没有多大价值。然而,我很快从梅那里了解到,李冲和他的合伙人都喜欢纹身,并一度想学习这门手艺,开一家自己的纹身店。
但是这个城市大大小小有几十家纹身店,我只好一家一家的问,终于知道最近有一家开了不到一年的小店,李冲当年也是在那家店提出纹身的。
这是一家普通的纹身店,类似于管状的连接室。第一个房间是主人住的地方,纹身室在里面。
不要小看纹身。无疑是个小手术。如果随便做,很容易皮肤感染。大多数纹身店对自己的设备要求非常严格。更有甚者,这家位于市中心的商店堆满了不锈钢手术器械,比如一次性手套和针头。
老板是一个瘦长的中年人,脸上带着微笑。他穿着时尚,戴着红色头巾和黑色太阳镜。但是我看着他的笑脸就很不舒服,因为他脸上两边的肌肉好像都堆着东西。
他以为我是来纹身的。当我向他提到李冲和他的朋友是否来这里纹身时,老板的笑容还在,但他的眼睛有点不同。
他们有纹身,但很快就离开了。我想告诉他们保持干燥一周,然后过来擦洗,但没有任何痕迹。老板眯着眼睛说。
我也没多问,就干脆让他给我纹身。老板一愣,马上答应了。
他戴上手套,拿出针,温水,肾上腺素给我止血,到了要开始的时候,问我要纹什么图案。
“让我们和李冲一起吃吧。”我告诉他,没有抬头。
好吧。老板低声回答,开始纹身。
我一点也不觉得疼。虽然我的身体和普通人没什么区别,没有触觉,但是我注意到他纹身用的颜料有点奇怪。
一般纹身颜料都是用酒精浸泡过的液体植物颜料。因为植物色素是从天然植物中提取的,所以渗透到皮肤里就不太容易感染。但他从里屋的一个深色瓶子里拿走了颜料。
我问他的时候,老板很随意的告诉我这是他们家经营的色料,很安全鲜艳,不容易掉色,还开玩笑的说如果真的不放心,可以当场给自己用。
纹身完成后,我看了看。果然不出我所料,只是一匹马,后腰的位置也是同一条马腿。我付了钱就出去了。老板还在微笑着弯腰说再见。
我把皮还给他,自己一个人回了酒店。
洗澡的时候看着镜子里的纹身,热气慢慢散去。镜子里的马图案没有什么异常,我失望地转过身来。
但就在那一瞬间,我觉得不对劲,因为我觉得控制尸虫有点奇怪——它居然没有我的命令就出现在我的脚边。
当我再转头看背上的纹身时,它真的变了。原本固定的格局其实开始移动,在白雾包围的狭小浴室里,马的外形开始剧烈变形。
马的身体开始膨胀成牛的形状,马头从威严潇洒变得狰狞,最后形成了一个熟悉的脸洞。
那是李冲的脸。是的,虽然很模糊,但是这几天看到的这张脸,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李冲的脸,牛的身体和马的腿,一个怪物家伙居然纹在我的背上。
更让我不解的是,这个东西开始随着我的背部慢慢蠕动起来。李冲张大嘴巴,两只眼睛从镜子里盯着我。他的嘴开始慢慢靠近我的脖子。
虽然没感觉到痛,但我从镜子里看到有个花纹扁平的东西在咬我的脖子,我的肌肉开始剧烈收缩。我觉得自己好像被绳子勒死了,呼吸困难。
但是李冲仍然坚持它。我打不过一个图案,而且是我自己身上的图案。那时候我一点概念都没有。控尸虫就在我脚边,我却无法命令它吃掉我自己。
当时我想到了五月,就喊了一声。
虫子,你没见过阿美吗?李冲的头似乎很困惑,但他仍然咬它,所以我不得不再次喊。
她一直在等你,而且她有了你的孩子!李冲的眼睛开始缩小,咬我后脖子的力气更小了。
我让控尸虫撕掉了背上有李冲头像纹身的皮肤,但它很快就恢复了。
李冲在皮肤上看着我,张开嘴,但很快闭上了眼睛。整个团块开始迅速变黑,就像一幅浸湿的国画,模糊成一团黑色,然后从皮肤上脱落,化为乌有。
我还是有点害怕。如果我是我自己的身体,我可能会步李冲的后尘,我开始后悔自己随意给老板纹身的鲁莽行为。
而这个长着牛脸和马蹄铁的怪物,我也知道是什么。接下来,我又要去老板的纹身店了。
那天晚上我赶到了那里。我以为老板已经走了,没想到他坐在里面笑着看着我,好像在等我。
我没有看错人。普通方法对付不了你。他又站了起来,完全没有了先前的谦逊。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想着从哪里给他致命一击,因为显然他很了解我,而我对他一无所知。
老板解开头巾,摘下墨镜。
他没有头发,但这不是主要的。关键是他眼睛上方的额头皮肤颜色和眼睛下方明显不一样,好像是一个人从眼睛上切下来的,随意和另一个人组合在一起。
不要想着怎么打倒我。我非常了解你。你控制的虫子不能对活人造成直接伤害。老板笑着说,但那笑容让我心里一凉。
但是别担心,我不能杀你。我本来想在离开这里之前收集更多的材料,但是既然你来了,我得赶紧走了。我可以告诉你,我是通过纹在他们背上的纹身吃掉他们的身体的,这些新鲜的血肉是我珍贵的素材。至于怎么办,暂时还是个秘密。老板把左手食指放到嘴边,好像在说蚂蚁而不是人命。
但我保持沉默,只想着怎么拖住他,报警。
老板摇摇头。想都别想呼救,除非你希望这里死更多的人。真的,你一点也不像那个孩子。如果纪家的孩子在这里,他们一定会问我为什么杀了那么多人,为什么这么残忍,我死也要留下来。老板还是用挑衅的眼神看着我。我很惊讶他竟然知道计燕,但我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
我哼了一声。的确,知道真相远比抓住凶手重要。这的确是我和计燕的不同之处。
嗯,我好像说多了。我会把这里的烂摊子留给你。‘可惜人皮这么好的艺术品’老板哼着曲子从我身边走过,我没有办法,因为我知道我留不住他。
店的后面,像一个血淋淋的屠宰场,失踪人员的尸体都找到了,但基本都是分开的,像是被吃掉了。我不知道老板为什么要收集这么多尸体,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把受害者的血囚禁起来,掺上颜料,刺向下一个人的皮肤。
像老虎一样,最后死的人突然变成了吃人的恶鬼。李冲被他背上的纹身吃掉了,所以只剩下部分纹身的皮肤。把箱子里的东西告诉了那个人,他很高兴。是帮了他一个忙,那就来了解一下最后一段感情吧。只可惜五月,我不得不告诉他,李冲和他的朋友们都去外地做生意了,希望时间能逐渐让她接受未来残酷的事实。”李政站起来,好像要离开。
“那么,那种长得像牛腿的怪物是什么?”我不禁要问。
“余娅,一个爱吃人的怪物,我不知道老板怎么称呼它。算了,你不懂。我先来。如果你需要什么,打这个电话给我。”李在日历上写下一组数字,匆匆离开了。
无聊之余打开电脑,发现了这样一条新闻,“李队长破获系列连环杀人案,多名被害青年鬼魂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