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哪些酷刑和暴君?

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中国还是外国。还是管管中国历史上的酷刑吧。

1.斩首(斩首)

这种刑罚自不必说,一直被认为是“简单”且最常见的死刑,所以排在第一位。原理是割颈会导致立即死亡。鲁迅写的凤姐口中的“血馒头”就是一个例子。

去皮

分为活剥和死剥。活剥的一种方法是用刀从脊柱处把背部皮肤切成两半,用刀慢慢把皮肤和肌肉分开,像蝴蝶展开翅膀一样撕扯。另一种剥皮方法,就是周星驰版的魏王说的。可信度有待商榷。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用刀在头顶上划个十字,把头皮拉开,往里面灌银。因为水银比重大,会把肌肉拉离皮肤,被埋在土里的人会痛苦地扭动,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赤裸”地跳出张开的嘴巴,在泥土里只留下一张皮。

一般剥皮多是死的,也就是斩首后剥皮。最著名的是朱元璋的《剥真草》。朱把贪污六十两以上的人,都拿出来示众,剥了皮,放在草上。有的剥了皮做成两面鼓,挂在衙门门口作为警示。

削减腰部

用铡草机割人腰部。因为人是从中间砍的,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所以犯人不会一下子死,砍完之后会很清醒,要过很久才会死。历史上著名的案例包括西汉景帝时期的御用谋士晁错,以及朱迪在明景之战后斩首方孝孺。传说一刀下去后,方孝孺用手肘爬行,甚至用沾满鲜血的双手写下“篡位”二字,过了十二天半才死去。

4.汽车裂缝

也就是“五马分尸”,很简单。犯人的头部和四肢被绳子绑住,五匹快马向五个方向拉,撕成六块。但根据物体受力原理,拉一个物体时,只能分成两块,所以认为结果是分成两块而不是六块。需要注意的是,既然叫“肢解”,重点在“尸体”二字上,说明人已经死了,不会感到痛苦。肢解的出发点是让人死。商鞅和荆轲是历史上两个著名的被车裂惩罚的人。

5.阉割(幽闭恐惧症)

司马迁的事迹就不用说了,在我们的作文里出现过很多次。阉割是个技术活。以下是明清太监宫刑的一般程序。不喜欢请跳过。第一,绑紧手脚,不能动。喝一碗大麻汤的人会头晕,有简单的麻醉作用。在阴囊上划个小口,断筋,把一个煮鸡蛋塞进太监嘴里。当鸡蛋被塞到嘴里,直到几乎没有生命的时候,它就会做出贡献。当腹部把全部力量贡献给腹部时,洁身器就会出力,两个睾丸就会被挤出来;用猪胆糊伤口,据说可以消毒止血。然后割掉阴茎,这在文言文里叫“阉割”。如果要阉割这个地方,一定要完全切掉,不能留任何凸出的东西,因为切的不够平,软骨改天又会跑出来,还得再做一次手术。阉割不能太深。如果太深,伤口会在另一天愈合。那里会有一个凸起,掉下来就成了一个洞。尿尿会很麻烦,还会把裤子弄湿。留个小洞插个麦管,像尿管一样,供他休养期间排尿。

另一方面,女性有幽闭恐惧症。“如果你用木槌打一个女人的胸腹部,就是有东西掉下来,关上了她的门,那么你只能小便,但是人性将被永远废除。”

6.年年如此

凌迟,也被称为凌迟或凌志,正式出现在辽代作为一种惩罚。元代定为死刑的一种,规定犯人砍120刀,明代规定砍3357刀,清代有24刀、36刀、72刀、120刀。虽然要砍的刀数不同,但规定如果犯人在砍量之前死亡,刽子手也要受到惩罚,以至于发展成了“死刑的艺术”。受到这种惩罚的最著名的人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他过了三天才死。而且最惨的是明末著名的反清斗士袁崇焕被崇祯骗了,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年中判了他死刑。行刑前,他用渔网裹住自己(让他的肌肉在刀下显得突出),游街示众。北京的无知者冲上前,他每割下一块,就掠夺一块。永恒的不满是最可悲的。

梳洗打扮

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刮掉、梳掉,直到肉露出骨头,最后死掉。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先贤之政》记载,实行疏导刑时,刽子手将犯人脱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向他身上浇几次开水,然后用铁刷刷掉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用开水烫后杀猪,直到刷皮露出骨头,被惩罚的人还没结束就死了。

其他比较知名的有:瓮刑(请入瓮治周兴,以食待之,放入油锅)、捕人(吕后对戚夫人)、打烙印(商周)、针灸(蒋捷被人用竹签钉死就是一种)、鞭刑(削膝、孙膑)、杖刑(用板子把人打死)。

中国历史上有名的暴君太多了:夏杰,商周,秦始皇,汉武帝,孙皓,吴国最后一个皇帝,五代十六国很多暴君,朱元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