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女性文学繁荣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文学,如《西厢记》、《牡丹亭》、《红楼梦》中的女性形象,爱情诗、花言巧语、言情小说,即女性文学都是关于女性的美貌和婚姻生活。这样看来,中国文学史有一半是女性文学,这个定义太宽泛了。所以我认为女性文学必须严格定义为女性自己写的文字。我愿就明清女性文学的总体特征作一些粗浅的评论,旨在引起学术界对中国前现代女性文学的重视。中国素有诗礼之国,女子以吟诵闻名于世,存在于历代。但由于古代女性缺乏接受教育的机会,印刷困难等社会因素,流传下来的女性作家和作品很少。这种情况在明朝以后有所改变。据胡《历代女性作品考证》(以下简称《女文》)记载,中国前现代女作家有4000多位,明清时期则有3750多位,占中国古代女作家的90%以上。特别是清代女作家较多,约3500人,“三千多”(注:胡《历代女性作品概论》(更新版),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版,第5页。)。其中江浙一带占80%。据女考,清代江苏省女作家有1425人,作品有1707种。但是,胡的文集并不完整。南京大学图书馆石梅女士还收藏了118未能接受女子考试的人和144种作品。这样算来,清代江苏女作家1543人,作品1种(注:石梅《清代江苏女性文学的价值和意义》,第1号,第4卷(2006年3月,5438+0),第66页)。现有资料表明,清代浙江女作家的数量并不比江苏少。这样算来,清代仅江浙一带就有女作家约3000人,作品约4000部。这是一组令人印象深刻的数字。不难看出,明清女性文学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份宝贵遗产。另一方面,明清女性文学中出现了许多新的文学现象,值得我们特别关注。总的来说有以下五点:1。创作主体的家族化明清时期,由于经济的繁荣、文化的发展和社会的相对稳定,出现了许多文学家族,以一个男人为首,崇尚引导,进而形成了家族中一代或几代女性的文学群体。在一个家庭中,祖父母、母亲、儿媳、姐妹、姑姑、弟媳都是诗人、诗人、作家。这种现象在明清江南(主要是江浙一带)尤为普遍。这通常是一个优雅的主题,作家们也层出不穷。最著名的自然要属明末清初吴的乌蒙堂了,一副珠联璧合,相映成趣。叶之妻沈一秀(1590-1635),本名,是著名作曲家沈京之女,从事诗歌创作,是吴江女子诗坛的中坚力量,著有诗集《古吹》。沈家本是吴江名门。她与叶(1589-1648)结婚后,生了五女八男,都是才女。著名女词人叶燮(1627-1703)是她的第六个儿子。大女儿叶(1610-1632),二女儿叶小湾(1613-1657),三女儿(1616)。后来,叶编纂了《吴唐萌集》,流传于后世。其中,萧婉和萧鸾是最著名的姐妹。萧婉不仅诗美,还是个剧作家(详见后文)。萧鸾是姐妹中最好的。陈廷焯说“歌词优美,不亚于朱素真,特别难赞明代文学家”(注:陈廷焯《白玉斋词话》卷三,见《白玉斋词话足以校》,齐鲁书店,1983版,第240页。)。他就像桐城的方(方梦石、方、的妹妹方、大嫂吴灵仪和她的妹妹吴等。)、杭州的许氏(许宗炎之妻梁德生及其女儿许云林、)和吴江的季氏(季家和之妻金兑、金兑之母、金兑之嫂丁、沈、宋静宜、金兑之女纪洁清、晁)。阮氏在仪征(阮元的妻子孔、妾刘文儒、、唐青云、女阮安、大儿媳刘弥荣、二儿媳许、女外孙阮恩鸾等。)、太仓的毕氏(毕渊的母亲张躁、姐姐毕芬、女、侧室的周月尊、张)、武进的(张琪的女儿?应、单英、伦英、及其女儿)、闽南郑氏家族(乡九女,除九女冰婉早逝、五女长庚落榜外,其余七女:景荣、云吟、青萍、金鸾、、玉清、凤雕,皆有诗)、贵州。这种家族文化的繁荣有其经济和社会因素,但更多的是植根于人文氛围,即诗礼文化传统,以及重视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对女性的影响。这一切形成了明清(万历年间)才女辈出、女性文学发展的繁荣局面。明清女性多才多艺,文笔丰富多彩。由于良好的家庭教育和女性自强意识的觉醒,明清女作家刻苦读书,家务之余致力于艺术和文学创作,除诗歌外,还创作了各种文学作品,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从文体上看,明清以前的女性写作单调,文学品种仅限于诗歌和散文,没有其他文学形式。明清时期,女性中出现了散曲作家、戏剧作家、词作家、戏曲家和小说家。散曲是金元时期北方新的文学形式,在元代达到成熟。元代女性写散曲多以妓女为主,明代的仕女写散曲约。著名作家有黄夫人、沈端慧、等人,明代杨慎的夫人,以及吴淦、顾、、吴、方玉琨、朱澍等。在清代,最著名的是吴藻(1799-1862)。

