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小说集

那粉色带给了谁的回忆?

作者:李

第一章人生若如初见。

4月的应城,是木棉最好的季节。街道两旁高大斑驳的树上,开着一簇簇橙黄色或橙红色的花。枝繁叶茂的枝桠尽力伸向浅蓝色的天空。鸽子扑扇着飞过,有些情绪,如泉水般,在秦浙心中怦怦直跳。他回来参加婚礼。

他对应城的记忆还是十年前。那是一条弥漫着晨雾的小巷,一条挂着青石板的街道,一盏昏黄的路灯,一个可以作为空地的足球场,夜晚热闹的夜市和大排档,音响店里隆隆的音乐,广场上老人打着太极,孩子摇摇晃晃。只有当他回到这里时,他才觉得自己真的年轻了。那些记忆像青鸟一样盘旋在他的脑海里,然后静静地停在这里看着他。

10年前,他还只是个少年,身材修长清瘦,穿着白衬衫,肩胛骨轮廓清晰,一张稚气而略带羞涩的脸。十年过去了,他的骨架变得更加成熟挺拔,眉眼间透着一种内敛沉稳的气质,举手投足都有一种格调的味道。当然,十年后,他已经成为金融界的新贵。成功的投资、并购数家大型企业和不良资产重组,让他年纪轻轻就成为了业内奇迹。他是中国最年轻的职业经理人之一,也是实力雄厚的金融财团宏图集团的核心人物。

秦哲下飞机看到的第一个人是沈思。她是应城市一套《财经人物》栏目的制作人。在此之前,她知道秦哲是应城人,就一直想为他做一个特别的节目。他不常在媒体面前接受采访,目前正在做ST公司的一个重组项目,各方面都是敏感期,不适合接受采访。但不想轻易错过这个机会,于是她向秦、浙一带的人打听了他的行程,一大早就去机场接他。

之前看过一些关于秦和浙江的资料,心里已经有了很深的感触。如果我把他放在娱乐圈,我不会输给以貌取人的男艺人,更何况他的智力更胜一筹。她也毕业于应城市一中。那时候,她已经在学校的历史年鉴上知道了他。她曾经得过好几个奖,但具体细节记不清了。她只是看着他当时年轻而充满活力的脸,觉得自己就像当时女孩们都喜欢的偶像,柏原崇。

在她记忆中,他有一张英俊的脸,穿着挺拔的藏青色衬衫和灰色裤子,袖口微微卷起,胳膊上挎着一件外套和一个皮箱,在汹涌的人群中很显眼。她的心莫名其妙地跳了一下,然后径直走到前面,唐突地自我介绍了一下,然后递上了自己的名片。他手指夹着名片冷冷地瞥了一眼,礼貌地说:“对不起,这次我不接受采访了。”

“我们先不谈面试。我们准备了车,送你回家,还是去酒店?”沈丝恳切地说。这样见面有点尴尬。她没想到他的态度如此坚定。反正她已经来了。即使她拒绝了,也要有礼貌。另外,她也不讨厌。

秦和浙江仍然收起名片,四处张望。他们都很高兴再次见面,也有些暗暗失落。虽然他知道没有人会来接他,但他没有告诉侯他会回来,只说他拿不准。侯对着电话大喊:“妈的!你怎么敢不来参加我的婚礼仔细听着,秦哲。我不管你现在有多能干,也不管你的时间有多宝贵。你一定要回来!否则...你死定了!”然后他什么也没说就挂了电话。他合上手机的时候,愣了好久。秘书怀疑地问他,有什么好消息?他默默地看着他。秘书说:“你在笑。”

哦,是的。很久没有人对他大喊大叫了。他真的很高兴听到侯的声音。他居然想问他他的新娘是谁,还有呢?一个名字几乎是脱口而出,就像他胸前的朱砂,十年来不曾抹去,又或者是一根刺扎在他的心口,微微刺痛,又或者她是他的一个梦,让他在午夜梦醒时无法控制的失落。就像时空黑洞,他不停地往下掉,往下掉,却永远哭不出来。

那些过往,那些青春的日子,因为他们,让他觉得有意义。十年,他们散落在世界各地,有崇高的文字,有理想的梦想,有目标...好像十七岁的他们还在操场上,一边听广播体操一边懒洋洋地伸懒腰,或者下午逃课。为了看一场球赛,他们把书包挂在脖子上,整齐地翻过围栏,还有学校的双杠上,看谁倒挂的时间最长...永远不会重复的青春,就是因为它。

