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俗小说的概念

中国的通俗小说历史悠久,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古代神话。然而,对于什么是中国的通俗小说,自古以来就有不同的说法,一直困扰着中国的学术界,包括通俗小说的作者和研究者。

什么是通俗小说?在研究它之前,我们必须理顺它与通俗文学的关系。我们注意到,许多研究者在讨论通俗小说时,常常混淆“通俗小说”和“通俗文学”这两个文学术语,或者用“通俗文学”代替“通俗小说”,造成了概念上的混乱。

对于文学来说,按照经典的四分分类法,通常分为诗歌、散文、小说、戏剧文学,每一类中又可以细分出很多文体,小说只是其中之一。通俗文学没有统一的分类,但大多数学者倾向于认同郑振铎先生的文体分类。在中国通俗文学史上,郑振铎将通俗文学分为诗歌、小说、戏曲、说唱文学、游戏文章等。这种分类基本对应四分法,可见通俗小说只是通俗文学的一个大类。显然,用通俗文学来指代通俗小说是一个逻辑错误,势必会扩大通俗小说的内涵,使概念少了GAI。

“通俗小说”这个术语并不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产物。早在明末,我国杰出的编辑家、通俗小说作家冯梦龙就在《古今小说序》中正式使用“通俗小说”一词,至今已有近360年的历史。什么是通俗小说?自古以来就有各种说法。都尽量用最简洁的文字来解释,下面是一些有代表性的或者权威的观点。

以县长的身份去装修小说,离达达还远着呢。

——《庄子·外物》

小说家结合杂文,采取类比的方式进行短评,管身管家,有相当的文字。——桓谭《新论》

通才写了几百本书,但太史公居多,其余都是杂文,比不上紫云写的法眼、太玄。

——桓谭《新论》(转引自《太平御览》卷六二○)

小说家之所以流动,是因为官员,流言,道听途说。

——《韩曙·文艺志》

小说的名字都是银字,比如烟粉、鬼、传奇、公案、居、扁担、发迹等等。

——吴《梦·小说史讲座》

小说家之流,出官之机,再分部百官录。所以有走遍天下,驰骋百家的演说家。以上古隐篇,今天讨论的很清楚。或浪漫,或合生元,或舌头犁...

——叶洛《醉翁潭路·同耕徐夤》

国史六经之外,写的都是小说。

——一个俗人能“醒世,恒言,自序”吗

小说家是街头通俗小说,不是国史官方节目。他们在漫漫长夜里没有闲暇,或者是对戏剧感到厌倦,为之烦恼,以此来摆脱一时的情绪。

——酉阳野史《新编续三国》

小说家无非是说大话,他们的事都是家庭和父亲日常吃喝的细节,这叫小;它的文字是男女在一个角落里琐碎的聊天,所以说。但是,最简单易懂的就是小说的真实性。

——罗福举《海市蜃楼序》。

《杂记》这种不算经典的短篇,几乎比《步道》更胜一筹。叫小说,是各种圣贤的话。

——屈浩的风俗汇编

以上节选是中国现代新小说出现之前人们对“小说”的理解。从他们的言论中可以看出,有的没有有效区分文言小说和通俗小说,有的只是关注了通俗小说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某些功能(如通俗、娱乐)或世俗生活,有的没有表达通俗小说的主要特征。

清末民初,大量西方小说被翻译到中国,促进了中国新小说的诞生。那么,早期的新小说派是如何认识“小说”的呢?

小说家,对社会现象的反映,对人类生活状态的描述。

——程志小说《从化》

小说家是文学偏向美的一个方面。

——黄种人的《林简介》

小说家以文学来娱乐,推动社会的发展,性情深刺纪也。

——感受我的“于之小说观”

小说、寓言、海市蜃楼的文本,不一定要实用;阴谋诡计,全凭智谋;让读者坐而忘之,卧而游之,其间劝导惩罚。

——焦木《小说月报》第三章第4期(1912)新小说派的观点较之古代学者有所进步,尤其是“感我”、“焦木”的观点更接近通俗小说的特点。但他们并不是在大众文化背景下研究通俗小说,所以这种认识难免模糊,让我们很困惑。新小说派之后,中国出现了几十年的大社会动荡,比如内战,日本侵华。长期以来,对通俗小说的理解一直没有讨论。直到改革开放初期,通俗小说再次兴起,通俗小说评论家宋武刚先生于10月20日在羊城晚报1985发表文章,谈什么是通俗小说:

