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户车过户到个人手续
1.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原件。
2.车辆行驶证原件(必须有有效的年检)。
3.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4. 车辆副表。
5. 车船使用税凭证。
6.买家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
办理正常过户手续先到车辆所在地的旧车交易市场审核相关车辆,确定该车为正常合法的车辆。在交易市场缴纳交易费并拿到交易发票。办理行驶证变更带着交易发票和买卖双方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车辆所属车管所变更车辆行驶证。完税证明变更带着过完户的相关手续到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变更完税证明。保险变更在车辆对应的保险公司变更车辆投保人。若无保险变更通知单,出了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到车管所领取车辆过户申请表,协议书。填写过户申请表、协议书,单位车辆:需盖公章,买卖双方证明,新车主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小客车要有定编证复印件。清理机动车违章记录,保证交易车辆在年审有效期内。凭填写好的过户申请表,协议书、有关复印件、车辆行驶证正本到旧机动车交易点领取鉴定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