“钦宗?”沈丝惊讶地看着他失神的眼睛。在机场明亮的灯光下,他的眼睛模糊不清。她知道他在想什么,但她看到他恢复正常了一会儿,只是说,“酒店会有车接,好吧,我们先这样做。”

他不理她,转身大步走了。她有点急着想追上他,似乎他比想象中更难接近。秦哲站在机场出口,拿出手机给酒店打电话:“我是秦哲,我现在在机场...良好的...如果我还在路上,我自己打车...没关系。”

沈娟暗暗高兴,知道接他的车还没到,就适时地说:“既然我们的车都到齐了,请你帮个忙,坐下吧...我毕业于应城一中,崔文秀教你历史。她也是我的老师...你应该考虑面试,我也不会强迫别人做……”

她接近了,但不确定崔文秀有没有教过他。就因为她是应城一中的老教师,就说了出来。他犹豫了一下,看着她紧张的脸,最后笑着说:“你到蜀都宾馆会经过应城一中吗?”

她终于松了一口气,不明白为什么见到他会有点紧张。司机在前面,她和他一起坐在后面。她向朋友借了一辆奔驰,在台湾开雅阁车都不好意思。

“你多久没回来了?”沈娟停顿了一下,说:“这只是闲聊,不是采访。”

他的眼睛总是在窗外,木棉植物从他身边滑过。那些街景,灯光,阴影一片混乱地出现,他觉得应接不暇:“人民商场怎么搬到这里了……”

她侧着头看了一眼:“这是人民商场武侯店。以前的人民商场还在人民广场,已经装修过了...你以前住在哪里?”

“洛河区。”

“老城区也变了很多。我在锦绣街,靠近一中。现在我已经建立了一些新的广场。变化真的够大的。你应该经常回来。”

“我已经十年没回去了。”他终于回答了她的第一个问题,有些自言自语道:“都十年了。这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似乎和以前一样。蓝天体育场还在。那时,我们来这里看足球比赛...那是西环路,对吗?都是六车道。以前只是一条巷子……”

他的叙述中有一种感觉。她笑着说:“这里应该有很多难忘的回忆吧!”

“是的。”他只回答了一个字。但是,我感觉我的鼻子闻起来很酸。小时候的作文题目总是让人难以忘怀。他不记得他写了什么。也许那些不是难忘的。真正难忘的是,十年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那些老面孔。旧时光仿佛像一本书,就在眼前。

“你会唱‘粉红色的回忆’吗?”秦哲头也不回地问道。

她犹豫了一会儿,点点头说,“是的。我认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人会...想听吗?我唱得不太好。”她等了一会儿,见他没有回答,便自言自语地哼道:“夏夏悄悄走了,留下了一点小秘密……”

她没有注意到,他的手微微蜷缩,眼睛微微晶莹。

如果有什么,就会复兴。。.....。..

第二章是茂盛的生命,有一个噪音。

侯最先听的是《粉红记忆》。他有一个随身听,本来是买来听英语磁带的。结果他一天到晚听歌,把耳塞塞到袖子里,把耳机藏在手心里,自习课的时候拿在桌子上贴在耳朵上听歌。坐在墨元面前,转头和他说话。他总是突然大声回答。在空荡荡的教室里,就像打碎了一个玻璃杯。大家都诧异地盯着他,然后从头吵起来。

那时候学校晚自习的时候,时不时会停电,大家就在抽屉里放了几根蜡烛。停电的时候,每张桌子前都会点上蜡烛,教室里会有一种莫名的热闹。大家都在窃窃私语,甚至有人扯着头发在蜡烛上烧,会让一些烧焦的味道弥漫在教室里。墨远在写信,侯在听音乐,秦浙的同桌在和身后的人聊着昨晚的电视剧。他皱着眉头,问侯借随身听,以抑制同桌喋喋不休的声音。

是一个甜美的声音,唱着“夏天的夏天悄悄过去,留下一个小小的秘密,压在心底不能告诉你,晚风吹暖了我的心我又想起了你,多么甜蜜你怎么能忘记……”他按下了快进键,心里想着贾冉怎么会听这样的歌。但我并不知道。后来他其实越来越喜欢这首歌了。有时候在街边的音响店里听到,会忍不住停下来。有时当他看到有人在电视上唱歌,他会静静地听着...多年后,他最常听的就是这首歌,包括韩宝仪版、邓丽君版、英文版和各种节奏版...