通俗小说,目前不被纯粹的作家和理论家所重视,应该是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题材为基础,用中国传统的艺术手法写出来的。

这只是郑振铎关于通俗文学理论的延伸,导致通俗小说有点自卑和苍凉。

上面引用的所有关于通俗小说的说法都说明,要更准确地把握通俗小说,或者说给通俗小说一个更准确的定义,是非常困难的。那么,能不能给一个更接近通俗小说特点的定义呢?我以为有可能。

通俗小说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要想更准确地把握通俗小说,就得把它和“纯文学”小说作为一个整体来比较,只有比较之后才能区分。

首先要看到,通俗小说和“纯文学”小说虽有不同但并非水火不容,这使得人们对两种小说风格的认识模糊不清。上面引用的一些观点足以说明这一点。

通俗小说与“纯文学”小说的区别,可以从发展轨迹、创作方法、创作动机、价值取向上看出来。从两部小说的渊源来看,虽然* * *源于古代神话,但通俗小说是沿着传说-口述史-市井小说-故事-故事-通俗小说的路线发展的,通俗小说在发展过程中的文化积淀主要是世俗人的好奇和低俗。“纯文学”小说沿着先秦散文-志怪-唐传奇-笔记小说和文言小说发展,其文化积淀形式主要表现为文人的雅奇。从创作方法上看,“纯文学”小说选材广泛,具有典型性,而通俗小说则侧重于历史和现实生活中的偶发性、特殊性、曲折性和新颖性素材,选材相对狭窄,因此情节和人物往往似曾相识。“纯文学”小说不屑于程式化,具有强烈的创新精神,讲究文笔细腻、结构精巧、内涵深刻,情节不构成其本质特征。换句话说,“纯文学”小说不是靠跌宕起伏的故事来取悦读者的。而通俗小说则倾向于沿袭传统模式,情节密集,悬念迭起,充满戏剧色彩,娱乐性更强。通俗小说为了增强传播效果,更注重语言的通俗性,尽量用带有那个时代特色的村俚、朴实的语言进行创作,但语言并不构成其本质特征。从创作动机来看,“纯文学”小说追求审美趣味的高雅,含蓄地表达了作者对人类、社会乃至自然独特而深刻的审美思考,因而“纯文学”小说能够表现出鲜明的审美文学特征。而通俗小说主要是满足和适应老百姓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不注重个人精神的表达。所以作者出于某种功利目的,往往会安排一些传奇的、有趣的故事,所以通俗小说表现出很重的商品属性。从价值取向来看,“纯文学”小说往往洋溢着理性的美感,具有塑造人类灵魂、提高民族文化素质的意义。通俗小说有时能起到生活教科书的作用,但并不具备向社会提供启蒙性或隐喻性的艺术形象的任务。它们主要是弘扬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大众文化和民族精神,表现人间的道德之美、人性之美、人情之美、风俗之美。

通过比较这两种小说风格,我们基本上可以看出通俗小说和“纯文学”小说的主要区别。这两种形式的小说不能混为一谈。有了这个区别,我们就可以对“什么是中国的通俗小说”这个问题做出这样的回答或定义。:

通俗小说是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一定的程序写成的,以大密度的情节艺术地表达世俗大众的审美理想和理论观念,作为一种文学样式服务于社会。

通俗小说语言的改编是通俗小说的一个重要特征,但不是本质特征。仅以语言是白话文还是文言文来认定小说的属性是不科学的。比如现当代很多“纯文学”小说都是用白话文写的,欧化的句式或者没有标点符号的长句对世俗大众的接受构成了障碍,这说明并不是所有的白话文都受欢迎。古典通俗小说中的文章绝大多数是用浅显的文言文写的,语言、句式、文体都能适应世俗大众的接受能力。虽然是浅显的文言文,但是接受起来没有障碍。还是适合海关的。语言是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一个变量。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语言特点,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语言习惯,不同的作家往往表现出不同的语言风格。随着社会的发展,语言符号越来越精致,越来越低俗。当时很多古典文学作品都是用白话创作的,如《诗经》、《世说新语》等。在我们今天看来,有些语言和文字已经变得古旧难懂,有些只能理解不能解释。所以不能脱离时代特征和语言的接受习惯来定义通俗小说的属性。

