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常说三妻四妾, 三妻是哪“三妻”四妾又是哪“四妾”呢?
据近代社会学家所研究:人类男女之间,本来是没有什么禁例的。其后社会渐有组织,依年龄的长幼,分别辈行。当此之时,同辈行之男女,可以为婚,异辈行则否。更进,乃于亲族之间,加以限制。最初是施诸同母的兄弟姊妹的。后来渐次扩充至凡同母系的兄弟姊妹,都不准为婚,就成所谓氏族了。
此时异氏族之间,男女仍是成群的,此一群之男,人人可为彼一群之女之夫;彼一群之女,人人可为此一群之男之妻;绝无所谓个别的夫妇。其后禁例愈繁,不许相婚之人愈多。于是一个男子,有一个正妻;一个女子,有一个正夫。然除此之外,尚非不许与其他的男女发生关系。而夫妻亦不必同居;其关系尚极疏松。更进,则夫妻必须同居,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关系更为永久,遂渐成后世的家庭了。
三妻四妾指"妻妾众多",如《庄子》记载:"灵公有妻三人,同滥而浴"。在人类学的概念上,一夫一妻制并不包含一般所谓"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两者其实是分属不同范畴的语言,前者的"一妻"仅指女性配偶的惟一性,而一般所谓"一夫一妻多妾制"属于人类学概念上的"一夫多妻制"。
那么,三妻四妾具体是指什么呢?
三妻四妾?最早来源于明朝小说《金瓶梅》,?至如三妻四妾,买笑追欢的,又当别论?。在清朝李渔创作的戏剧《风筝误》中也提及此词。自此,三妻四妾一词开始为人熟知并使用。由此可见,三妻四妾一说是明清时期后起的,并非古来就有的说法。至于三妻与四妾的具体所指却并不明晰。
三妻包括嫡妻、偏妻、下妻,但是偏妻与下妻却徒有?妻?之虚名。
按照中国古代的婚姻制度,一般是一夫一妻多妾。所谓的嫡妻,乃是男子明媒正娶的首任妻子,也可称为正妻。嫡妻地位最高,一般只有一位。只有在同宗兄弟绝嗣,兄弟中有人将自己独子过继给他时,独子可以娶两位嫡妻,以求延续双方香火。至于偏妻与下妻,虽然有?妻?之称,实则为妾。在民间的俗语中,偏妻也被称为下堂妾。 而清代俞正燮的《癸巳类稿》中直言下妻曰妾。
至于四妾的说法更是众说纷纭,流传最广的乃是陪嫁丫鬟一说。
在春秋战国时期,主人出嫁时,一般会有贴身侍女或是宗族姐妹随嫁。这些随嫁的女人便被称为媵妾。直到封建社会后期,这种陪嫁的习俗仍然存在。男人娶三妻时,会将三妻的陪嫁丫鬟纳为妾,还有一妾则是父母所赐。这种说法看似合情合理,其实也有可疑之处。贴身丫鬟未必会被纳妾,而且男人的妾室也未必止于四人。
三妻四妾一说更像是一种虚指,中国古人以数字表虚指的用法由来已久。
在成语中,以少数虚指多数的用法不计其数。除此之外,由于古人喜阳,指阳的奇数被用的次数更多。比如在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中就有九牛一毛的用法,其中的九也只是表示数量多而已。在诗词中,用数字虚指的用法也不少,比如后宫佳丽三千人。由此来看,三妻四妾是虚指用法的说法更为准确。
当然,并非所有的古人都能?三妻四妾?,大部分庶人终生只能得一妻。
在汉朝时,有特殊成就者才能得备八妾,普通官员只能有妻妾三个,庶人只能不得纳妾。等到元朝时,庶人才得以纳妾,而且还只能是在年满四十还无后的情况下。如果随意纳妾,便会被笞打四十皮鞭。在这种情况下,权贵人家所纳娶的妻妾多半不止三妻四妾,而平民百姓多半只有一位妻子。三妻四妾一说只不过是指权贵之家妻妾成群的状况。
三妻四妾作为传统社会的一种现象,它也体现了古代对于秩序的推崇。前朝的君君臣臣与后室的妻妾次序其实是一脉相承的,他们都是古人对等级推崇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