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蕖原文及翻译
《芙蕖》原文和翻译如下:
一、原文《芙蕖》明-李渔:
芙蕖与草本诸花似觉稍异,然有根无树,一岁一生,其性同也。谱云:“产于水者曰草芙蓉,产于陆者曰旱莲。”则谓非草本不得矣。予夏季倚此为命者,非故效颦于茂叔而袭成说于前人也,以芙蕖之可人,其事不一而足,请备述之。
群葩当令时,只在花开之数日,前此后此皆属过而不问之秋矣。芙蕖则不然:自荷钱出水之日,便为点缀绿波;及其茎叶既生,则又日高日上,日上日妍。有风既作飘?之态,无风亦呈袅娜之姿,是我于花之未开,先享无穷逸致矣。
迨至菡萏成花,娇姿欲滴,后先相继,自夏徂秋,此则在花为分内之事,在人为应得之资者也。及花之既谢,亦可告无罪于主人矣;乃复蒂下生蓬,蓬中结实,亭亭独立,犹似未开之花,与翠叶并擎,不至白露为霜而能事不已。此皆言其可目者也。
可鼻,则有荷叶之清香,荷花之异馥;避暑而暑为之退,纳凉而凉逐之生,至其可人之口者,则莲实与藕皆并列盘餐而互芬齿颊者,只有霜中败叶,零落难堪,似成弃物矣;乃摘而藏之,又备经年裹物之用。
是芙蕖也者,无一时一刻不适耳目之观,无一物一丝不备家常之用者也。有五谷之实而不有其名,兼百花之长而各去其短,种植之利有大于此者乎?
予四命之中,此命为最。无如酷好一生。竟不得半亩方塘为安身立命之地,仅凿斗大一池,植数茎以塞责,又时病其漏,望天乞水以救之,怠所谓不善养生而草菅其命者哉。
二、译文:
芙蕖和草本花卉好像稍有不同,然而它有根没有木质的树干,是一年生的植物,这些性质和草本是相同的。花谱书中说:“在水中生长的叫草芙蓉,在陆地生长的叫旱莲。”那么这就不能说芙蕖不是草本了。
我爱芙蕖,在夏季靠这花才能活下去,不是故意效仿周敦颐重复前人早已说过的话,而是因为芙蕖适合人的心意,它的可爱不是一两点就可以讲尽的,请让我一一把它说出。
在花的最佳观赏时节,只在花开的那几天,在此以前、以后都属于无人问津的时候。芙蕖就不是这样:从初生的小荷叶出水那一天起,小荷叶就点缀在碧绿的的水面上;到了荷叶长大后,则一天一天地高起来,一天比一天美丽。
有风的时候就作出飘摇的姿态,没风时也呈现出袅娜的身姿。这样,我们在花未开的时候,便先享受它那无穷的逸致情趣了。花开的时候,娇艳得像要滴下来,先后相继开放,从夏天直开到秋天,这对于花来说是它的本性,对于人来说就是应该得到的享受了。
到了花朵凋谢,也可以告诉主人说,没有对不住您的地方;莲花竟然又在花蒂下生出莲蓬,蓬中结了果实,在水中亭亭独立,还像未开的花一样,和翠绿的荷叶一起耸立(在水上),不到白露成霜的时候,它所能做的事不会停止。这都是说它适合观赏啊。
嗅着香气宜人,有荷叶的清香,荷花特别的香味;用它来避暑,暑气就会因它而减退;用它来纳凉,凉气就会因它而产生,说到它适合人们吃的地方,就是莲籽与藕都可以放入盘中,一齐摆上餐桌,使人牙齿和脸颊香味芬芳。
只有经过霜打的残枯的叶子,零落不堪,似乎成了被遗弃的废物;但是把它摘下,收藏起来,又可以在以后用来包裹东西,所以,荷花这种东西,没有一时一刻不适于人们眼睛的观赏,没有哪部分哪一点不供家常的用途。
它有五谷的实质而不占有五谷的名义,集中百花的长处而除去它们的短处。种植的利益难道还有比它还大的吗?我视为生命的四种花草中,以芙蕖最为宝贵。可惜酷爱了它一生,却不能得到半亩方塘作它容身立足赖以生存的地方。
只是挖了个凿斗大的小水池,栽几株来安慰自己,又时常为小池漏水而忧虑,祈求上天降雨来拯救它,这大概是所说的不善于培养生灵而把它的生命当作野草一样作贱吧。
创作背景:
明代中晚期,传统价值观念中“士农工商”的社会等级状况发生了重要转变,“弃儒从商”“亦儒亦商”的现象已经相当普遍,尤其在商品经济发达的江南地区,士商合流的现象加速了商人队伍的壮大,加上富商巨贾的奢侈生活激发了江南地区好享受、重奢华的民风民俗。
出身于商人家庭的李渔,本身传统礼教的包袱就轻,顺应时代潮流,凭借自己所长,选择“砚田糊口”,著书卖文的谋生道路,并未有太多的心理负担。所以在其四十二岁那年(1652年),李渔作出了人生中最大的决定,他移居杭州,开始他“卖赋以糊其口”的生涯。
而从士人队伍的逐渐淡出以及职业的关系给李渔造成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是自觉地摒弃传统观念对自身的束缚。当他选择从事戏曲创作开始,就选择了一条受人鄙视和唾弃的道路,所以,他必须有足够的勇气去接受这样的社会现实。
在《芙蕖》中他大胆抛弃周敦颐的成说,独抒新见,就是他这种敢于和社会成见叫板勇气的体现。二是商人本性的强化。商人最大的特点就是注重实用,注重实利。
这样的处事原则从一定程度影响了他的创作思想。在《闲情偶寄·种植部》中,李渔以各种花木为题,分别写了七十多篇散文,《芙蕖》即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