晚上下课铃一响,大家就从教室鱼贯而出。秦和浙江做完最后一道物理题才开始收拾。侯已经喊了一声,“快点!像个老太太!”莫源先走出教室,在走廊等他们。他蹲在铁栏杆上,向后靠着。过了一会儿,侯就会过来拍拍他的头:“走吧。”

到了自行车停放点,侯看到顾洛取车,满脸笑容地走上前去:“把你的英语试卷答案给我。”

她没好气地说,“你不会问秦哲要吗?他就是标准答案!”

“可我就是想看看你的!”侯嬉皮笑脸地说道。

“不行!”古洛摇了摇自行车的笼头,示意他让开。他并不恼火,于是转身让她过去。当她想骑自行车时,她发现自己不能动了。她生气地回头,上气不接下气。侯居然拉着她后座杠,还玩赖赖:“借我!”

古洛的脸气红了。他坐在自行车上,用脚停了下来。他生气地从书包里拿出纸递给他:“你再敢在上面乱涂乱画,我就再也不借给你了!”

“是的!”当他借纸的时候,侯贾冉松手了。此时,秦哲和墨元已经在不远处等着他了。

他举起纸,然后在两个好朋友惊讶的表情中把它撕了下来。

“你为什么撕她的纸?”莫源问。

“她一定很生气...谁让她考试的时候不给我抄答案的?还是同桌!对了,你不能背叛我。明天她说她把试卷借给我了,谁也不能承认!”侯贾冉把撕碎的纸塞进书包,推着自行车走了。他总是忘记带锁,所以总是用墨元或者秦哲的U型锁锁,也省去了他上锁开锁的麻烦。

“走吧!”秦哲转身说了句,上了自行车,朝前面骑去。

莫元并排追上了他,然后是侯。已经晚上九点了,骑车出校门街上没有行人,可以并排坐在路上边骑边聊。

“你听说了吗?三年级二班的一个男孩被送进了北京大学...太酷了!如果我知道这些,我会玩整个高中...秦哲,我觉得你绝对可以被调走!”侯带着由衷的羡慕说。他们在秦浙长大,从小就是最优秀最聪明的。他们的成绩在小学、初中、高中都名列前茅,初中更是全区第一。他们上了高中后,成绩都在前三名以内。让人气愤的是,他还有时间学画画和手风琴,成绩一点也不受影响。一想到他我就有罪恶感。因为秦哲这个优秀的朋友,他的父母总是在他面前唠叨“多向秦哲学习”“做他的父母一定很骄傲。为什么生了这么个不懂事的男孩?”“秦哲这次得分多少?你的分数是多少?”莫源的成绩也不错,但进入高二后成绩有所下滑。侯贾冉知道他现在正忙着写信。

有一段时间,班里流行笔友,侯还给《青年》杂志写了一封朋友信,留言说:我长得不丑,还很温柔。

他收到了一封软信,起初他兴致勃勃地回了几封。很多都是女生的信,他选了几封文采还不错的信。后来其中一个女生发了一张和信的照片,他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我觉得交笔友是浪费时间和感情。半年后,有人来信,他直接扔进抽屉,再也不回。没想到莫元看了几封信,看到了一个写信的姑娘,字写得漂亮,字写得有趣。“在缤纷梦幻的季节里,我只希望带着无忧无虑的云彩进入初夏。”“在盛开的季节里,我们不仅有稚气,还有许多思念,就像那些省略号,给了我们一份不为人知的青春。”莫源分析说,她是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有一颗敏锐的心和一双观察的眼睛。

后说她可能抄袭了席慕蓉的诗来骗人。秦和浙江也看了落款为的姑娘写的信,黑色的钢笔字,女婿的笔迹,都是淡雅碎花的信纸,带着一种少女的细腻心思。姜小青也在应城市,是另一所中学的学生,也是一名高二学生。莫源说可以打听一下,如果漂亮就继续交流。如果不美,他早就断了联系。

莫源说,这件事不要管了。他和她不是他们想的那样,只是朋友,很容易聊得来。后贾冉怀疑地看着他说:“你的信太频繁了。”同一个城市的信,三天就能到了,但几乎每隔一两天就能收到对方的信,说明还没收到这封信,就开始写下一封了。莫源收到信的时候,总是用刀把信沿着边线切开。读完之后,他把它们一个一个地按顺序放好。两人之间有些暧昧,但每个回复的署名都是“朋友:”很正式。