元杂剧虽然流行,但元杂剧中的女性并不写剧。第一个写杂剧的女人应该是明代的马寿珍(1548-1604)。她写了《三生传奇传》(注:此剧不全,现存仅有两部,分别是《玉簪送别》和《学唱歌跳舞》),这部剧讲的是王魁。现存最完整的剧本应该是明代叶晓婉的话剧《鸳鸯梦》。叶晓婉(1613-1657),本名慧丝,出身书香门第,文学气息浓厚。她的父亲叶袁绍宫写诗,她的母亲沈一秀是一名作家。她是著名作曲家沈京的侄女,精通旋律,对小万的戏曲创作有一定影响。小万的姐妹,都精通诗词,举止优雅,都有文采(见上)。美女不吉利。小万的姐姐弯弯和妹妹萧鸾都英年早逝,她的母亲也在中年去世。小万一直怀念死去的母亲和姐姐的亲情,于是写下了话剧《鸳鸯梦》。这是中国文学史上保存下来的第一部完整的女性书写的剧本,值得珍惜。在萧婉之后,仍有一些女性创作的戏剧,如明代梁羽儿的《元杂剧》,梁的《项斯砚》,但这些戏剧在今天已经看不到了。明末清初的阮丽珍是一位为戏曲创作做出贡献的女作家。有一段时间广为流传的《燕子笔记》,就是她写的,父亲阮大铖修改的。此外,她还写了《梦虎》、《鸾帕血》等剧,文本已失传。清代女性中,写过剧本的人也不少。据有关史料记载,女戏曲家有近20位(注:除文中提及者外,还有(写双鱼)、李(传)、曹剑屏(瑶台宴)、孔(元)和宋灵运(元)等),但大部分剧目已失传。真正留下来的是张弥的《苏州双叩》、安王允的《花梦与幸福的故事》、安徽歙县何的《梨花梦》、新安吴的《绛恒秋》、杭州吴藻的《巧英》和东海的《刘青云》。明清女作家除了戏剧,也写弹词。弹词作为一种文体,从创作主体到接受主体都是由女性构成的。今天流传下来的代表作有《田玉华》(陶振怀著)、《投胎的命运》(陈端生著,梁德生续)、《玉传缘》(佚名母女著)、《笔生花》(邱心如著)、《玉链》(朱著)。

清代女性也开始尝试写小说。在古代,小说是“八卦”、“背叛儒家”、“街谈巷议”。鲁迅先生曾说:“在中国,小说从来不被当作文学”(注:《草鞋》导论,《鲁迅全集》第6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5438+。),是封建统治阶级“历来视为恶”(注:《徐懋庸杂工集序》,《鲁迅全集》第6卷,第291页。)。由于小说取材于民间材料,被上层文人视为“荒诞不经”、“蛮横荒唐”,甚至有人丑化为“教淫盗”。总之,在古代,小说相对于传统的诗词、散文,被认为是低级体裁。大部分开明的古代文人都能认同女性写诗,因为温柔敦厚的诗教接近女性教,但不赞成女性写小说。如《重生》前十七卷作者陈端生,其祖父陈菊山是清代著名文学家,他赞同女性写诗,但反对女性写弹词和小说。在这种文化环境下,很少有女性敢写小说。严格来说,在1840(道光二十年)之前,中国没有一个女人写过小说。相传清代女词人、学者王端(1793-1839)曾写过小说《元明佚史》,但我还是怀疑这本书是否有人写过或出版过,而《历代妇女著作综合考证》也没有提到过这本书,这也能为我的怀疑提供一个证明。清朝第一个写小说的女人是满族诗人西林春(顾太清)。晚年写了《红楼梦的影子》,署名云查外史。24篇小说同年于贤,光绪三年(1877)出版。如前所述,古代文士并不赞成女性写小说,所以中国第一部女性写的小说的出版,无异于“一次闯入男性堡垒的冒险”(注:柯拉·卡普兰《奥罗拉·利等诗》,见玛丽·伊格尔顿主编《女性主义文学理论》,湖南文艺出版社,1989版,2009年)。),以至于在版权问题上有疑问。但《红楼梦影》是顾太清写的,这是历史事实(注:《红楼梦影》是顾太清写的,有人怀疑,但这是事实。顾太清《天游阁诗》有五句绝句,第二句自喻:“我续红楼梦数次,名《红楼梦影》,以相佩为序。不要等稿子读完了,品味完责任就懒了。这部剧叫:?我姐姐快七十岁了。如果她不赶快写这本书,我担心她不会成功。?"据《红楼梦影》记载,它是光绪三年丁丑(1877)年间出版的,注中所说的“序”是后来该书出版前的序。序言的最后写道:“咸丰十一岁时,在心有西湖边饮酒所作。”咸丰十一年1861,西湖三人是杭州女诗人沈善宝的另一部。沈善宝死于1862年6月11日。序言是一年前写的。此时《红楼梦》的影子还没有看完,他大概是怕生怕死,所以先写了序言。这一点在顾氏注中已有说明。顾氏和许慎可以证明《红楼梦的影子》是顾太清写的。)。后来陈羿辰的《亡灵塔》,杭王妙如的《女囚花》(约1877-1903),绩溪邵振华的《侠客行》。这些小说都是一章一章的。中国文学史上第一批女小说家出现在20世纪前二十年,那是在清末民初(这里另文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