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女性文学繁荣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元杂剧虽然流行,但元杂剧中的女性并不写剧。第一个写杂剧的女人应该是明代的马寿珍(1548-1604)。她写了《三生传奇传》(注:此剧不全,现存仅有两部,分别是《玉簪送别》和《学唱歌跳舞》),这部剧讲的是王魁。现存最完整的剧本应该是明代叶晓婉的话剧《鸳鸯梦》。叶晓婉(1613-1657),本名慧丝,出身书香门第,文学气息浓厚。她的父亲叶袁绍宫写诗,她的母亲沈一秀是一名作家。她是著名作曲家沈京的侄女,精通旋律,对小万的戏曲创作有一定影响。小万的姐妹,都精通诗词,举止优雅,都有文采(见上)。美女不吉利。小万的姐姐弯弯和妹妹萧鸾都英年早逝,她的母亲也在中年去世。小万一直怀念死去的母亲和姐姐的亲情,于是写下了话剧《鸳鸯梦》。这是中国文学史上保存下来的第一部完整的女性书写的剧本,值得珍惜。在萧婉之后,仍有一些女性创作的戏剧,如明代梁羽儿的《元杂剧》,梁的《项斯砚》,但这些戏剧在今天已经看不到了。明末清初的阮丽珍是一位为戏曲创作做出贡献的女作家。有一段时间广为流传的《燕子笔记》,就是她写的,父亲阮大铖修改的。此外,她还写了《梦虎》、《鸾帕血》等剧,文本已失传。清代女性中,写过剧本的人也不少。据有关史料记载,女戏曲家有近20位(注:除文中提及者外,还有(写双鱼)、李(传)、曹剑屏(瑶台宴)、孔(元)和宋灵运(元)等),但大部分剧目已失传。真正留下来的是张弥的《苏州双叩》、安王允的《花梦与幸福的故事》、安徽歙县何的《梨花梦》、新安吴的《绛恒秋》、杭州吴藻的《巧英》和东海的《刘青云》。明清女作家除了戏剧,也写弹词。弹词作为一种文体,从创作主体到接受主体都是由女性构成的。今天流传下来的代表作有《田玉华》(陶振怀著)、《投胎的命运》(陈端生著,梁德生续)、《玉传缘》(佚名母女著)、《笔生花》(邱心如著)、《玉链》(朱著)。
清代女性也开始尝试写小说。在古代,小说是“八卦”、“背叛儒家”、“街谈巷议”。鲁迅先生曾说:“在中国,小说从来不被当作文学”(注:《草鞋》导论,《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5438+。),是封建统治阶级“历来视为恶”(注:《徐懋庸杂工集序》,《鲁迅全集》第6卷,第291页。)。由于小说取材于民间材料,被上层文人视为“荒诞不经”、“蛮横荒唐”,甚至有人丑化为“教淫盗”。总之,在古代,小说相对于传统的诗词、散文,被认为是低级体裁。大部分开明的古代文人都能认同女性写诗,因为温柔敦厚的诗教接近女性教,但不赞成女性写小说。如《重生》前十七卷作者陈端生,其祖父陈菊山是清代著名文学家,他赞同女性写诗,但反对女性写弹词和小说。在这种文化环境下,很少有女性敢写小说。严格来说,在1840(道光二十年)之前,中国没有一个女人写过小说。相传清代女词人、学者王端(1793-1839)曾写过小说《元明佚史》,但我还是怀疑这本书是否有人写过或出版过,而《历代妇女著作综合考证》也没有提到过这本书,这也能为我的怀疑提供一个证明。清朝第一个写小说的女人是满族诗人西林春(顾太清)。晚年写了《红楼梦的影子》,署名云查外史。24篇小说同年于贤,光绪三年(1877)出版。如前所述,古代文士并不赞成女性写小说,所以中国第一部女性写的小说的出版,无异于“一次闯入男性堡垒的冒险”(注:柯拉·卡普兰《奥罗拉·利等诗》,见玛丽·伊格尔顿主编《女性主义文学理论》,湖南文艺出版社,1989版,2009年)。),以至于在版权问题上有疑问。但《红楼梦影》是顾太清写的,这是历史事实(注:《红楼梦影》是顾太清写的,有人怀疑,但这是事实。顾太清《天游阁诗》有五句绝句,第二句自喻:“我续红楼梦数次,名《红楼梦影》,以相佩为序。不要等稿子读完了,品味完责任就懒了。这部剧叫:?我姐姐快七十岁了。如果她不赶快写这本书,我担心她不会成功。?"据《红楼梦影》记载,它是光绪三年丁丑(1877)年间出版的,注中所说的“序”是后来该书出版前的序。序言的最后写道:“咸丰十一岁时,在心有西湖边饮酒所作。”咸丰十一年1861,西湖三人是杭州女诗人沈善宝的另一部。沈善宝死于1862年6月11日。序言是一年前写的。此时《红楼梦》的影子还没有看完,他大概是怕生怕死,所以先写了序言。这一点在顾氏注中已有说明。顾氏和许慎可以证明《红楼梦的影子》是顾太清写的。)。后来陈羿辰的《亡灵塔》,杭王妙如的《女囚花》(约1877-1903),绩溪邵振华的《侠客行》。这些小说都是一章一章的。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批女小说家出现在20世纪前二十年,那是在清末民初(这里另文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