在路上聊了一会儿,莫元先拐到了另一条路上。秦和又同路去了浙江后,也到家了。秦浙之家最远。以前他们三个都住在铁路局家属大院。先是的父亲侯辞职下海成为个体户。赚到钱后,他们家买了新房,搬出了大院。在侯的威胁和利诱下,他的父母在离铁路局不远的地方买了一套房子,但侯不想和他的两个好朋友分开。他搬出去后不久,莫元也搬了,是他母亲单位的集资房。因为离一中比较近,他就搬过去了。

大一的时候,莫源和他们是一个班的。高二文理之后,莫源来到了他们的理科班。三个人一起上学,一起放学,一起玩,没有认同感。不过秦浙还是会想起之前都在院子里时的场景。如果他们对着这个阳台喊,另外两个就会立刻出现在自己的阳台上。

三月乍暖还寒,晚上风有点冷。秦哲缩了缩脖子。当他经过回家的路口时,他没有转弯。他向前骑了几步,来到一座楼下。这是一座苏联风格的小楼,大部分墙壁都爬满了爬山虎。粗壮的藤蔓,一些新长出的嫩叶,很新鲜的绿色,有些油油的感觉。二楼的窗户亮着暖黄色的灯。秦和浙江坐在自行车上,脚支着地站着。当他们的头抬起来的时候,他们会感觉到一些像落花一样的温柔。

最近,他已经习惯了。他晚自习结束后来到这栋楼楼下站了一会儿,就一会儿。初春明亮而寒冷的月光使他的影子更加纤细。这是他的秘密,他甚至没有告诉他的两个最好的朋友。

在他们眼里,他和往常一样,就像十七岁之前的那些日子,和他们一起欢笑,一起战斗,一起拼搏,一起追逐。但他知道,他的十七岁是不同的。就像一颗破土而出的种子,静静地生长在我的心里。

有时候,一个女孩会出现在窗口。他会立刻躲在附近的邮箱后面,然后偷偷看她一眼。她只是来关窗几秒钟。那时,他会听到自己的血管发出突突声。

我第一次见到她是在寒假期间。那天他表哥来家里了,于是沈拿了一些钱给秦哲,让他带着去公园玩。在公园里,有衣领、糖人、泥人、卖棉花糖的、金色写着“嗨”字的红气球,还有一些像书和用布做的老虎玩偶之类的东西堆在手推车里...极其热闹。表哥跑得很快,玩这个吃那个,他跟在后面给他们付钱,帮他们拿东西。

他们围着糖纺纱机叽叽喳喳。两毛钱一转,两个人转了一次,都有点失望,只来了一只兔子和一只公鸡。表哥一直吵着要转一条龙,因为龙是最大的,绝对比兔子和公鸡“好吃”,但是转中指针时很难停在龙的图案上。

他们只是站在一旁看着别人在做什么。秦和浙江被孩子们围着,觉得挤在那里很丢人,向他们做了个手势,站在一边等他们。

他记得侯曾经转到回龙,而那时候,转来转去也不过是一毛钱。侯转了一圈,获得了第一名。他非常兴奋。然后他把龙从竖起的草堆里拿出来,三个人一起分享。那时候他们最喜欢的游戏是“吹将军”。他们把绘本上的武将图案剪下来,放在桌上,然后向空中吹气,看谁的“武器”先压住对方,谁就赢了。莫远是玩“吹将”的好手。他总是完胜秦哲和侯所有反派,或者他可以滚个铁环,玩个玻璃球,玩个弹弓,看恐龙超一流科赛,做个圣人...男孩们可以玩任何东西,甚至火柴盒也可以玩一些新的东西。只是到了初中以后,他们不再玩那些“幼稚”的游戏,组建了一个像样的足球队,开始收集一些喜欢的球星的海报和磁带。时间从未停止,他们从童年时代一点一点地成长为青少年。

沈给他买衣服的时候,总是买大一号的。当他把它们交给秦哲时,他用不满意但显然很高兴的语气对秦金波说:“这孩子现在长得真快。真不知道怎么给他买衣服。过几天就穿不下了!”

