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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杭州2006年6月12日电 (章慧芬林露露),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宣告北京某贸易公司沈氏父子“天下第一刀”专利权全部无效。这起历时五年,备受国内广泛关注的、被誉为“天下第一刀”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型三军仪仗指挥刀发明专利纷争终于有了结果: 该刀的所有者叶新华也终于赢得“天下第一刀”的专利之争。
据了解,今年48岁的叶新华出生在中国“宝剑之乡”龙泉,从上世纪80年代初即从事刀、剑研造,是浙江省工艺大师,在我国传统铸剑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他的作品被先后收藏在中国军事博物馆、中国历史博物馆、中国民族博物馆。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叶新华就成功研制了被誉为“天下第一刀”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新型三军仪仗指挥刀,该刀被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列入军需装备,为三军仪仗队、国旗护卫队等所用。
2001年,叶新华发现了在北京从事刀具经营的沈氏父子申请注册了“天下第一刀”实用新型专利,其核心内容***有7项。叶新华认为,沈氏父子所属专利技术在自己研制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三军仪仗指挥刀中早已成熟运用,沈氏父子的七项专利内容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不属于实用新型的保护对象。2002年4月,叶新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沈氏父子‘天下第一刀’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的宣告请求”;而且,名称“天下第一刀”含有商业广告宣传性用语,误导公众。
经过长达五年曲折复杂的诉讼、认定等过程,2006年5月3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第二次作出裁定:宣告沈氏父子“天下第一刀”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天下第一刀”专利纷争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