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第一悲剧小说|海棠中的几处硬伤

《海棠》我看了两遍,不敢说有多深刻,但也有一些见解。

只是我的看法在其他读者眼里可能有点肤浅,但那只是我个人的看法。如果你有更深层次的见解,请来分享。

读书就是跟着自己的心走,能写多少就写多少。这和做人是一样的,绝对不能又肿又胖。

这篇文章要谈的不是主角,而是书中的一个侠义人物——赵玉昆。

赵玉昆和海棠是同门弟子。他们从小一起在于震的班上学习戏剧。海棠演主角,赵玉昆演丑角。

刘玉华是大哥,赵玉昆是二哥,海棠是三哥。

赵玉昆是一个典型的侠客形象,与《水浒传》中不擅女色的酒鬼形象略有相似。

赵玉昆一出场,作者就给人以他满身酒气,但在清醒状态下,用手捻着单刀的形象。

比如书的开头就写道,色狼袁宝范因为看中了海棠的美丽,想调戏海棠,特意借机给于振班送了一顶帽子来调戏海棠。

海棠演主角,比女的还要好看,所以袁宝凡这个色狼就忘了自己是男的,想当同性恋。

这和所有女人都想嫁给梅兰芳,所有男人都想嫁给梅兰芳是一个道理。

由于海棠被猥亵,刘玉华和赵玉昆联手教训了袁宝凡一顿。刘玉华扔了他的帽子,伤了袁宝凡。赵玉昆在秘密掩护刘玉华逃跑。

这两兄弟不能眼睁睁看着海棠被欺负。

玉华的命运从这一刻开始被改写。为了平息袁大帅的怒火,于镇办的宋答应驱逐刘玉华。

玉华从此游走江湖,直到书的倒数第二章才出现,形成了非常强烈的反差和震撼。

为什么?

第一章写玉华的形象是一张很帅很瘦的脸。可想而知,玉华年轻时是个美男子。

但二十年后,当玉华再次出现时,她以一个蓬头垢面的乞丐形象出现在海棠面前。

这本书是这样读的:

“海棠本来是不会注意他的,可是他一说北平话,心就怦怦直跳。趁着韩父女和出来之前的机会,他鼓足了勇气,趁着这大酒楼前的强光,向那张又黑又瘦,半人半鬼的脸斜刺了一下,因为毕竟从小在一起的人,只看两眼就已经认出来了。”

那时的海棠本身又穷又病又丑,身无分文。只能带着女儿和韩国父女流落上海街头唱歌。

玉华之所以变成这样,是因为他有抽重烟的习惯。

他的名字叫谭派徐升,当他走上舞台时,他必须充满魅力和完美。所以,抽重烟是必要条件。

(被称为乐坛之王的谭鑫培,在晚清风靡一时,后来入宫专为皇室演出。从现有的照片来看,这个人长得真的很奇怪。)

虽然海棠自己当时也是泥菩萨过江,慷慨地给了玉华一块钱,但她只是在心里叹息,感叹她的不幸,激怒了她。后来一场演出结束,我又给了他一块钱。

到了倒数第二章,海棠得了绝症,女儿梅宝只能带着父女出去唱歌。在回家的路上,我遭到了两个上海流氓的报复,他们想把这两个女孩带走强奸。

危急之际,刘玉华挺身而出,将一个乞丐的铁罐扔向其中一名流氓,给了他们一个逃跑的机会,却被流氓殴打致死。

消息传到海棠,他心痛得晕了过去。

言归正传,我们来谈谈赵玉昆。

赵玉昆的出现可以说是对这本书的严重伤害!

这是什么?让我慢慢来。

在天津打伤了沈麻子,被关进了监狱。好在海棠找罗湘琪帮忙疏通关系,第二天于坤就被释放了。

他头也不回地走了,甚至连秋海棠都没说再见,就突然消失了,作者再也没有任何笔墨来暗示。

它重新出现在沈阳。

海棠当时已经和罗湘琪有过几次幽会,罗肚子里已经有了自己的骨肉,马上就要生了。

海棠被几位前辈逼着去沈阳开演唱会。

他担心孩子一出生就被老袁牵着鼻子走,导致骨肉分离。

于坤这个时候突然出现,是作者安排他为海棠解决困难的。

赵玉昆又用钱买了一个男婴,换下了罗香琦的女婴,结果生出来的宝宝既不像袁宝凡,也不像罗香琦,更不像海棠。书中的奸贼纪就是想抓住把柄也抓不住。

书上说他们半年没见了,于坤刚刚剃了光头,在舞台上玩飞天。海棠没有认出来。

这是第一次重伤。海棠和刘玉华二十年不见,刘玉华也变得蓬头垢面,半人半鬼,晚上都能认出来,更别说半年不见的赵玉昆了。

书中第二个重伤的是罗祥玉,罗祥琪的哥哥。

向琪读书的时候,哥哥玉华病得很重。

书上说:

