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文学美学概论——论小说修辞》

《外国文学美学概论——论小说修辞》

韦恩.布斯。布斯是美国文学评论家,芝加哥学派的已故代表人物。小说修辞首次发表于1961,并于1983修订再版。它被公认为当代小说理论的经典之作,也是芝加哥学派最有价值的批评作品。这本书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对现代小说理论的分析和批判,提出自己的观点。第二部分主要用于讨论传统小说技巧的理论问题;第三部分是对现代小说技巧的研究。

布斯首先分析了现代小说理论的两个基本概念:呈现和叙述。这是作家讲故事的两种方式。“呈现”是指作者客观地将故事呈现给读者。就像一部戏剧在观众面前表演一样,编剧并不在作品中现身,也不对作品中的事件和人物发表自己的感受或评论。“讲述”是指作家或其可靠的叙述者在作品中直接出面,对作品中的事件和人物进行评论,做出判断。许多现代批评家认为展示是艺术的,叙述不是艺术的。布斯不同意这种观点。他批判了现代批评家为维护展示方式而设定的几个普遍规则,分别与作品、作家、读者和“审美距离”有关。

普遍规律之一:“真正的小说必须是现实的”。布斯认为,这一规律是一种教条的现实主义理论,其原因之一在于现代批评家对“一切小说”、“一切文学”、“一切艺术”的概括:“一切艺术追求音乐的境界”、“一切小说力求成为诗”、“小说的本质是对事实的兴趣”。布斯指出,寻找存在于所有文学作品中的普遍特征并非始于当代。当代批评普遍放弃了不同类型之间的区分,从而失去了区分不同文学类型的文体标准。由于缺乏既定的批评传统,小说批评尤其受到影响。面对小说批评的困惑,批评家被迫发明一种基于普遍特征的标准,即使这种标准变得教条化。布斯强调根据文学类型进行批评的观点,最生动地体现了芝加哥学派的特点。难怪西方评论家把他的理论视为“体裁批评”。

布斯指出,现实主义一词在不同的作家那里有不同的含义。有些现实主义作家追求现实主义的效果,只是为了达到其他更重要的目的。这些作家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随意使用叙事方法。其他现实主义作家追求叙事技巧的现实形式,他们把现实形式本身作为全部目的。这些认同他们的作家和批评家所倡导的现实主义理论往往是教条主义的现实主义理论,他们往往喜欢表现反对叙事。布斯认为,“现实主义倡导者的辉煌成就已经被经常不区分目的和手段所导致的错误所掩盖”。

第二条通则:“所有作家都要客观”。布斯区分了客观性的三个性质:中立、公正和冷静。“中立”指的是对所有价值观的中立态度,试图不带偏见地报道所有事件,无论是好是坏。布斯指出,小说家不可能中立,中立本身也不一定是值得追求的属性。总有一些深层的价值,只有和这个价值相关的中立才是好的。“正义”要求作家不能不公正地表达对作品中人物的反对或赞同。布斯认为,在实践中,没有作家能创作出完全公正的作品。“平静”是指作家在作品中不流露任何感情。布斯认为,作家的感受与作品中使用的技巧或作品的成就没有必然联系。

第三条普遍法则:“真正的艺术是无视读者的”。布斯反驳了这一论断,指出作家与读者之间的交流是文学存在的根本原因,但在当代批评中却被忽视和否定。这种对读者的敌视态度来源于各种关于纯诗或纯艺术的理论,这些理论都要求去除公共修辞因素,这样剩下的就是构成本质和内在关系的纯因素。然而,布斯问道,“如果大多数受尊重的作品都被修辞所玷污,那么这种修辞本身是否值得尊重?”?如果最伟大的作品的伟大取决于它的‘不纯’,而最纯粹的作品会很差,那么把纯粹程度作为一个普遍标准是没有意义的。"

第四个一般规则与审美距离和读者的情感参与有关。当代批评家攻击许多所谓的非审美因素,如情节和情感干预,这是基于当代对审美距离的重新发现。布斯认为,审美距离其实是很多不同的效果,有些非常不适合某个作品,更重要的是,距离本身绝不是目的,追求距离是在一个轴上,但这种追求的目的是促使读者介入另一个轴。布斯认为,“小说结构本身,以及因此我们对它的审美理解,往往是建立在这种实用的‘非审美材料’本身之上”。

布斯随后对小说的观点进行了新的划分,他的划分如此细致,以至于小说评论家认为观点的讨论在布斯的书中已经详尽无遗。但布斯也指出,小说技巧的实际问题不是讨论小说的一般规律或关于观点的规律就能解决的,只能通过讨论具体作品来解决。于是,他转向了第二、第三本书的具体作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