秦浙撒娇的抓住妈妈的肩膀:“妈妈,如果我不长大,你会着急的……”只有十七岁的秦和浙,已经有一米八一了,墨远也是一米七八,侯更高,一米八三。他们三个少年穿着同样的白衬衫,黑裤子,校服,走在一起就像一道风景。

这几天气温骤降,天气预报显示后天又要下雪了。秦浙觉得自己呼出的空气都要结霜了,风在脸上刺骨的冷。他跺着脚,觉得站在这里脚都麻了。他把手放在口袋里,看见表弟在开心地玩耍,忍住没有催促他们。有人在他旁边引爆了一把恶作剧枪,点燃一支,朝人群扔去。“砰”的一声很吓人,有人嘟囔了几句骂人的话。他瞥了一眼,看到几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少年,笑着跑开,向另一群人扔枪。

当秦和浙江再次无聊地看向一边时,他们看到一只毛茸茸的北京狗正一路向结冰的湖面跑去。身后一个男生焦急地喊:“豆豆,回来!”早点回来!"他的心悬了起来,果然,当小狗突然停下来回头看它的主人时,它周围的冰开始裂开,瞬间它就在男孩的尖叫声中掉进了冰冷的湖里。

秦和浙下意识的向湖边跑去,却有人先踩到了冰面,向小狗走去。好在离岸边很近,不算太深,但当她踩在冰面上时,冰一个接一个的裂开,她直接踏入了冰冷的水中。秦哲深深吸了一口气,好冷啊!

小狗在水里扑腾,发出一些呜呜的声音。她赶紧走过去捡起来,水已经没过膝盖了。她抱着小狗走上岸,还不忘用棉袄使劲擦。那一刻,周围所有的声音仿佛都被针带走了。秦哲的眼睛就那么怔怔地看着这个勇敢的女孩。她穿着一件橙色的粗花呢风衣,戴着一顶厚厚的白色羊毛帽子,几缕头发垂在耳朵里。这一枪拍得那么慢,那么石破天惊,留在了他的眼里,刻在了他的心里。

当女孩把狗抱上岸时,人群中已经有人啧啧称奇了。她没有摘下脖子上的围巾,把小狗包好,交给了男孩。秦哲摸了摸他的围巾。我不知道他哪来的勇气。他径直走向她,摘下围巾递给她。她有些惊讶地抬起头来。目光接触的一瞬间,他看到了她扑扑的大眼睛,清澈的眼神,微微上扬的嘴角。因为冷,她的嘴唇发紫,湿漉漉的裤腿滴着水。

对视的那一瞬间,对秦哲来说,有一个世纪那么长,他觉得自己屏住了呼吸。

“不,我马上就回家!”她低下头,抖着裤腿。

“道格,说谢谢你,姐姐!”抱着小狗的男孩看着她,眼里含着泪,想把围巾还给她。

她摇摇头:“快回家,快擦干。”

小狗裹着围巾,蜷缩在主人的胸前,但还是抖得很厉害。男孩嗅了嗅,抱得更紧了,说:“姐姐,谢谢你!”"

秦哲的手抓着围巾,想说些什么,却停顿了很久没有说出来,脸上却泛起了红晕。女孩站起来跺脚:“我快冻死了!”再见!"

秦哲只来得及说了一句“又……”就跑开了,很快红点就消失在人群中。这只是一个不能再短的小插曲。男孩抱着狗回家了,围观的人都散去了,留下他站在漆黑的天空中,感觉有些茫然和空虚。

“表哥!回去,好冷啊!”哥哥姐姐终于玩够了,喊回来。他还没回过神来,拖着脚步跟在他们后面的时候,抬头看了看铅灰色的云,电线交错的天空,还有光秃秃斑驳的梧桐树...只是有那么一瞬间,好像不一样了。

很明显,他来的时候也走了这条路!

“下次,把指针放在中间,然后轻轻转,只转半圈,一定是龙!”表哥的声音散了过来。

“明天我们再碰碰运气吧。我还想买一个灯笼...你有很多压岁钱!”表哥的声音。

“我妈给我的,只给了我十块钱。你呢?”

“奶奶给了十块,爷爷给了二十块,姑姑给了四十块,小姨夫给了十块,二姨夫给了张四个头...让我看看,有两百多块……”

“哇!你太有钱了!”

“表哥!”表哥转头问他:“你有多少压岁钱?”

“啊?”秦哲惊讶地回答道。他们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有很多压岁钱吗?”

秦浙敷衍道:“不算。”

回到家,一屋子人,打扑克,看电视,坐在沙发上吃瓜子...舅舅叫他拿开瓶器,外婆让他换台,舅妈让他找出以前的笔记...他只是简单的去倒了一杯热水暖暖身子,但是拿着杯子的时候,却洒了。他痛苦地吃着,看到了自己的整个后背。

沈赶紧跑过去,看了看他的手,心疼地叫道:“你怎么烫着了?”?怎么这么不小心!他阿姨,去抽屉拿药柜..."