“但却成了时不时吐血的病人。”

时不时吐血说明是肺结核。当然现在肺结核是可以治愈的,但是以军阀时代的医疗条件,是治不好的。

这是一种慢性病。你可以照顾好自己来延年益寿,但我怕你治不好。

朱自清的妻子吴仲谦也生活在军阀时代。她的孩子还在哺乳期,已经患有严重的肺病。这是朱自清《致死去的妻子》里写的,吴仲谦不久后就死了。

书末写道,项在袁宝范被奸贼杀死后,袁家的妻妾都带着袁宝范收来的钱各奔东西。

这时,玉华写信给向琪,要她赶快回上海。

玉华再现是什么状态?书上说:

“而玉华却因为事业有成,调养得当,变成了一个小胖子,与过去鬼魅般的消费态度完全不同。”

还写了玉华每天忙着应酬,很晚才回来。

众所周知,做生意和创业是一件极其累人的事情。

在那个医疗条件落后的年代,即使玉华能用姐姐从袁宝凡那里寄来的钱治病,也无法康复。更不可能成为一个每天都要应酬的大老板。

娱乐必然伴随着放荡。那时候就连沙滩上的大烟也经常被有钱人抽。

作为一个时不时吐血的肺病患者,再怎么调养,怎么可能有力气天天出去应酬!

我觉得即使是大病之后,他也没有勇气每天出去应酬。

这是书中的第二个瑕疵,作者可能有常识上的欠考虑。

更何况肺部疾病严重的人还会影响生育能力。按照书上的说法,玉华的生育能力应该是极低的,但是书上写的是玉华在结婚第二年就有了一个儿子。

当然,如果肺部有病,也不一定不能生育,所以这个地方也算是没问题的。

但从医学角度来说,值得考虑。

这本书的第三个缺陷是赵玉昆。

如前所述,于坤在帮海棠教训了麻子阿什一顿后,消失了半年。后来,海棠的孩子要出生了,于坤突然出现在沈阳,密谋帮助海棠顶替孩子,也就是这个孩子的女儿梅宝。

十年后,豹妹成了一名初中生。

因为家里穷,而且海棠经常容易生病,所以梅宝开始学习演奏和唱戏来挣大钱。

这时候,对门的孟家把他们的叔公尚二介绍给了。

尚是一个极度贫穷的歌手,他还吸食鸦片。他的内心阴险恶毒。当他看到像梅宝这样的好材料时,他会发现这是唱歌剧的好材料,将来一定会大受欢迎。

于是商想把变成他的摇钱树,让跟他学戏剧。完成学业后,赚的钱都给了他,他一直唱到走不动为止。

海棠知道梅宝耽误了他的功课,但在偷偷向别人学习戏剧后,他非常生气。

梅宝是个听话的孩子,答应海棠再也不学戏剧了。

我不知道我还算不算贼,但是我不会把我得到的肥肉吐出来。当梅宝去衡水县上学时,他把梅宝骗出了学校,并把她诱拐到北京,强迫她继续学习戏剧,这早一天成为了他的摇钱树。

海棠知道梅宝失踪了,她担心得生病不起。

寻找春天,没有梅宝的消息。

这个时候,于坤又出现了,我说的硬伤是指一旦海棠有难,于坤就会出现。

余坤一转头,就有了计划。

他挟持了孟家的儿子,孟家和商二合谋绑架了梅宝。这一来,孟家心里慌了,虽然大家都没有说破,但心里都明白自己的孩子在对方手里。

于是,孟家老掌柜亲自到北平,于琨威逼尚老二就范,还了。

刚一结束,于坤又消失了。

直到小说结尾,再也没有提到余坤。

作者塑造了这样一个人物,他的痕迹太明显了,就是为了帮助困难时期的海棠。

整本书里,海棠一直像个女人,优柔寡断,无能为力。

每当他遇到困难,别人都会帮助他。

同样,金庸先生的书不一样,人物很多,不会无缘无故出现,也不会无缘无故消失,逻辑很清晰。

而且,在现实生活中,一个常年醉酒的人是走不远的。他的生活基本上就是睡觉醒来喝酒。

大多数酗酒者都没有一颗温暖的心。

况且秋海棠出事后搬了两次家,同时于坤也联系了罗湘琪,罗湘琪在袁死后也搬了太多家。

一个酒鬼怎么会经常为这对绝望的鸳鸯跑来跑去?

这是海棠最明显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