情节因素是通俗小说的本质特征之一。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找到一种比通俗小说情节密度更大的文学样式,也就是说通俗小说通过丰富新颖、情节密集来取悦读者。当然,剧情不是零件的组装,而是要按照通俗小说创作的规律和主题的需要,在作品中进行有机的组装。至于创作出来的通俗小说是否受到读者的欢迎,就看作家的艺术涵养和编造谎言的能力了。因此,心理时空、意识流、情节淡化等艺术手法并不适合通俗小说的创作。

通俗小说的审美结构一般由主题、题材和情节构成。从题材来看,通俗小说主要选择现实题材和历史题材,超现实题材的作品很少。即使像西游记这样的超现实鬼小说,也是代表现实生活,而不是有本体意义的超现实小说。通俗小说的现实题材侧重于表现世俗大众的生活状态和社会矛盾。历史题材虽然立足于过去,但也要赋予一定的现实意义。两个主题的选择,在于寄托了世俗大众的审美理想,如“大团圆”和奖励好习惯。从主题上看,通俗小说主要是歌颂正义和善良,批判世间一切丑恶现象。好人虽然吃了很多苦,但也会有好报。坏人虽然一时成功,但最终会受到惩罚。通俗小说就是这样顽强地表达了世俗社会中永恒的伦理观念。因此,审美理想和道德观念是通俗小说本质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者决定了通俗小说的审美特征,后者决定了通俗小说的生存状态。道德虽然是社会历史整体运动中的一个独立范畴,但作为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导向和决定作用,这使得作家的伦理观在创作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在作品中表现出他的道德倾向,而道德倾向决定了通俗小说的生存状态和价值选择。中国历史上的文字狱,让很多通俗小说遭遇厄运。原因之一是它表现了所谓的“教盗与放荡”,历史经验应该引起通俗小说作家的注意。道德是一种社会情感,主要表现在对爱与恨、是非的判断上。通俗小说对世俗社会的“酒、性、财、气”过度描写和夸大,失去了对“度”的把握,造成了道德倾向,这对通俗小说的发展十分不利。通俗小说对情节的依赖主要是历史上审美心理的积淀形成的。早在先秦时期,诸侯国的宫廷中就有被称为“卞氏”的残疾人。他们本是职业说书人,唐宋时期他们的职业是“说书人”,但后者把服务对象从朝廷改为百姓。为了吸引观众,满足他们的期待,他们讲的故事必须有密集的情节,生动的语言和一定的套路(模式),以方便“说”的技巧的教学。由于历史的积淀,通俗小说比其他任何文学样式都更注重对情节因素的追求。

通俗小说总的来说并不是给社会提供人生的哲学思考,而是以其大众性、趣味性、娱乐性全方位、多层次地为社会服务。高层次的读者可以把通俗小说当作“成人童话”来消遣,工人、农民、市民也可以在通俗小说营造的氛围中做白日梦,从中寻求安慰和刺激,获得心理平衡的快感。有一种观点认为“通俗小说可以雅俗共赏”。比如白居易喜欢和“一朵花”说话,也把民间说话的艺人召入宫,数学家华喜欢看武侠小说。这些例子并不能证明“通俗小说可以雅俗共赏”。他们对通俗小说的偏爱是基于它的娱乐性和趣味性,并不在于获得某种价值和力量。所以“雅俗共赏”是一种错觉,本文不讨论,也不讨论。

通过对通俗小说的简单梳理,中国通俗小说的解释(或定义、定义)基本涵盖了通俗小说的本质特征,可以有效区分通俗小说与“纯文学”小说。我的解释只是一家之言。我欢迎并愿意就此问题与学术界进行深入探讨。