“这么大的人了,倒水都会烫着,怎么能失去理智呢?”她絮絮叨叨,最后抬头看着秦哲。

他突然莫名其妙地感到悲伤。是的,他被逼疯了,因为他感到一种挫败感。他为什么不主动把围巾递给她?她为什么不想要他的围巾?

那一点悲伤,像泼下来的墨水,把他的心染了一地。

他去过公园很多次了,但是他没有见过她。后来我遇到了那个小男孩,这次他给自己的狗戴上了项圈,拿在手里。他跑到他身边,从书包里拿出一本《霹雳啪啦》。他向他的堂兄要了这个。

“给你!”他有些讨好地递给他。

男孩怀疑地看着他。这只名叫“豆豆”的狗想跑却跑不动,只好拉着绳子叫。“真的给我?”男孩怔了一下,说。

“嗯。给你!你叫什么名字?”秦哲笑了笑,问道。

“真诚。”

“真诚,你还记得上次救豆豆的那个姐姐吗?”

“记住!”清晰干脆地回答。

“我是我姐姐的一个朋友...我想帮她归还围巾...我妹妹只有一条围巾。冬天多冷啊!”秦哲的脸微微变红。他没想到他会撒谎,也没太挣扎。

“我回家拿,你等着!”成成当时七八岁,一脸单纯。他一听说救豆豆的姐姐有围巾,就马上回家去拿。他把牵着豆豆的绳子交给秦哲就跑了。秦哲蹲在豆豆面前,抬起手轻轻摸了摸它的头说:“它一定很冷!”"

大约二十分钟后,成成又跑了回来。我手里拿着那条围巾,一条厚厚的白羊毛的围巾,末端有三股流动的尖刺,应该和她的帽子是一套完整的。他接过来,心虚地低下头说:“谢谢你,诚意!”

“姐姐还好吗?”真诚地问:“你没有感冒吧?”

"...没有.”他漫不经心地回答,准备离开。

“姐姐叫什么名字?谢谢她豆豆!”

"...秦……”他慌慌张张地又扔了一个慌。当时他根本不知道她的名字叫“简”,就给她补了个姓。有一次他们在路上,遇到了程程。他热情地叫她“秦姐姐”,她很惊讶。他脸红了,把从程程那里骗来的围巾告诉了他。

她一听,哈哈大笑:“不是好学生吗?还能骗人!”

那时候,他多青涩啊!

这样的青春在伤病来临时会变得更加不知所措。

再见到她,已经是开学之后了。正月十五后开始上课,那几天又下雪了。整个城市一片白茫茫。因为道路又冰又滑,他们没有骑自行车去上学。而且学校还人性化的调整了时间,让上课可以迟到半个小时。莫源从上海回来,给他们带了一些体育杂志,在应城很难买到。他们有足球比赛的最新报道和球星介绍,里面有彩色的书页。侯贾冉把星星剪下来贴在墙上。

“这一年过得怎么样?”莫元问他们。

“这么冷的天,神经病正好天天出门,我就呆在家里看黑帮系列。我觉得我们班的罗小丽有点像有点口吃……”

“你不喜欢罗小丽,是吗?”莫源敏感地对他笑了笑。

“得了吧,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侯贾冉一拳打在他的胸口,两人在路上互相追逐。

“那你喜欢古罗!”莫源逃跑的时候喊了回去。

“靠,你喜欢姜小青!”后贾冉从地上抓起一把雪,冲过去抓住墨元,往他脖子里塞。他们正忙着的时候,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秦哲赶紧哈哈大笑,抓了两把雪抹在脸上,还没等他们从地上爬起来就跑了!

“有种就别跑,秦哲!”那两个人在后面喊着,突然他们团结成了一个人。因为地面太滑,秦和浙江穿着他的外套像滑冰一样跑着。他正得意时,脚下一滑,扑倒向前。他也顺着惯性向前滑了一会儿,疼得龇牙咧嘴。而他身后的两人笑得厉害,侯弯下腰按着他的膝盖:“活该...哈哈!这个动作太经典了!哈哈!”

这三个人一路打到教室才停下来。老师已经在讲台上了。看到他们来晚了,我也没问他们。听他们喊完“报告”,我挥挥手让他们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